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韩某于2009年病逝,遗有房屋一栋及人民币10万元。韩某的长子韩龙以自己多年与父亲同住为由,将房屋及10万元钱均据为己有。韩某的次子韩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合理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查明:韩某之妻潘某尚在,现与女儿韩燕在外地一起生活。法院通知潘某和韩燕参加诉讼,潘某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的分割既不同意韩龙的意见,也不同意韩虎的意见,韩燕表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

被继承人韩某于2009年病逝,遗有房屋一栋及人民币10万元。韩某的长子韩龙以自己多年与父亲同住为由,将房屋及10万元钱均据为己有。韩某的次子韩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合理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查明:韩某之妻潘某尚在,现与女儿韩燕在外地一起生活。法院通知潘某和韩燕参加诉讼,潘某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的分割既不同意韩龙的意见,也不同意韩虎的意见,韩燕表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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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洪宝、刘桂兰夫妇共生育子女3人,长子韩玉平,长女韩玉英,次女韩玉珍。 1966年韩洪宝夫妇在A市购买房屋4间,建筑面积90平方米,1980年1月,韩玉平与李旭结婚,于同年7月搬出分家另过,并于1981年初生有一子韩坤,4月,韩玉平因车祸丧生。1981年9月,韩洪宝病故,其遗产未作处理。韩洪宝去世后,刘桂兰与女儿韩玉英、韩玉珍共同生活。1995年,韩玉英结婚,搬到B市另过。1998年韩玉珍亦出嫁,刘桂兰独立生活。2002年6月,刘桂兰病故,其病故前,于2002年5月10日经A市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全文如下:“将韩洪宝、刘桂兰所有的房屋在我死后都留给我的大女儿韩玉英”。并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韩五英。刘桂兰去世后,其次女看见姐姐家境不好,声明将自己应有的房屋产权赠给韩玉英。李旭认为,韩玉平也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部分遗产,遂将韩玉英起诉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孙某将私房中的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韩某合办的综合商店,又将另外的东屋出租给李某居住。现孙某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韩某和李某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孙某(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李某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纬某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李某和韩某D.可以任意选择李某或者韩某作为购买者

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曹某怀疑其妻与韩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某日晚跟踪其妻来到韩某住处,曹某发现其妻坐在韩某床上。披头散发正在哭泣。曹某大怒而殴打其妻,与韩发生争吵。曹某知道韩某有钱,决定借机敲诈他一笔,谎称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不在家)的住所.曹某对韩某进行捆绑、殴打。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韩某承认与曹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在曹某的胁迫下,韩某数次打电话要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韩某的家人并未照办。此时,杨某回家,知道实情后,并未制止,与曹某一起致信韩某的妻子称:韩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速送2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见钱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因害怕。韩妻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曹某,曹某留下杨某看管韩某,自己去取赃款。在曹某取钱之际,韩某哀求杨某,杨某心动将韩某放走,并与韩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曹某,但此时曹某早已携款逃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B: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C: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D: 对于未遂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郭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欠韩某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与此同时韩某也欠该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一直未能归还。以下几个解决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郭欠韩某的借款与韩某欠合伙企业的货款抵销后,韩某向合伙企业支付货款5万元B.郭某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欠韩某的借款C.韩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郭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D.韩某在合伙企业中行使郭某的权利直至郭某还款

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韩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B.韩某的第二份遗嘱无效C.韩大与陈卫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D.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韩某,男,42岁。2002年10月,韩某伪造某市人民政府的任命书,任命自己为驻京办事处的副主任。2002年11月,韩某到该市驻京办事处工作。在2003年3月,韩某利用担任副主任职务的便利,将该办事处的现金支票10万元质押,为韩某的朋友白某炒股提供贷款担保。2003年5月,韩某利用单位副主任职务的便利参与文化节,接受文化节赞助商5万元的礼品,并将该礼品占为己有。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曹某怀疑其妻与其朋友韩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韩某住所。进屋后,曹某发现其妻子披头散发坐在韩某的床上,正在哭泣。曹某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韩某发生争吵。曹某知道韩某非常有钱,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当时不在家)的住所,并对韩某进行捆绑、殴打。韩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曹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曹某的胁迫下,先后数次给家里打电话,要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韩某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杨某返回住所,韩某以实情相告,杨某并未加以制止,并与曹一起致信韩某的妻子,信称:韩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的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20万元至某公园的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韩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曹某。曹某叫杨某去公园取钱,杨某不敢去。于是,曹某留下杨某看管韩某,自己去取赃款。在曹某外出取钱之际,韩某哀求杨某将自己放掉。杨某心动,将韩某放走,并和韩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曹某,但此时曹某早已携款逃走。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1)曹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杨某私自将韩某放走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请说明理由。(3)杨某的行为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4)假设曹某在犯罪过程中杀害了韩某,其行为如何处理?

汪某、韩某约定:汪某将100吨汽油卖给韩某,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韩某应向汪某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韩某未交付定金,汪某按期向韩某交付了货物,韩某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汪某可请求韩某支付定金B.韩某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C.汪某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D.汪某无权请求韩某支付价款

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韩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B.韩某的第二份遗嘱无效C.韩大与陈卫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D.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