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焦油卷烟规格指盒标()以下的规格。

低焦油卷烟规格指盒标()以下的规格。

参考解析

相关考题:

我国《卷烟》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卷烟焦油量档次为()A低焦油、中低焦油、中焦油、中高焦油、高焦油B低焦油、中焦油、高焦油C中焦油、中高焦油D低焦油、高焦油

卷烟规格之间的相似性系数是指各卷烟规格之间的相互替代关系。()A对B错

若实测焦油量符合焦油量允差的要求,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的档次记分。低焦油量档得()分,中焦油量档得()分,高焦油量档得()分。

当盒标焦油量大于等于11mg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5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并判该批卷烟()。

某批卷烟盒标焦油量为11mg,实测为焦油量为9mg。那么,此批卷烟为()焦油的卷烟。

当盒标焦油量小于等于()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1.0mg。

抽样记录表应记录盒标焦油量、()、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A、盒标烟气烟碱量B、卷烟牌号C、卷烟规格D、生产厂家

当盒标焦油量小于等于4mg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1.0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并判该批卷烟()。

中焦油卷烟盒标焦油应为()。

当盒标焦油量在5mg∽10mg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0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并判该批卷烟()。

若实测焦油量符合焦油量档次及相应的盒标焦油量的要求,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焦油量档得()分,()焦油量档得()分,()焦油量档得()分A、低,100分,中,80,高,0B、中低,90分,中,80,中高,75C、低,100分,中,85,高,50

包装标识条、盒上应注明卷烟数量(支)、商品()A、规格B、数量C、条码D、单位

抽样记录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商品条码和其他能区别不同批卷烟的特征A、卷烟牌号B、规格C、包装D、价类E、盒标焦油量F、盒标烟气烟碱量

低危害卷烟规格指()的规格。

当盒标焦油量大于等于()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5mg。

当盒标焦油量小于等于()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1.0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分,并判该批卷烟()A、5mgB、4mgC、3mgD、2mgE、满分F、60分G、0分H、合格I、不合格

低焦油卷烟盒标焦油应为()。

卷烟条、盒包装上标注焦油量、烟气烟碱量是指()A、一条卷烟(200支)的总含量B、一盒卷烟(20支)的总含量C、单支卷烟的含量

()是指商业企业每个品类应发展的品牌(规格)目标数量。卷烟商业企业必须在所设定的()范围内配置卷烟品牌规格。

我国规定的卷烟烟气焦油量档次为:低焦油量卷烟≤()mg/支;中焦油量卷烟()mg/支;高焦油量卷烟>()mg/支(高焦油卷烟属不合格品)。

抽样记录表还应记录抽样时间地点和抽样目的抽样基数、抽样数量及生产日期()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等信息A、卷烟牌号B、盒标焦油量C、包装D、价类E、盒标烟气烟碱量

当盒标焦油量在()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0mg。

卷烟规格之间的相似性系数是指各卷烟规格之间的相互替代关系。()

自2011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2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

判断题货源定位模型中,杠杆品项是指影响/风险程度低、支出水平低的卷烟规格。A对B错

单选题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A10B11C12D13

单选题依据北京烟草品牌引入规则,要综合考虑扶持发展低焦油卷烟规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引入焦油量()毫克/支以下的新规格。A11B10C8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