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的质押监管业务来讲,监管协议签订日期不能超过公司针对该项目批复日期()天。

对于新的质押监管业务来讲,监管协议签订日期不能超过公司针对该项目批复日期()天。


相关考题:

监管协议及配套文本可以在得到公司的批复文件之前签订。

海关监管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的月、日按照()的月、日录入A、出厂日期B、确定号牌号码日期C、查验车辆日期D、监管凭证签发日期

附加条款按照公司最新规定予以添加,对于现有“总对总”协议和已批复的非标协议,须与相关质权人协商,在相应位置约定;如协商不成,须在与客户签订的《监管流程》中进行约定。

某项目银行批复为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监管企业按5000万元向公司申请并获得批复,项目开始运行。六个月后,银行为该企业变更授信方式为流动资金贷款,并将额度调整为8000万元,双方重新签订了“授信合同”,原授信合同废止。此时监管公司可以按原批复继续操作该项目。

非总对总协议是指系统内分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分行签订的经公司批复的、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业务模式的业务合作协议。()

在贸易监管业务中,无需签订以下哪些协议()A、《仓储协议》B、《场地租赁协议》C、《监管协议》D、《借款协议》

以存货质押的,应与借款人、监管人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不包括()。A、《存货质押合同》B、《存货融资质押监管协议》C、《存货抵押合同》D、《出质通知书》

总对总协议是指()。A、公司制定并下发的协议文本B、系统内分公司或子公司与出质人签订的经公司批复的、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业务模式的业务合作协议C、公司与银行总行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或者业务合作协议D、系统内分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分行签订的经公司批复的、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业务模式的业务合作协议

对于新的质押监管业务来讲,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日期不能超过公司针对该项目批复日期()天。

某贸易企业拟以优特钢为监管物开展质押监管业务,业务模式为总量,且在监管服务合作协议中明确计量方式为抄牌,该笔业务可以操作吗?在哪种情况下可以操作?

在贸易监管业务中,使用公司制订的文本时,须签订()。A、仓储协议B、场地租赁协议C、监管协议D、借款协议

某单位租赁了一个仓库准备开展质押监管业务,该仓库的保管员及监管员由中储配备,装卸、安保等由出租仓库提供,目前拟开展一笔质押监管业务(仓单质押模式),按照公司的规定,该项目可以操作。

系统内不同经营单位委托的自管库质押监管业务,《监管服务合作协议》的签订方有()。A、质权人B、出质人C、系统内开发单位D、系统内受托单位

在贸易监管业务中,使用公司制订的文本时,监管公司无需签订的协议有()。A、仓储协议B、场地租赁协议C、监管协议D、借款协议

非总对总协议是指系统内()或()与银行分行签订的经公司批复的、针对()或()的业务合作协议。

办理公司仓单质押授信业务,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承担仓储货物的监管责任及质押仓单的变现或回购责任。A、两方B、三方C、四方D、五方

农商银行办理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应在动产质押合同签订前,按照有关规定与出质人、监管方签订三方协议。

填空题对于新的质押监管业务来讲,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日期不能超过公司针对该项目批复日期()天。

多选题在贸易监管业务中,使用公司制订的文本时,监管公司无需签订的协议有()。A仓储协议B场地租赁协议C监管协议D借款协议

单选题在贸易监管业务中,使用公司制订的文本时,须签订()。A仓储协议B场地租赁协议C监管协议D借款协议

判断题监管协议及配套文本可以在得到公司的批复文件之前签订。A对B错

填空题非总对总协议是指系统内()或()与银行分行签订的经公司批复的、针对()或()的业务合作协议。

判断题附加条款按照公司最新规定予以添加,对于现有“总对总”协议和已批复的非标协议,须与相关质权人协商,在相应位置约定;如协商不成,须在与客户签订的《监管流程》中进行约定。A对B错

问答题某贸易企业拟以优特钢为监管物开展质押监管业务,业务模式为总量,且在监管服务合作协议中明确计量方式为抄牌,该笔业务可以操作吗?在哪种情况下可以操作?

判断题某项目银行批复为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监管企业按5000万元向公司申请并获得批复,项目开始运行。六个月后,银行为该企业变更授信方式为流动资金贷款,并将额度调整为8000万元,双方重新签订了“授信合同”,原授信合同废止。此时监管公司可以按原批复继续操作该项目。A对B错

判断题某单位租赁了一个仓库准备开展质押监管业务,该仓库的保管员及监管员由中储配备,装卸、安保等由出租仓库提供,目前拟开展一笔质押监管业务(仓单质押模式),按照公司的规定,该项目可以操作。A对B错

单选题未来货权质押业务,青岛农商银行、申请人、监管物流公司三方签署(),确定三方在该操作模式下的权利义务关系。A《动产质押合同》B《动产质押清单》C《代理进口报关运输协议》D《质押货物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