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正文结束直接写“此据”二字。()

借条的正文结束直接写“此据”二字。()


相关考题:

下列属于反证的是:( )。A.原告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而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B.被告出示的与原告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则出示该备忘录,该备忘录说明原被告双方并没有真正发生借贷关系,该借条只是被告应原告的要求而写rC.被告提出的由原告书写的内容为被告已返还借款且因借条丢失而无法将被告的借条退还被告的书证: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提出该书证D.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用以否定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

在法庭审理中,原告甲以被告乙亲笔书写的借条证明他与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乙偿还借款。问:此借条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

李某诉陈某借款6万元纠纷一案,李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陈某亲笔写的借条,在诉讼进行中,陈某提出自己已经清偿借款,并提供了李某亲笔写的收条。下列关于证据分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借条与收条均是本证B.借条是本证,收条是反证C.借条与收条均是直接证据D.借条是直接证据,收条是间接证据

条据包括借条、收条和单据三大类。()

小王借给小李1万元。在写借条时候,借条正文中小王是这样写的:"今借李﹡﹡壹万元,于﹡年﹡月﹡日前归还,利息不计。此据”。这个借条没有问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李某向陈某借款20000元。在准备写借条的时候,李某借故找纸和笔离开了现场,不久返回将一张借条交给陈某,陈某看数额无误,便将20000元交给李。之后李某赖账,理由是借条不是自己所写,原来李某是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B.是己借款,非己写条C.自书借条D.以“收”代“借”

甲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乙归还所借8万元,并提供乙某亲笔写的借款8万元的借条。在本案诉讼中,乙某主张实际上未借甲某8万元,并提供甲某亲笔写的“乙某未借甲某8万元,原8万元借条作废”的字条。关于借条与字条的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借条是本证,字条是反证B.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是间接证据C.借条是本证,字条也是本证D.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也是直接证据

借条的正文结束直接写“此据”二字。()A对B错

若是向组织借款或借物,借方须写()张借条。A、一B、二C、三D、四

祝颂语一般是正文内容结束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下一行顶格处写“敬礼”等。

()不属于凭证性条据。A、请假条B、借条C、收条D、欠条

以下关于借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借条要在正文中写清楚钱物数量、归还期限等。B、有些借条要写清钱物的用途、出借条件等。C、出借者凭借条可以证明某钱某物已经被某人借走,以后可凭此索还。D、钱物归还后,借条自动作废,出借方不用收回借条。

邀请信通常直接以“邀请信”作为标题。有时可以不写标题,直接从写正文开始。

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借款10万元,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借条的复印件为据。从证据分类来看,该证据属于什么种类的证据?()A、间接证据B、直接证据C、原始证据D、反证

以下情况符合启事写法的是()。A、启事标题可以用公文式标题B、启事正文结束后宜写祝颂语C、正文须写出收文对象D、正文务必分出段落,以彰显清晰层次

债权人甲以借条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此借条属于()A、直接证据B、本证C、反证D、书证

借条以单位名义写的,落款第一行写单位简称即可。

所借钱物只归还了其中的一部分,尚有部分不能归还时,可以写借条。

指示的正文应当怎样写?

多选题甲诉请乙返还借款5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转账凭证,乙主张其根本未向甲借款,转账为甲清偿欠款,并向法院提交了其向甲出借5万元的借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转账凭证是本证,借条也是本证B转账凭证是本证,借条是反证C转账凭证是直接证据,借条也是直接证据D转账凭证是间接证据,借条是直接证据

单选题()不属于凭证性条据。A请假条B借条C收条D欠条

问答题在法庭审理中,原告甲以被告乙亲笔书写的借条证明他与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乙偿还借款。问:此借条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

判断题祝颂语一般是正文内容结束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下一行顶格处写“敬礼”等。A对B错

判断题借条以单位名义写的,落款第一行写单位简称即可。A对B错

判断题邀请信通常直接以“邀请信”作为标题。有时可以不写标题,直接从写正文开始。A对B错

多选题债权人甲以借条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此借条属于()A直接证据B本证C反证D书证

判断题借条的正文结束直接写“此据”二字。()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