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借给小李1万元。在写借条时候,借条正文中小王是这样写的:"今借李﹡﹡壹万元,于﹡年﹡月﹡日前归还,利息不计。此据”。这个借条没有问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小王借给小李1万元。在写借条时候,借条正文中小王是这样写的:"今借李﹡﹡壹万元,于﹡年﹡月﹡日前归还,利息不计。此据”。这个借条没有问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相关考题:

问:借条会过期吗? 2015年12月17日,周某向我借了人民币2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并向我出具借条一张,借条中言明此款在2016年12月30日前还清。到现在,周某不但分文未付,而且人还下落不明。我听说不及时追回借款,借条将会过期。2万元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因此,我非常着急。请问,借条真的会过期吗?我该怎么办?

李某诉陈某借款6万元纠纷一案,李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陈某亲笔写的借条,在诉讼进行中,陈某提出自己已经清偿借款,并提供了李某亲笔写的收条。下列关于证据分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借条与收条均是本证B.借条是本证,收条是反证C.借条与收条均是直接证据D.借条是直接证据,收条是间接证据

叶某向朋友赵宗祥借款1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但是叶某趁赵宗祥不注意的时候将“赵宗祥”写成了“赵宗样”。结果到还款期时,叶某以借条名字不是赵宗祥为由不愿归还。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是己借款,非己写条B.以“收”代“借”C.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C.利用歧义

周某向丁某借款20000元,丁某执笔写借条,周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丁某持周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周某欲辩无言。原来丁某先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后在“2”前加了个“1”。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B.以“收”代“借”C.自书借条D.利用歧义

尤某借于某100000元,向于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尤某归还5000元,并要求于某改写借条:“尤某借于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利用歧义B.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C.是己借款,非己写条D.以“收”代“借”

李某向陈某借款20000元。在准备写借条的时候,李某借故找纸和笔离开了现场,不久返回将一张借条交给陈某,陈某看数额无误,便将20000元交给李。之后李某赖账,理由是借条不是自己所写,原来李某是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B.是己借款,非己写条C.自书借条D.以“收”代“借”

甲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乙归还所借8万元,并提供乙某亲笔写的借款8万元的借条。在本案诉讼中,乙某主张实际上未借甲某8万元,并提供甲某亲笔写的“乙某未借甲某8万元,原8万元借条作废”的字条。关于借条与字条的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借条是本证,字条是反证B.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是间接证据C.借条是本证,字条也是本证D.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也是直接证据

小王与小卫是同村的邻居,2008年4月,小王向小卫借款4000元,并写了借条,言明2009年4月底之前还清。2009年7月,小卫向小王催要欠款,并请隔壁的小刘共同来劝说小王。在小卫出示借条时,小王将借条夺过撕毁,小卫将被撕借条夺回,并用胶水粘贴修补好,但借条上小王的签名已经模糊不清。小卫于2009年8月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王返还借款,法院开庭时传唤证人小刘到庭作证,小刘以农忙为借口拒不到庭,而被告小王则在法庭上嘲笑和侮辱审判人员。法院经笔迹鉴定,确认破碎的借条上的字迹为小王所写,判决小王败诉。小王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小王找法庭原案审判员纠缠,并顺手将审判员桌上的该案案卷材料撕毁2页。问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A:小王撕毁借条的行为B:小刘拒绝作证的行为C:小王在法庭上侮辱审判人员的行为D:小王撕毁本案案卷材料的行为

借条的正文结束直接写“此据”二字。()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