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单选题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

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

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

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参考解析

解析: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裁判的请求。本案是一个行为给付之诉,即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诉讼。该诉的诉讼标的是王某与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王某起诉时的诉讼请求则是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以及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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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和赵某共同致王某轻伤,王某以故意伤害(轻伤)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此时,王某又以同一事实将赵某诉至法院,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王某的起诉B.在王某和赵某之间进行调解C.不受理王某的自诉D.王某就赵某伤害自已的事实男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遗项是正确的?A.王某要求刘菜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互菜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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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800元,现王某因刘某拖欠了10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8000元房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的诉讼标的是8000元房租B:本案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刘某给付8000元房租C: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合同D: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王某、刘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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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对此,持有公司股权 0.5 %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刘某和赵某共同致王某轻伤,王某以故意伤害(轻伤)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判决刘某有期徒刑1年。此后,王某又以同一事实将赵某诉至法院,该法 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王某的起诉B.在王某和赵某之间进行调解C.不受理王某的自诉D.王某就赵某伤害自己的事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刘某和赵某共同致王某轻伤,王某以故意伤害(轻伤)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判决刘某有期徒刑1年。此后,王某又以同一事实将赵某诉至法院,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王某的起诉B.在王某和赵某之间进行调解C.不受理王某的自诉D.王某就赵某伤害自己的事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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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须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多选题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A人民法院和刘或王某之间B李某和王某之间C人民法院同张某之间D刘某和张某之间

问答题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问答题王某与刘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正闹离婚。王某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请分析: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