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及答案参考62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不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


正确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行记名股票,也可以发行无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 )

A. 无记名股票 B. 记名股票

C. 普通股票 D.优先股票


正确答案:B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可以是无记名股票,也可以是记名股票。 ( )


正确答案:×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不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 )


正确答案:×
122.B【解析】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行记名股票,也可以发行无记名股票。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公司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

B.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D.股份有限公司同次发行股票必须同股同价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发行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不记名股票。


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及答案参考1.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无记名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认购无记名股票的为( ) A公司发起人 B某股份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无记名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认购无记名股票的为()A公司发起人B某股份有限公司C某有限责任公司D社会公众D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2. 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工会普通劳动监督,是指各级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护法以外劳动法律规范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有下述主要内容:(1)调查权。监督委员会有权根据职工的申诉、举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2)参与监督权。工会有权派出代表参与有关国家机关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尤其是参与对劳动法实施的检查,以及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情况的调查和处理。(3)要求改正权。工会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要求其改正。(4)要求查处权。工会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要求有查处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进行查处。(5)支持举报控告权。工会有权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或控告。(6)舆论监督权。工会有权运用合法的舆论手段,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3. 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一个代表团C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D五十名以上代表联名ABC立法法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4. 下列关于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原则上不准许,但原告或者下列关于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原则上不准许,但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B不准许,因为这是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纵容C原则上不准许,但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证据,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提供时,人民法院可以准许D不准许,因违背监督行政机关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AC行诉解释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行诉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综上所述,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告补充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准许,但有以下两个例外情形:(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被告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2)被告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提供时,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5. A公司于1996年4月获得某AC10变速机的专利,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A公司做了严密的保密工作。同年12A公司于1996年4月获得某AC10变速机的专利,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A公司做了严密的保密工作。同年12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照A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生产AC10机,并对A公司提供的技术负有保密义务。1997年C公司向A公司购买了一套AC10机,运用“反向工程”的办法,对该机进行解析、实测,按所得数据绘制了图纸。1998年,C公司使用A公司AC10机的说明书原文,印制FH88变压机产品说明书并进行推销。1998年5月,C公司与B公司签订承揽合同。1999年5月,A公司得知B公司为C公司制造与 AC10机相同产品后,以B、C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认定,C公司自行绘制的图纸存在严重缺陷。生产线上使用的A公司图纸中,有一部分是B公司提供的A公司的复印件;在部分图纸上,加注了以反向工程无法取得的工艺参数。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A公司的下列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1)A公司对AC10机的专利权。2)A公司对AC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享有的商业秘密。3)A公司对其产品说明书享有的著作权。首先,C公司委托B公司生产与AC10机相同的产品,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其次,B公司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了A公司向其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C公司明知B公司泄露A公司的商业秘密而获取并使用该商业秘密,二者均侵犯了A公司的商业秘密。最后,C公司原文复制A公司AC10机的产品说明书用于自己的产品之上,侵犯了A公司对该说明书的著作权。$首先,B公司与C公司对A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侵犯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其次,B公司与C公司共同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最后,C公司对于其侵犯A公司著作权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6. 代执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阶段?( ) A确定义务 B告诫 C代为执行 D征收费用代执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阶段?()A确定义务B告诫C代为执行D征收费用BCD代执行的程序,一般为告诫、代为执行和征收费用三个阶段。在告诫设定的履行期限内,义务人未履行,并且确有不履行义务的故意而不是实际上不能履行时,才可以实施代执行。代执行以向义务主体征收费用为终结。7. 冯玉军老师形容哪家的思想为“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让世界充满爱”。A、墨家B、法家C、儒家D、道家冯玉军老师形容哪家的思想为“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让世界充满爱”。A、墨家B、法家C、儒家D、道家正确答案:A8. 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金融业务的( )。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企业法人 D社会团体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金融业务的()。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企业法人D社会团体C9. 假设在某个社会中,公权力限制个人饮酒的行为,这就涉及到:( )A、对个人自由的干涉B、可以强化人们假设在某个社会中,公权力限制个人饮酒的行为,这就涉及到:( )A、对个人自由的干涉B、可以强化人们的宗教信仰C、可以净化人们的道德情操D、对酒类市场的管理大有帮助参考答案:A10. 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共同构成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是两者性质不尽相同。 (1)关于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法律性质。因为现金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因此合伙人以现金出资的,应该归合伙人共有;以实物出资的,如果合伙人约定以实物的所有权出资,则实物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约定以实物的他物权出资,则出资实物本身并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以技术专有权出资,则该项技术为合伙人共有(准共有);如果是以技术的使用权出资,则此技术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项使用权也成为合伙人准共有的对象;以信用、不作为出资的,出资人和合伙人之间只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关于合伙期间经营积累的财产。因为该类财产是合伙人共同经营行为的结果,在分割以前,全体合伙人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每个合伙人在按照合伙协议分配合伙财产以前,无权单方面要求分割或者转让其财产,因此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具有合伙人共同共有财产的性质。 11. 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错误12. 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参考答案:A13.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所以,销售乙公司制造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构成专利侵权的。所谓首次销售,是指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之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和使用都与专利权人无关。因此,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专利侵权。14.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A重婚的 B有配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A重婚的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C实施家庭暴力的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ABCD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15.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B基本法的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B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相抵触C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D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以上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以上多数和香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

B.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D.股份有限公司同次发行的股票必须同股同价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不记名股票。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无记名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认购无记名股票的是()

A.发起人

B.企业法人

C.社会公众


参考答案:C


以下关于股份发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B、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C、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D、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


参考答案:B


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 )。 A.记名股票 B.无记名股票 C.普通股票 D.优先股票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记名股票相关知识。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 )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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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公司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B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D股份有限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类股票必须同股同价正确答案: D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发行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不记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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