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全考点)模拟卷及参考答案(第25卷)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行使的职权包括( )。

A.检查公司财务

B.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法或违章的行为进行监督

C.决定公司董事的报酬事项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E.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正确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 ( )

A.检查公司财务

B.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C.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正确答案:ABCD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A、B、C、D选项所述的职权。


《公司法》关于强化监事会作用,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出席会议的监事可以不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C.监事会无权向股东会提出罢免董事、经理的建议

D.监事可以提出召开临时监事人会议


正确答案:BD


下列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的做法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周某兼任公司的监事
B:乙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某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委托公司董事长孙某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会会议
C:丙公司监事会对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秘书李某提出罢免的建议
D:丁公司股东会选举公司职工易某为监事会成员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公司监事的资格限制。详解:《公司法》第51条第4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该法第216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所以周某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A项当选。该法第51条第3款规定: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由此可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是无权委托董事长代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的,B项当选。该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所以C项正确,不当选。该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该法第51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此可知,公司的股东会无权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D项当选。


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的某董事违反股东会会议决议,监事会提出罢免建议
B: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章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C:公司的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会对经理提起诉讼
D:监事会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答案:A,B,C,D
解析:
《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全考点)模拟卷及参考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题号一二三合计统分人得分 一.单选题(共100题)1.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共为6人,其中包括主席1名,在讨论向股东会提出的一项提案时,有3名监事通过,关于该公司的监事会情形,说法正确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应不得少于8人,该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人数有错误B.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C.该公司监事会的此决议可以通过,因为通过的人数达到了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D.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正确答案】C2.李某为甲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李某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B.李某以其在甲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质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李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C.如果李某在甲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被依法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某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D.如果李某因重大过失给甲有限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正确答案】D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应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决定B.债权人会议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定的债权人代表组成D.债权人委员会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可后方可设立【正确答案】A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背书日期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D.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再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正确答案】C5.【真题】甲公司在国内率先研发出Y型电源保护器,由于技术先进,市场销售情况良好。甲公司未就该产品申请专利,但对相关技术资料和工艺流程采取了保密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侵犯了甲公司商业秘密的是()。A.乙公司从市场购得Y型电源保护器一台,通过拆解、研究,掌握了该产品的技术原理,便自行生产Y型电源保护器B.丙公司私下高薪聘请甲公司总工程师朱某为兼职技术顾问,在其指导下成功投产Y型电源保护器C.丁公司自行开发研制成功Y型电源保护器,并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D.戊商场同时销售甲、乙、丙、丁四企业生产的Y型电源保护器【正确答案】B6.下列关于企业破产的表述正确的是()。A.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必须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C.破产企业的职工可以作为债权人,但是不能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D.债务人企业不服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为10日【正确答案】A7.王某在吃饭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手表被偷走,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郑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A.王某B.孙某C.林某D.郑某【正确答案】C8.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正确答案】C9.某宾馆为了2014年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宾馆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按照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摄像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正确答案】C10.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备案申请。该一定期限指的是()。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5个月【正确答案】C11.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B.增选王某为公司董事C.批准董事林某兼任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D.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正确答案】A12.张某因采购货物签发一张票据给王某,胡某从王某处窃取该票据,陈某明知胡某系窃取所得但仍受让该票据,并将其赠与不知情的黄某。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是()。A.王某B.胡某C.陈某D.黄某【正确答案】A13.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作娱乐用地的,出让的法定最高年限为()。A.70年B.60年C.50年D.40年【正确答案】D14.下列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A.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B.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必定生效C.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定成立D.一般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正确答案】B15.下列属于外汇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是()。A.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境外外汇收支B.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汇经营活动C.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D.外国驻华外交人员【正确答案】B16.甲企业从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企业对该笔贷款提供一般保证,后人民法院受理了A企业的破产案件,但甲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尚未到期,此时银行向A企业申报了债权,在破产分配程序中,经管理人计算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为35%(假设不考虑破产财产清偿率的变动),在破产分配后,甲企业欠银行的贷款到期,甲企业也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此时在破产分配程序中向银行清偿了80万元。关于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由于A企业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因此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B.银行向A企业申报债权的金额可以为100万元,取得的35万元清偿应先予以提存C.银行获得甲企业清偿后,应获得提存额中20万元的支付,余款分配给A企业的其他破产债权人D.银行获得甲企业清偿后,应获得提存额中7万元的支付,余款上缴国库【正确答案】B17.【真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发生重大资产损失隐瞒不报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是()。A.直接责任B.主管责任C.分管领导责任D.重要领导责任【正确答案】C18.1992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11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A.1994年2月8日B.2012年2月8日C.2012年10月31日D.2013年10月31日【正确答案】B19.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约定借期1年,年利率为6.8%。在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人民法院已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有关该笔借款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A.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不支付利息B.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提出破产申请时起停止计息C.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D.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宣告破产时起停止计息【正确答案】C20.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正确答案】D21.【真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管理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需经国家发改委批准B.需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外债限额,实行余额管理C.无需有关部门批准,但需报外汇管理机关备案,其外债限额应控制在国家批准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之内D.需由国家发改委商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并办理外债登记手续【正确答案】C2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B.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C.贷款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解除合同D.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正确答案】C23.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投资者股权质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投资者可以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B.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和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C.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D.未按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的质押行为无效【正确答案】A2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内在报纸上公告。A.10日;45日B.10日;30日C.15日:45日D.15日;30日【正确答案】B25.【真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A.仓单B.股票C.基金份额D.应收账款【正确答案】A26.甲企业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董事会。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无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的是()。A.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B.合作利润的分配C.合作企业的解散D.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正确答案】B27.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组成和任期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监事会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三人
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C.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D.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答案:C
解析:
选项C: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履行的职责有(  )。

A.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B.个人对董事、高级经理人员提起诉讼
C.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D.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E.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履行的职责。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履行以下职责: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应当由监事会主席履行的其他职责。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组成和任期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监事会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三人
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C.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D.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答案:C
解析:
选项C: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公司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
B.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C.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E.监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答案:B,C,D,E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选项A错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公司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
B. 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C.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E. 监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答案:B,C,D,E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选项A错误。


相关考题:

考题 多选题梦幻婚纱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成立,以从事婚纱摄影业务被大家所熟知。该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监事会每2年召开一次,监事会成员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并由公司董事长李某任命公司的董事王某为监事会主席,若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然应当履行监事职务。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A梦幻婚纱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召开时间符合规定B梦幻婚纱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中不包括职工代表的约定,符合规定C梦幻婚纱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不符合规定D梦幻婚纱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王某可以同时兼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E梦幻婚纱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要求符合规定正确答案: E,B解析:

考题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共为6人,其中包括主席1名,在讨论向股东会提出的一项提案时,有3名监事通过,关于该公司的监事会情形,说法正确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应不得少于8人,该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人数有错误B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C该公司监事会的此决议可以通过,因为通过的人数达到了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D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正确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考题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共为6人,其中包括主席1名,在讨论向股东会提出的一项提案时,有3名监事通过,关于该公司的监事会情形,说法正确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应不得少于8人,该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人数有错误B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C该公司监事会的此决议可以通过,因为通过的人数达到了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D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正确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考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向股东会提案以及推选董事、监事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B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C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D一人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正确答案: D解析: AB两项,《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五条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CD两项,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但证券公司为一人公司的除外。

考题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共为6人,其中包括主席1名,在讨论向股东会提出的一项提案时,有3名监事通过,关于该公司的监事会情形,说法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应不得少于8人,该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人数有错误B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C该公司监事会的此决议可以通过,因为通过的人数达到了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D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正确答案: B解析: A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B项,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项,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D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考题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A、检查公司财务B、罢免高级管理人员C、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D、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E、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正确答案:A,C,D,E

考题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共为6人,其中包括主席1名,在讨论向股东会提出的一项提案时,有3名监事通过,关于该公司的监事会情形,说法正确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应不得少于8人,该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人数有错误B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C该公司监事会的此决议可以通过,因为通过的人数达到了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D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正确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考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向股东会提案以及推选董事、监事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B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C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D一人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正确答案: C解析: AB两项,《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五条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CD两项,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但证券公司为一人公司的除外。

考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组成和任期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监事会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三人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C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D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正确答案: D解析:

考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向股东会提案以及推选董事、监事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B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C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D一人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正确答案: A解析: AB两项,《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五条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CD两项,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但证券公司为一人公司的除外。
最新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