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构建现代公司的两大基石。
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构建现代公司的两大基石。
相关考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 ( )。A.公司法人人格否认B.股东人格否认C.股东有限责任否认D.股东无限责任否认
《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通常会导致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而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 A.公司股东过分操纵和控制公司,致使公司丧失独立人格 B.公司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C.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致使公司成为股东傀儡 D.公司股东利用法人人格逃避合同义务或侵权责任
为了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公司法规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下列关于该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也是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责任D、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为了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公司法规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下列关于该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也是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责任D.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A、股东无限责任否认B、股东有限责任否认C、股东人格否认D、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是()。A、公司完全丧失了独立人格B、公司只在这一具体事件中丧失了独立人格C、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要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A、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C、股东不仅是单纯的投资者也是经营者D、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无法绝对分离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称“揭开公司的面纱”B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A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C股东不仅是单纯的投资者也是经营者D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无法绝对分离
多选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适用对公司人格否定的规定?()A公司资不抵债时B公司股东出资未到位时C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D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