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统筹段个人支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统筹段个人支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考题:

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应在住院()日内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A.2B.5C.3D.4

下列关于住院医疗保险,错误的是:( )a已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需变更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b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应在已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应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的结算医院住院c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d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的,经申请,其医疗保险费中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金额按月进入其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不再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除门诊大病以外的门诊待遇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时,应按规定向参保人员收取其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向参保人员收取个人负担费用的,按定点医疗机构虚增医疗费用,除追回相关费用外并暂停医疗服务协议进行整改。()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共付段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时,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按照()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范围、标准及个人先支付费用比例执行。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住院的报销比例() A、参保人员办理转院手续报销时,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后,再按淮北市三级医院的规定报销B、参保人员未办理转外就医手续报销时,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5%后,再按淮北市三级医院的规定报销C、门诊特病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按照转外规定审核报销D、器官移植抗排异病人的环孢浓度检测外转由门诊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审核报销

在职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在每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 A、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为300元B、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为500元C、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为600元D、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为800元

参保人员患脑瘫并具备医疗康复指征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实施康复医疗的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费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可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应在住院()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治疗。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或非急诊抢救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A、1B、2C、3D、4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时,应按规定向参保人员收取其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向参保人员收取个人负担费用的,按定点医疗机构虚增医疗费用,除追回相关费用外并暂停医疗服务协议进行整改。

职工医保在职和退休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人员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A、降低10%B、提高10%C、降低20%D、提高20%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办理住院?

沧州市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A、50%、53%B、60%、63%C、70%、73%D、90、%93%

简述城乡参保居民约定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

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报销比例为()A、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其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B、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70%C、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至12万元部分支付60%,12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部分支付70%。

获得定点资格的(),可以作为统筹地区所有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A、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B、专科医疗机构C、中医医疗机构D、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工医保在职和退休人员,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职工重症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一个年度内个人只支付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住院标准执行。A、300元B、600元C、900元D、按定点医疗机构的门槛费执行

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种住院限额额度,根据其近二年平均统筹基金支付总额结合增长率加权计算。

指定就医期间,参保人员每月门诊挂号不得超过10次;参保人员在指定就医地点之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在厦门市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报销;指定就医期间报销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参保人员被指定就医地点期间在厦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记账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住院医院级别支付不同的比例,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70%、6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支付。

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为退休人员的,其住院期间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A、95%,5%B、90%,10%C、85%,15%D、70%,30%

某少儿参保人2007年9月参保,2008年上半年在某定点医院住院5次。2008年9月1日又到一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请问其住院起付线为多少元?()A、0元B、500元C、600元D、200元

城乡参保居民如何约定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取得定点资格后,()可以作为统筹地区所有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A、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B、专科医疗机构C、中医医疗机构D、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多选题符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是()A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B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效期1年C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D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可有所差别,以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E除急诊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