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本案中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的诉讼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检察院决定对吴某监视居住时,只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B、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时,应将吴某监视居住的2个月折抵刑期1个月C、法院不得对吴某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D、侦查期间,对吴某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不得对其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本案中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的诉讼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检察院决定对吴某监视居住时,只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B、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时,应将吴某监视居住的2个月折抵刑期1个月
C、法院不得对吴某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D、侦查期间,对吴某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不得对其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参考解析

解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50万以上),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可见,A表述错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B选项并没有说明监视居住是在住处监视居住,还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此,B是错误选项。按照《高法解释》第127条的规定,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所以,C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6条、《公安部规定》第112条规定,侦查期间,侦查机关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可见,D表述错误。

相关考题:

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三、(本题21分)案情:吴某,男,45岁,原系新华经济开发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2002年10月公安机关将其逮捕。为防止吴某迅速转移证据,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时,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吴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并查询、扣划了吴某的存款。后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2003年1月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经法院同意后,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但1个月过去了,检察院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人民法院决定依据现有证据、判处吴某成立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问题:1.本案中公安机关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公安机关是否有权查询、扣划吴某的存款?为什么?3.检察院补充侦查的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4.法院最后对案件的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吴某依据县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拟对县公安局的拘留决定、县检察院的逮捕决定要求赔偿。为此,吴某应向( )请求赔偿。A.所在地中级法院B.县法院C.县公安局D.县检察院

某公安机关在办理吴某涉嫌诈骗一案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已被拘留的吴某,但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要做的工作是( )。A.立即释放吴某B.将释放吴某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C.如认为对吴某需要继续侦查,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D.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有B,可以要求复议

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继续执行原判决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D.由再审法院报上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吴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下列关于对吴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告知吴某另行起诉B:判决宣告刘某无罪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调解不成的,作出不予受理裁定D:将案件交本院民庭审理

甲市公安局南区分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吴某处五日行政拘留。吴某不服,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甲市公安局决定维持。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吴某仍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吴某要求赔偿,下列应当受理的机关是:A.甲市公安局B.甲市公安局南区分局C.第一审人民法院D.甲市公安局和甲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谢某与朋友聚餐时与邻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经鉴定属重伤。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侦查人员吴某是被害人林某的舅舅,要求其回避,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吴某应当暂停相关的侦查活动B、对吴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对吴某的回避决定作出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吴某的回避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吴某因打架被某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执行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吴某的学生B、吴某的女友C、吴某的父亲D、人民检察院

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吴某依据县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拟对县公安局的拘留决定、县检察院的逮捕决定要求赔偿,为此()A、向县法院提出B、向县检察院提出C、向县公安局提出D、向所在地中级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谢某在一次与朋友聚餐时与临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林某经鉴定为左眼失明,属重伤。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参与该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吴某是被害人林某的舅舅,要求其回避,应当如何处理?()A、吴某应当暂停相关的侦查活动B、对吴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对吴某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吴某的回避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B、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C、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D、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

谢某在一次与朋友聚餐时与邻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林某左眼失明,经鉴定属重伤。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参与该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吴某是被害人林某的舅舅,要求其回避,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吴某应当暂停相关的侦查活动B、对吴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对吴某的回避决定作出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吴某的回避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判断题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A对B错

问答题2002年4月15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诉吴某欠款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责令吴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张某欠款10万元,并承担该案件诉讼费。10天之后,吴某只向法院交了诉讼费,但并未向张某返还欠款。2002年5月9日,张某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接受了申请,指派执行员负责执行。由于吴某拒不执行,5月24日,该法院将已查明的吴某在银行帐户中的存款10万元划拨到张某帐户中,至此,本案执行终结。5月25日,吴某之子到法院找到执行员吵闹,说执行员执行本案是多管闲事。执行员对其进行了批评,但吴某之子仍不罢休,继续辱骂执行员,执行员将此情况报告给院长,并提请院长批准,以吴某之子妨害民事诉讼程序为由决定对其拘留。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执行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单选题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继续执行原判决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单选题吴某因打架被某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执行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吴某的学生B吴某的女友C吴某的父亲D人民检察院

多选题吴某涉嫌滥用职权被立案侦查,现该案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吴某拟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吴某可以委托1—2名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B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应该按照吴某的要求进行辩护C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吴某须经人民检察院许可D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本案的诉讼文技术性鉴定材料

问答题2002年4月15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诉吴某欠款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责令吴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张某欠款10万元,并承担该案件诉讼费。10天之后,吴某只向法院交了诉讼费,但并未向张某返还欠款。2002年5月9日,张某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接受了申请,指派执行员负责执行。由于吴某拒不执行,5月24日,该法院将已查明的吴某在银行帐户中的存款10万元划拨到张某帐户中,至此,本案执行终结。5月25日,吴某之子到法院找到执行员吵闹,说执行员执行本案是多管闲事。执行员对其进行了批评,但吴某之子仍不罢休,继续辱骂执行员,执行员将此情况报告给院长,并提请院长批准,以吴某之子妨害民事诉讼程序为由决定对其拘留。该法院能否以妨害民事诉讼秩序为由对吴某之子采取强制措施?为什么?

单选题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改编]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判断题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对B错

判断题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对B错

单选题吴某是某国有银行的财务工作人员。囚房价高涨,吴某一直没办法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某日,因同事疏忽,有一笔50万元的现金未及时上报,只能存放于办公室的保险柜内,昊某见此便借工作之便窃取了全部现金并伪造成外人盗窃。一星期后,吴某购买了一处房产,同事便将此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当即实施了技术侦查措施,在查明是吴某作案后立案。之后,吴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吴某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又因本案情况特殊,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在对该案的庭审过程中,吴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吴某在侦查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有专家指出,本案中检察机关对吴某采取取保候审的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下列选项最能够佐证此说法的是( )。A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B对吴某取保候审具有社会危害性C本案中吴某满足监视居住的条件D吴某罪行清晰应当直接将其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