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提出对分支企业的处理意见。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提出对分支企业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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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石城市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区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稽查。稽查中发现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设内账,记录对外销售产品情况。其中:记录的销售额大于实际开票金额。依据其内部进销存账、送货单,确定有4900万元收入没有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少计销项税额840万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对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处以420万元罚款,补税罚款共计1200多元。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对罚款不服,向石城市田家区法院提起诉讼。田家区法院以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为由判决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败诉。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不服,向石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田家区法院以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为由判决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败诉。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收集和举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一审法院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B.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不构成偷税C.若原告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罚款处罚决定违法的证据不成立,则被告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对罚款处罚决定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仍不能免除D.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E.一审中,田家区国税局稽查局不能自行向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收集证据
2005年,某县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黄某在某信用合作社的存款利息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稽查局在受理后,找到举报人了解存款账户情况时,发现是夫妻闹离婚,在分配财产问题上,妻子隐瞒了存款金额,丈夫为掌握存款数额而举报,具体账户不知道,只提供了存款人姓名和存款的银行。经稽查人员进户检查后发现,该纳税的个人利息所得税确未扣缴,并依法对该银行进行了处理。事后举报人要求反馈存款信息,县稽查局按要求反馈了该信息。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当之处?
一个合肥市管辖的个体户张某,携带假餐饮发票到六安市金安区六安大市场兜售,有人向金安区地税局城关分局举报。金安地税局城关分局及时赶到现场,此人已到裕安区南门菜市场,金安城关分局人员通知裕安区地税局城关分局,裕安区地税城关分局在南门菜市场当场将张某人赃俱获。城关分局决定将此案移交稽查局查处。此案应当由()稽查局受理查处。A、合肥市B、六安市C、金安区D、裕安区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法院裁定撤销稽查局行政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案情:2001年5月8日,接群众举报A县某宾馆采取发票开大头小尾方式进行偷税。该县地税局遂立案检查,5月9日县地税局派人对宾馆依法实施了检查,查实其偷税4500元的事实。A县地税局遂于5月15日依法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处以所偷税款4倍罚款的决定。宾馆不服,于5月20日依法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10日,复议机关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本题不考虑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理)宾馆对地税局的处理决定不服,是否可无条件地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A市甲县地税局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吴某存在少报账目,逃避缴纳税款问题,遂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向A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A市地税局的复议决定将罚款改为5000元,吴某认为A市地税局不负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甲县人民法院B、A市中级人民法院C、A市地税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D、甲县人民法院或者A市地税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单选题2013年8月4日,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市纺织总会2012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总会不仅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2万元,还擅自将已经代扣代缴的5.3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少申报的方法隐瞒了下来。2013年8月11日,市地税稽查局向该纺织总会下达了补缴个人所得税5.36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和将对其应扣未扣及已扣少缴的税款分别处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该纺织总会提出的听证要求,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8月15日下达了罚款9.38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2013年8月30日,该市纺织总会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地税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处罚。该纺织总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若市地税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市纺织总会对处罚不服,以市地税局稽查局为被告起诉;同时,对市地税局不作为也不服,以市地税局为被告起诉。从被告确定的角度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两个起诉均不成立B对稽查局的起诉成立,对市地税局的起诉不成立C对稽查局的起诉不成立,对市地税局的起诉成立D两个起诉均成立E两个起诉是否成立,法律没有规定
单选题2013年8月4日,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市纺织总会2012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总会不仅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2万元,还擅自将已经代扣代缴的5.3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少申报的方法隐瞒了下来。2013年8月11日,市地税稽查局向该纺织总会下达了补缴个人所得税5.36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和将对其应扣未扣及已扣少缴的税款分别处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该纺织总会提出的听证要求,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8月15日下达了罚款9.38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2013年8月30日,该市纺织总会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地税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处罚。该纺织总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在()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A原告市纺织总会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B原告市纺织总会法人资格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C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被撤销D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E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多选题2013年8月4日,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市纺织总会2012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总会不仅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2万元,还擅自将已经代扣代缴的5.3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少申报的方法隐瞒了下来。2013年8月11日,市地税稽查局向该纺织总会下达了补缴个人所得税5.36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和将对其应扣未扣及已扣少缴的税款分别处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该纺织总会提出的听证要求,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8月15日下达了罚款9.38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2013年8月30日,该市纺织总会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地税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处罚。该纺织总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下列有关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A市纺织总会应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市地税局稽查局书面提出听证B若市纺织总会放弃听证权利,则市地税局稽查局可以不组织听证C若市地税局稽查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对市纺织总会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D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E若本案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有权终止听证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市地税局经批准正在建一个办公设施项目,由于财政部门没有及时拨付一笔预算内建设资金.该项目被迫停工。在此期间,该市地税局追缴了部分税款。于是,该市地税局与市财政部门商议用这部分资金直接冲抵财政部门应拨付的建设资金。经市财政部门同意后,该市地税局便直接将该款项用于建设项目。 问: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判断题2005年,某县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黄某在某信用合作社的存款利息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稽查局在受理后,找到举报人了解存款账户情况时,发现是夫妻闹离婚,在分配财产问题上,妻子隐瞒了存款金额,丈夫为掌握存款数额而举报,具体账户不知道,只提供了存款人姓名和存款的银行。经稽查人员进户检查后发现,该纳税的个人利息所得税确未扣缴,并依法对该银行进行了处理。事后举报人要求反馈存款信息,县稽查局按要求反馈了该信息。A对B错
多选题2000年9月,在税收大检查中,某市地方税务局查出未来贸易公司自1999年3月至2000年8月未缴纳税款。市地税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应纳税款为5336.73元。此后,公司负责人李某派人缴纳了部分税款2700元,余下的一直未缴。市地税局以《催缴税款通知书》令未来贸易公司应缴税款2636.73元,滞纳金130元,并于10月6日向未来贸易公司依法送达了罚款1200元的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如果该省地税局认为该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明显不当,则有权()。A维持该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B维持该市地税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C撤销该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罚决定D变更该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
多选题2013年8月4日,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市纺织总会2012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总会不仅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2万元,还擅自将已经代扣代缴的5.3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少申报的方法隐瞒了下来。2013年8月11日,市地税稽查局向该纺织总会下达了补缴个人所得税5.36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和将对其应扣未扣及已扣少缴的税款分别处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该纺织总会提出的听证要求,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8月15日下达了罚款9.38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2013年8月30日,该市纺织总会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地税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处罚。该纺织总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下列有关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有()。A市纺织总会在未缴纳罚款情况下不可以直接向市地税局提出复议申请B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市纺织总会提出要求或者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C若市纺织总会以真实意思表示说明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经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D若市地税局稽查局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中止E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所取得的有关材料,可以作为支持市地税局稽查局有关征税行为的证据
判断题某市地税局稽查局的稽查人员在 A 专案的检查中,发现被查对象的部分货物存放在住宅里,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在当事人的带领下,对其住宅里的应纳税商品进行了检查。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