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软件中,税收分类编码不包含营改增新增的征收率为5%和1.5%的编码,是何原因?
开票软件中,税收分类编码不包含营改增新增的征收率为5%和1.5%的编码,是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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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0.17_ZS_20171128版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打印时提示:所选车辆类型不符合填开规则!可能原因:1、当前企业没有所选税收分类编码授权。2、当前版本所选税收分类编码可用状态为不可用;应如何处理?()A、开票软件版本过低,需要升级开票软件B、点击系统设置-税收分类编码,点击“更新”按钮,将税收分类编码更新到最新的税收分类编码再填开发票C、去税局授权税收分类编码D、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必须使用机动车编码,重新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之后再填开发票
开票软件已经更新至190318版本了,帮助关于查询税收分类编码还是30.0版本的,2019年4月1日后登陆开票软件新的税收分类编码会自动更新32.0吗?()A、4月1日后登陆开票系统自动更新B、4月1日税局授权后登陆开票系统自动更新C、需要重新安装开票软件D、4月1日后登陆开票系统手工更新
2018年5月1日以后,开票软件V180425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变化的税率包括哪些?()A、17%和11%B、17%、5%、3%和1.5%C、17%、13%、10%、5%及3%D、17%、11%、5%及3%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降税升级,金税盘底层无需升级B、开票软件升级最新版之后,能直接开出16%和10%税率的发票C、开票软件不升级,只更新最新版税收分类编码,就可以开具16%和10%税率发票D、原来的商品编码库不需要重新赋码,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时间到达5月1日零时,重新进入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将17%税率更新为16%、11%税率更新为10%
税控发票2.01225版开票软件,开具发票没有提示让选税收分类编码也打印成功了,这种商品是第一次填,商品编码库里也没有添加过,如何处理?()A、系统问题,发票不能使用,作废重开B、企业开具的商品名字与税收分类编码可以中的名字有一致的,系统默认为用税收分类编码直接开具的了,发票正常可以用C、软件智能匹配,商品编码库增加过相似的商品信息,软件自动匹配无需选择税收分类编码D、系统正常,发票可以使用
可以通过()来更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A、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下载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通过“导入”功能导入到开票系统B、从升级服务器下载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通过“导入”功能导入到开票系统中C、登录开票软件自动同步税局端数据D、“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界面的“更新”功能进行手工数据同步
如果现在开票软件的税收分类编码是28.0及以上的,直接开具发票时调取的是以前27.0版本下存储的商品编码信息(非13%税率的),开出的新发票显示的税收分类编码版本是()。A、27.0B、28.0及以上C、26.0
税控发票2.0登陆开票软件自动更新税收分类编码失败,如何处理?()A、系统设置-编码管理-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点“更新”B、系统设置-编码管理-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点“导入”,将文件spfwssflbm13.0.xml导入到开票软件C、升级安装开票软件到20170612版本即可更新税收分类编码;
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中,1225版本开票软件,小规模用户,软件上允许开具税率为免税,3%,5%减按1.5的发票,其他税率软件上无法开具(特殊:若税收分类编码选择“6”开头的不征税项目,则发票上税率也会体现“不征税”)。
开票软件升级180828后,在发票管理模块进行红字发票填开时,使用成品油类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点击“打印”按钮时,系统会提示()A、税收分类编码不可用B、商品的税收分类不可用C、税收分类编码错误D、无任何提示直接打印成功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5月1日之前发行且生效的一般纳税人,5月1日之后,可以在开票界面手动修改税率为17%和11%,以便对升级之前开的蓝字发票进行红冲和对5月1日之前发生的业务补开蓝字发票B、对于5月1日之后生效的一般纳税人,开票界面没有17%和11%税率可以选择C、发票资料统计中增加16%和10%税率D、开票软件升级之后,如果升级之前企业自建的商品编码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与新版税收分类编码表的编码号没有变化,5月1日之后手动将17%和11%税率分别更新为16%和10%税率
以下关于数据迁移功能的描述中正确的是?()A、用于将用户的商品编码、客户编码、发票信息和单据信息等从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中导出备份用B、数据迁移支持的旧版本包含了从防伪开票V6.15至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1.0的所有历史版本C、如果开票软件税号与旧版开票软件不符,则无法进行数据迁移D、用于将用户的商品编码、客户编码、发票信息和单据信息等从旧版开票软件迁移到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中
V20181028版本,开票软件版本低于总局设置的基线版本,但当前日期小于总局设置的开票软件版本控制启用日期并到达30天内(含30天),同时税收分类编码版本也低于总局设置的基线版本,但当前日期小于总局设置的税收分类编码版本控制日期并到达30天内(含30天)禁止开票()
2016年5月1日起新纳入营改增的纳税人,全部纳入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范围,使用具有编码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