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总局文件要求,在开票软件()版本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中增加简称并打印在票面上。A、V2.1.30.180226B、V2.1.30.180128C、V2.1.30.180328D、V2.1.30.171128
为满足总局文件要求,在开票软件()版本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中增加简称并打印在票面上。
- A、V2.1.30.180226
- B、V2.1.30.180128
- C、V2.1.30.180328
- D、V2.1.3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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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0.17_ZS_20171128版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打印时提示:所选车辆类型不符合填开规则!可能原因:1、当前企业没有所选税收分类编码授权。2、当前版本所选税收分类编码可用状态为不可用;应如何处理?()A、开票软件版本过低,需要升级开票软件B、点击系统设置-税收分类编码,点击“更新”按钮,将税收分类编码更新到最新的税收分类编码再填开发票C、去税局授权税收分类编码D、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必须使用机动车编码,重新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之后再填开发票
开票软件已经更新至190318版本了,帮助关于查询税收分类编码还是30.0版本的,2019年4月1日后登陆开票软件新的税收分类编码会自动更新32.0吗?()A、4月1日后登陆开票系统自动更新B、4月1日税局授权后登陆开票系统自动更新C、需要重新安装开票软件D、4月1日后登陆开票系统手工更新
税控发票2.01225版开票软件,开具发票没有提示让选税收分类编码也打印成功了,这种商品是第一次填,商品编码库里也没有添加过,如何处理?()A、系统问题,发票不能使用,作废重开B、企业开具的商品名字与税收分类编码可以中的名字有一致的,系统默认为用税收分类编码直接开具的了,发票正常可以用C、软件智能匹配,商品编码库增加过相似的商品信息,软件自动匹配无需选择税收分类编码D、系统正常,发票可以使用
可以通过()来更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A、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下载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通过“导入”功能导入到开票系统B、从升级服务器下载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通过“导入”功能导入到开票系统中C、登录开票软件自动同步税局端数据D、“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界面的“更新”功能进行手工数据同步
如果现在开票软件的税收分类编码是28.0及以上的,直接开具发票时调取的是以前27.0版本下存储的商品编码信息(非13%税率的),开出的新发票显示的税收分类编码版本是()。A、27.0B、28.0及以上C、26.0
若开票软件未及时升级到V180425版,只升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库,企业是否在2018年5月1日以后也能开具16%或10%税率的发票?()A、重新初始化开票软件才能开具B、不可以C、可以直接开具D、企业需重新授权方可开具
税控发票2.0登陆开票软件自动更新税收分类编码失败,如何处理?()A、系统设置-编码管理-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点“更新”B、系统设置-编码管理-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点“导入”,将文件spfwssflbm13.0.xml导入到开票软件C、升级安装开票软件到20170612版本即可更新税收分类编码;
进行手工录入商品填开发票时,可以通过()来给商品赋码。A、直接开具发票,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B、在弹出的“商品编码添加”窗口中,点击“税收分类编码”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C、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库中直接添加该编码D、直接录入税收分类编码
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中,1225版本开票软件,小规模用户,软件上允许开具税率为免税,3%,5%减按1.5的发票,其他税率软件上无法开具(特殊:若税收分类编码选择“6”开头的不征税项目,则发票上税率也会体现“不征税”)。
V20181028版本,以下哪种情况必须升级后才可开具发票()A、开票软件版本低于总局设置的基线版本,且当前日期不小于总局设置的开票软件版本控制启用日期,同时税收分类编码版本低于总局设置的基线版本,且当前日期不小于总局设置的税收分类编码版本控制日期的B、以上情况都要先升级后才可开具发票
开票软件升级180828后,在发票管理模块进行红字发票填开时,使用成品油类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点击“打印”按钮时,系统会提示()A、税收分类编码不可用B、商品的税收分类不可用C、税收分类编码错误D、无任何提示直接打印成功
V20181028版本,开票软件版本低于总局设置的基线版本,但当前日期小于总局设置的开票软件版本控制启用日期并到达30天内(含30天),同时税收分类编码版本也低于总局设置的基线版本,但当前日期小于总局设置的税收分类编码版本控制日期并到达30天内(含30天)禁止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