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相关考题:

33甲工程公司是由乙公司、丙某和丁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戊分公司及庚全资子公司。戊分公司因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需要承担巨额债务,对该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的法律主体是( )A.甲公司 B。乙公司C.戊公司 D。庚公司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00元,丁出资4万元。由于规模较小,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则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A.甲B.乙C.丙D.丁

甲乙丙丁作为股东,设立了蓝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约定:甲以货币30万元出资,乙以实物10万元作价出资,丙以专利权10万元作价出资,丁以实物10万元作价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戊加入.下列有关该各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不论何时,如发现设立时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未出资的情形,戊都不承担责任B.公司成立后,如果甲尚有10万元出资没有到位,则由甲自己对公司补足,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C.如丙的专利出资实际上仅价值5万元,则丙应当自己对公司补足,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D.如果上述甲丙的财产在公司解散清算时仍未缴足,且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张三主张甲乙丙丁戊在甲丙尚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其债权承担连带责任的,甲乙丙丁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公司设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他们仍能够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C.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7%,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D.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由( )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A.100个B.50个C.200个D.30个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B.一个自然人可以出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合伙企业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个法人可以出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A:30个以下B:50个以下C:30个以上D:50个以上

2015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2018年9月,公司不能清偿欠戊的100万元债务,戊要求乙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但乙认为自己出资不足的问题已过诉讼时效。  问:(1)乙出资不足,甲、乙、丙、丁是否承担责任?  (2)戊是否有权要求乙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乙认为已过诉讼时效的说法是否正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B.-个自然人可以出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合伙企业可以出资设立-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个法人可以出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丁戊五人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几人的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甲准备以劳务出资B.乙准备以知识产权出资C.丙准备以其姓名出资D.丁准备以其持有的已经设定质权的股权出资E.戊准备以其自有汽车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由()个以上()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股东的辩解有否法律根据?

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当公司清算时,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能否要求股东清偿?

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甲股东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与B均为国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甲、乙两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公司,其名称可为“镇江宏顺贸易公司。

甲工程公司是由乙公司.丙某和丁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戊分公司及庚全资子公司。戊分公司因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需要承担巨额债务,对该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的法律主体是()A、甲公司B、乙公司C、戊公司D、庚公司

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甲股东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填空题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所作的资产评估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股东的辩解有否法律根据?

多选题下列关于甲、乙、丙的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募集方式设立B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C甲以货币出资需一次性缴清D甲以货币出资可以分期缴付出资

多选题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2009年真题]A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B单独出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D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填空题有限责任公司由()个以上()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问答题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戊13岁的儿子能否继承戊的股东资格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赠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万水公司可否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

不定项题下列关于甲乙丙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募集方式设立B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C甲以货币出资需一次性缴清D甲以货币出资可以分期缴付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