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A.2015年9月1日前B.2016年3月1日前C.2017年3月1日前D.2018年3月1日前

2015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A.2015年9月1日前

B.2016年3月1日前

C.2017年3月1日前

D.2018年3月1日前


参考答案和解析
C 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相关考题:

李某是某公司职员,李某在公司加班时,被其主管张某强奸,在法院审理张某的刑事责任时,李某决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对于因张某强奸而住院花费的费用和误工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李某可以因强奸而遭受的精神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李某不能对自己遭受的精神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李某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2006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A.2006年9月1日前B.2007年3月1日前C.2008年3月1日前D.2026年3月1日前

李某因欠王某20万元,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履行义务,但李某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李某私人轿车一部。执行过程中,杨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轿车归其所有,只是借给李某开,李某否认该事实,认为车子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驳回其异议申请。杨某不服,欲起诉,请问关于该诉讼的做法,错误的是:( )A.本案被告包括李某B.本案被告包括王某C.本案管辖法院是王某住所地法院D.本案管辖法院是该执行法院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蔺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蔺某和李某都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A.蔺某B.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C.李某和蔺某D.李某

2016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 A.2016年9月1日前B.2017年3月1日前C.2018年3月1日前D.2026年3月1日前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 受理李某的自诉B. 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C. 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D. 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李某因欠王某20万元,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履行义务,但李某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其私人轿车一部。执行过程中,杨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轿车归其所有,只是借给李某开,李某否认该事实,认为车子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驳回其异议申请。李某不服,欲起诉,请问关于该诉讼的做法,错误的是:A:李某是本案被告B:王某是本案被告C:本案管辖法院是王某住所地法院D:本案管辖法院是该执行法院

王某与李某签订一份书面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该合同须经批准才能生效。双方约定由王某办理批准手续。后王某怠于办理,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王某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B: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李某的请求,判决李某自己办理批准手续C:王某应当支付李某自己办理批准手续的费用D:王某应当赔偿因此给李某造成的实际损失

李某(男)与孙某(女)于2002年结婚,两年后,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S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李某与孙某按时到法院参加诉讼。开庭当天,李某觉得出庭参加诉讼有失自己身份,便委托律师王某出庭;孙某因正生病住院,也委托律师赵某代为出庭,并让赵某带上了一份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证明。法院指派审判员杜某审理该案。开庭时,法院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李某、孙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经传票传唤,李某没有正当理由仍然不到庭。因此,审判员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李某就此裁定向S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要求?()A:李某不出庭的行为B:孙某不出庭的行为C: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行为D:李某向S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行为

2019年1月5日,甲商场的销售员将国产手机配件谎称为原装进口的手机配件售予李某。同年1年8日,李某将该配件送至专业维修店检测后得知该配件为国产配件,遂与甲商场交涉退货。由于多次交涉无果,李某诉至法院。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手机配件买卖合同无效B.李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手机配件买卖合同C.李某的撤销权应当自2019年1月5日起1年内行使D.李某的撤销权应当自2019年1月5日起5年内行使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 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 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 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受理李某的自诉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 其主张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A:江某B:李某C:李某和江某D: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2008年四川)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 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 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 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 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 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 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 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 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 两人感情确巳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 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 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 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 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问题: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请评价C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4.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沈某因生意上的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万元整,并出具了借据,双方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利息 40%。3个月期满后,由于沈某生意的不顺,未能按期如数偿还李某的借款。经多次交涉未果,2个月后李某将沈某诉至法院,要求沈某偿还10万元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则关于李某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有权要求沈某偿还本金10万元B.李某要求沈某按照约定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C.李某要求沈某按照不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D.沈某按照年利率 30%的标准支付利息后又请求李某返还超过年利率 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某离开家乡长期未归,下落不明,《民法通则》实施后的1988年,经其妻王某申请,法院对李某宣告死亡,此后,王某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2000年,李某重新出现回到家乡,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反对李某的主张,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对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王某根据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是合法的行为B、对于李某已经被继承的财产可以判决归李某所有C、李某回到家乡,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应当依法撤销死亡宣告D、李某重新出现后,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李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登记离婚,同年3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A、 法院对李某与张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B、 法院应当受理李某起诉的离婚案件C、 如果李某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 李某与张某所谓的婚姻关系无效

李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李某,李某一直凭该证书领取抚恤金,今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其换发给李某,遂停止向李某发放抚恤金。李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人民法院不予立案C、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D、李某应向其子原所属部队申请解决

蒋某与李某共同伪造了某建筑公司向李某借6000万元高利贷的借据,并由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造成该建筑公司重大财产损失。蒋某与李某构成虚假诉讼罪。

李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李某。此后李某凭此证领取抚恤金。2002年,县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给李某换发。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不予受理B、应予受理C、告知李某向上一级民政部复议D、告知李某向其子所在的部队申请解决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蔺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蔺某和李某都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A、蔺某B、李某C、李某和蔺某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问题。如果李某在医院治疗2个月后,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的姐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李某的叔叔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因李某作为被害人已死亡,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多选题王某借给李某5万元,李某未按期还款。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问答题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问答题李某在某私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工作中,李某与企业约定销售金额超出约定指标的,超出部分可按比例提成,作为对销售人员的奖励。 2008年7月,李某辞职离开公司,要求公司结算销售提成,公司口头答应李某待到年终结算。 2009年春节后,公司依然未向李某结算销售提成,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李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是否可以直接诉至人民法院?理由?

问答题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