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周瑜与小乔于2007年结婚,2008年,二人受公司委派去巴西工作,因感情不和,二人决定离婚。2009年巴西法院判决解除周瑜与小乔之间的婚姻关系。小乔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巴西法院的判决。对此,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A.小乔应向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B.我国法院对该案拥有管辖权,因此小乔不能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只能重新起诉C.我国可以承认该判决的法律效力D.如果法院裁定驳回承认的申请,小乔可以对该裁定提出上诉

中国人周瑜与小乔于2007年结婚,2008年,二人受公司委派去巴西工作,因感情不和,二人决定离婚。2009年巴西法院判决解除周瑜与小乔之间的婚姻关系。小乔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巴西法院的判决。对此,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小乔应向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
B.我国法院对该案拥有管辖权,因此小乔不能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只能重新起诉
C.我国可以承认该判决的法律效力
D.如果法院裁定驳回承认的申请,小乔可以对该裁定提出上诉

参考解析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据此可知,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C。

相关考题:

中国人郝某(男)与中国人程某(女)于1986年结婚,1989年二人先后赴德国留学,后分居.1997年程某在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解除二人婚姻关系,程某回国后向所在地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德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些可以作为承认德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A.承认该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B.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C.德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D.郝某与程某感情完全破裂

中国男子胡明1990年与英国女子维多利亚在英国伦敦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英国0 1999年胡明向英国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0年英国法院判决解除胡明与维多利亚之间的婚姻关系.2003年胡明回中国工作,同年结识了中国女子江珊,2006年二人准备再婚,胡明遂向我国有关法院申请承认英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假设我国与英国之间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法院拒绝承认英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理由?( )A.胡明与维多利亚未在中国境内结婚B.作出判决的英国法院对胡明和维多利亚的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C.该离婚判决是在维多利亚缺席但其得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做出的D.英国法院未适用中国关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赵某(男)与李某(女)于2002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李某多次与赵某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果。2005年3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赵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而打算申请再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不得申请再审B.赵某可以就判决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C.赵某可以就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申请再审D.赵某可以就判决准许离婚申请再审

刘某、乔某二人于2009年3月通过网络认识,随后开始热恋,并于6月闪电结婚,婚后发现性格不合,常因琐事争吵。2011年12月,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以后,乔某不服遂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刘某、乔某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儿子归刘某抚养,刘某、乔某的共有财产平均分割。乔某认为二审判决不公正,欲申请再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乔某可以就判决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B.乔某不得就儿子的抚养问题申请再审,但可以另行起诉C.乔某不得申请再审D.乔某可以就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问题申请再审

宋某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A.法院应判决离婚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C.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准予离婚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小兵与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感情破裂,小兵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丽返还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支持小兵的诉讼请求B.小张与小李结婚前,小张的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屋表示赠与两人作为婚房,这套房屋在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属于小张个人财产C.小丁与其妻子感情确已破裂,在其妻子中止妊娠11个月后,小丁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不应受理D.小红18岁时按村里习俗嫁给了杨某,半年后两人感情不和,小红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宋某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正确的是()。A:法院应判决离婚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C: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准离婚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中国人甲(男)与中国人乙(女)于1980年结婚。1985年,甲、乙先后赴德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4年甲在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995年德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德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些可以作为承认德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A:德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B:承认德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甲和乙因感情不和意欲离婚,关于甲乙二人离婚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B.离婚案件的有效仲裁裁决不得再次申请仲裁C.若甲乙对解除其婚娴关系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甲乙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8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案外人丙也欲进行离婚诉讼,听说甲乙离婚案的案情与自己的情况相近,遂希望查阅本案的裁判文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本案通过调解结案,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甲乙,则丙无权向法院申请查阅调解书B.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公众均有权申请查阅,故丙可以申请查阅本案判决书C.若本案判决书已经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则法院不提供查阅服务,应驳回丙的申请D.若法院认为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则可以不予准许丙查阅本案判决书

在甲县某个体采石场工作的小乔作业时突然摔伤,经医院诊断为旧伤复发所致,小乔自行支付了住院医药费。后小乔与采石场就工伤认定产生纠纷,小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小乔劳动能力鉴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小乔应向甲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B.小乔的父亲可以代小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C.如果该采石场对鉴定结论不服,且认为小乔的受伤不属于工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D.如小乔不服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可以再次申请鉴定

三国中,大乔嫁给了周瑜,而小乔嫁给了孙策。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若乙在甲死亡一个月后再婚了,乙能继承遗产吗?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吗?

刘某与乔某1985年结婚。2001年刘某被查出患有麻风病且已经是晚期,不得不与妻儿隔离,住进医院。妻子乔某起初还去医院探望,后来渐渐不去了。刘某从9岁的儿子口中,知道妻子与一个“叔叔”好上了,且那人还经常来家中留宿。刘某婚前开有一五金店,现有资产九万元。他住院前,就已感到妻子有了婚外情。为了防止死后财产落入他人之手,遂委托其兄与妻子一起经营该店。刘某从其兄处得知,乔某经常从店中拉账,而且越拉越多。其兄还告诉他,乔某确实已与一老板好上了,两人已经发生同居关系。刘某随即于2002年1月提出离婚。而乔某在答辩状中辩称:夫妻感情一直较好,愿等刘某治愈,不同意离婚。 一审法院审查了刘某之兄提供的证据,经查证,证实乔某确实有第三者,说明夫妻感情已岌岌可危,乔确有图谋财产之嫌。审判人员认为,如果乔某同意离婚,就可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条关于“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规定,直接判决离婚,遂反复做乔某的工作,劝其离婚。乔某最后同意离婚,但提出要分割一半五金店,儿子归其抚养。刘坚决不同意乔的要求,只愿给其1万元,儿子不能成为别人家的人,由刘抚养。审判人员支持刘某的要求,一审判离,并在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满足了刘某的要求。乔某对此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证实,原、被告感情基础一般,婚后被告常与异性客户有暧昧关系,自从刘某住院后与一老板半公开同居数次,均有证据材料。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以刘某患有麻风病为由准予离婚,适用法律不当,应以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关于“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引起离婚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二审法院认为,17一审法院对于财产和子女抚养的判决也不正确,应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第10条,将五金店归刘某所有,刘某给予乔某三万元的补偿。根据新《婚姻法》第36条和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判决双方的孩子由乔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孩子抚育费150元。你对本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判决的看法。

周瑜娶的小乔是谁的女儿?

村民甲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所以甲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是()。A、法院不能判决离婚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C、法院应判决离婚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2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甲与乙不得离婚,则下列起诉中,可以被依法受理的是:()A、甲在判决生效后第21天提起的诉讼B、甲在判决生效后第31天,因为新发现乙已经和丙同居的事实而再次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C、乙在判决生效后第41天,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D、乙在判决生效后第51天,以原来的事实和理由提起的离婚诉讼

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中国法院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决定是否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B、中国法院应依前项司法解释决定是否执行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之外的内容C、若张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就无权再提出承认该判决的申请,但可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D、中国法院不应受理王先生的离婚起诉

判断题三国中,大乔嫁给了周瑜,而小乔嫁给了孙策。A对B错

判断题三国中大乔嫁给了周瑜,小乔嫁给了孙策。()A对B错

问答题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吗?

单选题村民甲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所以甲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是()。A法院不能判决离婚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C法院应判决离婚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不定项题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2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甲听说乙在2008年曾因发明了一项专利而被公司奖励了100万元,乙用这100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辆汽车,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车的处理。甲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汽车的分割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驳回申请B应当不予受理C应当告知甲另行起诉D接受申请并进行再审

多选题某离婚判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即使做出判决的法院所属国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如一方当事人为中国籍,则其也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B如中国公民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则法院可以以该婚姻未在中国境内缔结为由拒绝受理C外国公民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只有在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我国法院才应受理D如该离婚判决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则我国法院应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问答题周瑜娶的小乔是谁的女儿?

单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__。A小兵与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感情破裂,小兵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丽返还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支持小兵的诉讼请求B小张与小李结婚前,小张的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屋表示赠与两人作为婚房,这套房屋在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属于小张个人财产C小丁与其妻子感情确已破裂,在其妻子中止妊娠11个月后,小丁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不应受理D小红18岁时按村里习俗嫁给了杨某,半年后两人感情木和,小红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