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患病去医院治疗,需要开刀手术。陈医生为韩某施行手术,将纱布遗留在韩某体内。在韩某接受复查时,张医生发现这一情况,并经再次手术,才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性质、提起诉讼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本案性质属于违约而不是侵权B、本案性质属于侵权而不是违约C、本案性质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D、韩某只能选择侵权或者违约中的一项向法院提起诉讼E、韩某可以向法院同时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
韩某患病去医院治疗,需要开刀手术。陈医生为韩某施行手术,将纱布遗留在韩某体内。在韩某接受复查时,张医生发现这一情况,并经再次手术,才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性质、提起诉讼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本案性质属于违约而不是侵权
B、本案性质属于侵权而不是违约
C、本案性质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
D、韩某只能选择侵权或者违约中的一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E、韩某可以向法院同时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
B、本案性质属于侵权而不是违约
C、本案性质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
D、韩某只能选择侵权或者违约中的一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E、韩某可以向法院同时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
参考解析
解析:(1)韩某与该医院之间存在医疗合同关系,陈医生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医院未能适当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2)韩某的人身权受到侵害,陈医生的行为构成侵权,侵权责任主体为该医院 (3)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考题:
东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韩某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到期无力偿还,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韩某应当向东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东洋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赔偿责任C.东洋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赔偿责任D.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东洋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承担责任
张某获得一张汇票,上面记载着“不得转让”,后张某急需现金,遂将该汇票质押给了韩某。后张某无力还款,韩某行使权利,到银行去要求兑现。问韩某行为有效与否?( )。A.有效。韩某可以行使质押权B.有效。韩某合法持有汇票C.无效。因为汇票不得转让D.无效。因为法院不予支持
韩某向B市H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潘某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韩某与潘某按时到法院开庭。开庭当天,韩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身份,便委托律师钱某出庭;潘某因正住院治病,也委托律师赵某代为出庭,并让赵某带上了一份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征明。法院指派审判员王春霞审理该案。开庭时,法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韩某、潘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韩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凇法有关规定的要求?( )。A.韩某不出庭的行为B.潘某不出庭的行为C.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行为D.韩某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行为
被继承人韩某于2009年病逝,遗有房屋一栋及人民币10万元。韩某的长子韩龙以自己多年与父亲同住为由,将房屋及10万元钱均据为己有。韩某的次子韩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合理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查明:韩某之妻潘某尚在,现与女儿韩燕在外地一起生活。法院通知潘某和韩燕参加诉讼,潘某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的分割既不同意韩龙的意见,也不同意韩虎的意见,韩燕表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
某医院医生李某在为患者张某进行阑尾炎手术时,不慎将一块纱布遗留在张某的体内,张某在手术后疼痛难忍数日并再次检查时才发现纱布,这给张某的身体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关于张某的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李某承担责任B.应由医院承担责任C.应由李某和医院各自承担50%的责任D.应由医院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2019年6月1日,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韩某乘坐MH360航班从马来西亚飞回北京。飞机中途失事,至今下落不明。韩某妻子何某欲将儿子小韩送养以便再嫁。韩某的父母不知如何处理,咨询刘律师。关于刘律师的答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韩某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韩某死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韩某的父母申请宣告韩某死亡,其妻何某申请宣告失踪,通州区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C.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则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
韩某患病去医院治疗,需要开刀手术。陈医生为韩某施行手术,将纱布遗留在韩某体内。在韩某接受复查时,张医生发现这一情况,并经再次手术,才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性质、提起诉讼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本案性质属于违约而不是侵权B.本案性质属于侵权而不是违约C.本案性质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D.韩某只能选择侵权或者违约中的一项向法院提起诉讼E.韩某可以向法院同时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
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曹某怀疑其妻与韩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某日晚跟踪其妻来到韩某住处,曹某发现其妻坐在韩某床上。披头散发正在哭泣。曹某大怒而殴打其妻,与韩发生争吵。曹某知道韩某有钱,决定借机敲诈他一笔,谎称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不在家)的住所.曹某对韩某进行捆绑、殴打。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韩某承认与曹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在曹某的胁迫下,韩某数次打电话要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韩某的家人并未照办。此时,杨某回家,知道实情后,并未制止,与曹某一起致信韩某的妻子称:韩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速送2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见钱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因害怕。韩妻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曹某,曹某留下杨某看管韩某,自己去取赃款。在曹某取钱之际,韩某哀求杨某,杨某心动将韩某放走,并与韩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曹某,但此时曹某早已携款逃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B: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C: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D: 对于未遂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共用题干某市甲区居民韩某、乙区居民骆某、丙区居民宋某合伙在某市丁区大屯街道开办了一家网吧,取名“快乐网园”,但未领取营业执照。某日,大屯派出所警察丁某、蔡某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11台电脑内安装了赌博软件。大屯派出所决定对网吧负责人韩某给予15日拘留、3000元罚款处罚;决定收缴安装有赌博软件的11台电脑。请回答下列7~9题:韩某起诉前因交通事故死亡,其亲属仅剩老母亲冯氏、叔叔李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韩某的起诉权仅转移给冯氏,因李某并非韩某的继承人B:韩某的起诉权转移给冯氏、李某,二人均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C:冯氏、李某只能以韩某的名义起诉D:冯氏不愿提起行政诉讼的,李某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曹某怀疑其妻与其朋友韩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韩某住所。进屋后,曹某发现其妻子披头散发坐在韩某的床上,正在哭泣。曹某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韩某发生争吵。曹某知道韩某非常有钱,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当时不在家)的住所,并对韩某进行捆绑、殴打。韩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曹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曹某的胁迫下,先后数次给家里打电话,要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韩某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杨某返回住所,韩某以实情相告,杨某并未加以制止,并与曹一起致信韩某的妻子,信称:韩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的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20万元至某公园的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韩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曹某。曹某叫杨某去公园取钱,杨某不敢去。于是,曹某留下杨某看管韩某,自己去取赃款。在曹某外出取钱之际,韩某哀求杨某将自己放掉。杨某心动,将韩某放走,并和韩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曹某,但此时曹某早已携款逃走。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1)曹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杨某私自将韩某放走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请说明理由。(3)杨某的行为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4)假设曹某在犯罪过程中杀害了韩某,其行为如何处理?
(2011年)韩某患病去医院治疗,需要开刀手术。陈医生为韩某施行手术,将纱布遗留在韩某体内。在韩某接受复查时,张医生发现这一情况,并经再次手术,才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性质、提起诉讼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本案性质属于违约而不是侵权B.本案性质属于侵权而不是违约C.本案性质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D.韩某只能选择侵权或者违约中的一项向法院提起诉讼E.韩某可以向法院同时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
汪某、韩某约定:汪某将100吨汽油卖给韩某,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韩某应向汪某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韩某未交付定金,汪某按期向韩某交付了货物,韩某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汪某可请求韩某支付定金B.韩某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C.汪某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D.汪某无权请求韩某支付价款
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 回答下列问题。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力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判断主要依据哪部法律?
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 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判断主要依据哪部法律?
北京市出租车司机韩某开车去石家庄,在某区与石家庄另一区居民田某的车相撞,因此发生纠纷并将田某打伤。石家在某区公安分局作出将韩某拘留15天,罚款500元,并赔偿田某损失及治疗费用的决定,韩某不服,可以向石家庄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8岁)与被告(8岁)是同一所学校的同班学生,也是要好的朋友。1998年12月,因当地突降大雪,原被告便在放学后到校外打雪仗,王某的一枚雪球砸到了韩某的眼镜上,由于雪球里含有石子等杂物,致使镜片破碎,部分玻璃碎片击伤了韩某的眼球,造成韩某左眼巩膜裂伤上眼睑划伤。韩某随即被送往当地一家医院救治,进行了巩膜修补手术后又到另一家医院进行了外伤性白内障摘除手术,术后视力一度有所恢复,但不久视力又大幅度下降。经医院再次检查,发现尚有异物残留在眼内,致使患者眼压过高,如不及时去除,视力还将大幅度下降。事故发生后,韩的父亲韩笑即要求王某的父母承担韩某的治疗费用,王某夫妇先后两次支付医疗费5500元。后因第三次手术费用需2.5万元,王某父母认为费用过高,韩某父母也应承担其中的一邵分。双方协商未果。韩笑遂作为韩某的诉讼代理人代理韩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的父母承担全部治疗费用。本案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被继承人韩某于1999年病逝,遗有房屋一栋及人民币10万元。韩某的长子韩龙以自己多年与父亲同住为由,将房屋及10万元钱均据为己有。韩某的次子韩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合理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查明:韩某之妻潘某尚在,现与女儿韩燕在外地一起生活。法院通知潘某和韩燕参加诉讼,潘某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的分割既不同意韩龙的意见,也不同意韩虎的意见,韩燕表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A、韩龙B、韩虎C、潘某D、韩燕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单选题某大学学校社会工作者在为学生韩某提供服务帮助时,发现韩某并不愿意接受工作者为其安排的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在与韩某进行深入沟通后,工作者了解到韩某很怕同学们因为自己家庭困难而看不起他,而且他也不愿意同学们知道自己有一个身患残疾的母亲,为此社会工作者的适当做法是( )。A批评韩某的想法,让他提振信心。B向学校领导汇报,希望学校直接为韩某提供资金帮助C将情况告诉韩某的班主任老师,让他与韩某进行一下深入沟通D与韩某一起探寻其内心需求,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问答题韩某,男,40岁,外国籍,该国驻中国某地领事馆职员(不享有外交豁免权)。2005年6月25日晚,韩某以向胡某(女,20岁,该领事馆雇员)表示感谢为名,将胡某带至自己宿舍喝酒。随后,韩某向胡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在遭到拒绝后,韩某将胡某按压在床上,扯下自己的领带将胡某的双手捆在床架上,又用毛巾塞住胡某的嘴,随后与胡某发生了性行为。期间,胡某由于不断反抗以致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凌晨2时许,胡某觉得韩某已经入睡便悄悄挣脱捆手的领带溜出韩某宿舍,不料却碰倒了门口的衣架。响声惊醒了韩某,韩某随即赶出来将胡某抓住并拖回房间。胡某大声喊叫,韩某便死死掐住胡某的脖子,直至胡某不再动弹为止。当韩某将胡某的尸体运出领事馆准备抛弃时被巡警发现抓获。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国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如果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如何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单选题2014年6月1日,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韩某乘坐MH360航班从马来西亚飞回北京。飞机中途失事,至今下落不明。韩某妻子何某欲将儿子小韩送养以便再嫁。韩某的父母不知如何处理,咨询刘律师。关于刘律师的答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A韩某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韩某死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韩某的父母申请宣告韩某死亡,其妻何某申请宣告失踪,通州区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C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则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D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但是韩某并未死亡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间韩某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问答题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本案中的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吗?其证据力如何?
多选题某日,胡某乘坐韩某驾驶的出租车去机场,下车时将一个装有名贵服装的手提袋遗忘在车内。韩某发现后,立即在机场四处寻找胡某,未果。次日,韩某将该手提箱送交给公安机关。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假设韩某在饭馆吃饭时,服务员不慎将菜汤溅到手提袋上,造成袋内服装污损,无法清除,则韩某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假设公安机关发布了招领公告,但6个月内一直无人认领,则该服装归韩某所有C假没胡某到公安机关领取服装,则必须向韩某支付合理报酬D假设胡某在报上悬赏寻找该服装,则其到公安机关领取服装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问答题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 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的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吗?其证据力如何?
多选题林某为了美化自己的容貌,去整形医院做整形手术,医生金某为林某施行手术,但在施行手术时,金某因接电话,误将一小块纱布遗留在林某的体内,后林某感觉极其不适,到医院进行复查,才发现这一情况,遂又进行手术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林某可以同时提起侵权和违约之诉B林某可以选择提起侵权或违约之诉C金某在施行手术过程中有过错,应当向林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金某在施行手术过程中有过错,医院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E若提起侵权之诉,则该医疗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问答题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 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判断主要依据哪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