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装货港”栏应填( ).A.香港B.帕腊纳瓜C.大阪D.釜山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
“装货港”栏应填( ).
A.香港
B.帕腊纳瓜
C.大阪
D.釜山
“装货港”栏应填( ).
A.香港
B.帕腊纳瓜
C.大阪
D.釜山
参考解析
解析:[解析]题中该批货物进境前由釜山转船装运,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是装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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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图片,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请在此处填写错误代码,例如(GKT)1中海国际贸易(集团)公司 (21022110××)委托该集团中海贸易 (香港)有限公司进口原缎,交集团下属的中外合资企业大连中海服饰有限公司 (21022315××)加工人造花饰品.大连外轮代理公司(21029801××)在船舶到港当日即向海关申报进境,辽宁外运总公司 (21029800××)随即持中海国际贸易(集团)公司C09032400322号加工贸易手册向大连海关报关.1( )
宏盛机械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从香港进口一批无接头电缆,该批商品属于法定检验检疫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货物于2005年10月11日在香港装船,于2006年3月5日在天津港入境。宏盛机械进出口公司委托天津某报关公司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进口。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 “起运国(地区)”栏应填写( )。A.香港B.中国C.中国香港D.墨西哥
(三)本题中进口货物系沈阳沈港电器产业有限公司 (2101930×××)委托进口,用于生产空调设备供应国内市场.于船舶进口次日委托大连连孚物流有限公司(2102980×××) 向海关申报.(2002年)“提运单号”栏应填( ).A.LNI,F011201HKB.LF一02—0110C.LC212020098D.SYU一3129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征免性质”栏应填( ).A.来料加工B.进料加工C.进料对口D.三资进料加工
(三)本题中进口货物系沈阳沈港电器产业有限公司 (2101930×××)委托进口,用于生产空调设备供应国内市场.于船舶进口次日委托大连连孚物流有限公司(2102980×××) 向海关申报.(2002年)“起运国(地区)”栏应填( ).A.香港B.中国香港C.美国D.日本
资料1 广州金辉造纸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码4401442568)委托泛太纸业(东莞)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码4419931142)进口废纸一批。货物于2011年2月23日由深圳皇岗海关(5301)进境,办理转关手续后运至广州新风海关(5101)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进境载货清单号:1000464403117;承运车辆内地车牌号:粤ZSH90港。 废纸法定计量单位:千克;监管条件:7ABP。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编号:SEPAZ2011005846;自动进口许可证编号:11-19WN8334;入境货物通 关单编号:470100111005133000。 “合同协议号”栏:A. CIGD1100223 B. IGD1100223C. A840042910 D. 1000464403117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包装种类”栏应填( ).A.件B.托盘C.包D.捆
恒昌电器进出口公司(7541228XXX )委托利达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机器配件,用来生产供应国内市场的产品。运载货物的船舶于2003年2月28日由福昌货运公司(6417980XXX)申报进境。 船舶进口次日委托顺风货运有限公司(7528984XXX)向海关申报。该批货物的保险费为USD500. 00。(二)上海顶新服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持加工手册(B5194820-6518)出口一批来料加工货物,列第5项,加工辅料2 160美元。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经营单位”栏应填( ).A.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B.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C.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D.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运输工具名称”栏应填( ).A.M/V“NORTHERN ENTERPRISE”/302NB.“NORTHERN ENTERPRISE”/302NC.NORTHERN ENTERPRISEd302ND.HANSA STAVANGER/HV300W
宏盛机械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从香港进口一批无接头电缆,该批商品属于法定检验检疫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货物于2005年10月11日在香港装船,于2006年3月5日在天津港入境。宏盛机械进出口公司委托天津某报关公司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进口。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 “提运单号”栏应填写 ()A. 1377154 B. HFC C. 563429D D.OU5174611
宏盛机械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从香港进口一批无接头电缆,该批商品属于法定检验检疫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货物于2005年10月11日在香港装船,于2006年3月5日在天津港入境。宏盛机械进出口公司委托天津某报关公司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进口。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 “合同协议号”栏应填写()。A. 412345S B. OU5174611C. 544D. 040829F
(十)广州电梯有限公司 (440193××××)持C51066000019号加工贸易手册向海关申报进口电梯用曳引机一批,该批货物列手册第22项,法定计量单位同成交计量单位.保险费率为0.3‰(2006年)“装货港”栏应填( ).A.汉堡B.H()NGKONGC.中国香港D.香港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提运单号”栏应填( ).A.PGSH0002B.ZJJ04LC0300135C.E0683D.HS03D8765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标记唛码及备注”栏除了填报标记唛码外,还应填报( ).A.A:310200103036124B.委托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进口C.委托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进口A:310200103036124D.标记唛码已填,无须再填报其他内容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数量及单位”栏应填( ).A.17 250kg[第一行]B.17 250kg[第一行]1 125张[第二行][第三行]C.1 7 250kg[第一行][第二行]D.1 7 250kg[第一行][第三行]
(三)本题中进口货物系沈阳沈港电器产业有限公司 (2101930×××)委托进口,用于生产空调设备供应国内市场.于船舶进口次日委托大连连孚物流有限公司(2102980×××) 向海关申报.(2002年)“装货港”栏应填( ).A.横滨B.旧金山C.洛杉矶D.美国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备案号”栏应填( ).A.3l0200l03036124B.PGSH0002C.C29083100693D.ZJJ04LC0300135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征免”栏应填( ).A.照章征税B.全免C.进料加工D.中外合作
恒昌电器进出口公司(7541228XXX )委托利达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机器配件,用来生产供应国内市场的产品。运载货物的船舶于2003年2月28日由福昌货运公司(6417980XXX)申报进境。 船舶进口次日委托顺风货运有限公司(7528984XXX)向海关申报。该批货物的保险费为USD500. 00。
(五)资料l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起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2003年)“起运国(地区)”栏应填( ).A.巴西B.香港C.日本D.韩国
船公司按航次向代理人委托航次代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船舶代理人提出委托,并在船舶抵港若干天以前,将船舶规范有关的( )和货运单证寄交所委托的代理人。A.保险合同B.运输合同C.商业发票D.报关单证
1993年1月,大连甲公司与日本乙商社通过电传签订一份租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派船承运乙商社的一批钢材,装货港为日本大阪港,卸货港为中国天津新港。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同年2月派船从厦门港驶往日本大阪港受载。船抵大阪港后,乙商社以船舶不适航为理由拒绝装货。为此,与甲公司发生争议。后经双方协商,由中国船级社与日本NKKK船级社对船舶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认为船舶适航。乙商社仍然拒绝装货,致使船舶空载返回中国大连港.甲公司认为,船舶从厦门港驶往日本大阪港受载,厦门至大阪是此租船合同的预备航次。预备航次的开始即是合同履行的开始,厦门是本次租船合同的履行地。因此,于1994年3月17日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厦门海事法院有管辖权吗?
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一批服装的进口运输,从釜山运至青岛。外运公司租用某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承运,但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服装已湿损。进出口公司立即向外运公司提出索赔,但是该外运公司认为自己仅是货运代理,并不承担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赔偿责任,你认为该外运公司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问答题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一批服装的进口运输,从釜山运至青岛。外运公司租用某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承运,但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服装已湿损。进出口公司立即向外运公司提出索赔,但是该外运公司认为自己仅是货运代理,并不承担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赔偿责任,你认为该外运公司的说法对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