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2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

自2011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2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


相关考题:

卷烟和雪茄烟箱、条、盒等包装体上应以()表示烟支数量。A“支”B“万支”C“亿支”D以上都对

低焦油卷烟规格指盒标()以下的规格。

当盒标焦油量大于等于11mg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5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并判该批卷烟()。

某批卷烟盒标焦油量为11mg,实测为焦油量为9mg。那么,此批卷烟为()焦油的卷烟。

2005版卷烟国标增加了()为考核指标A、盒标焦油量B、油量允差C、焦烟气烟碱量D、烟气一氧化碳量

当盒标焦油量小于等于()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1.0mg。

抽样记录表应记录盒标焦油量、()、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A、盒标烟气烟碱量B、卷烟牌号C、卷烟规格D、生产厂家

抽样记录表应记录盒标焦油量、()、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

当盒标焦油量小于等于4mg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1.0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并判该批卷烟()。

当盒标焦油量在5mg∽10mg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0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并判该批卷烟()。

GB5606-2005主流烟气部分与GB5606-1996相比调整了()允差A、盒标焦油量B、焦油量C、烟气烟碱量允差D、盒标焦油量允差

抽样记录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商品条码和其他能区别不同批卷烟的特征A、卷烟牌号B、规格C、包装D、价类E、盒标焦油量F、盒标烟气烟碱量

若实测焦油量不符合焦油量档次及相应的盒标焦油量的要求,焦油量得()分,并判定该批卷烟为()A、60分;不合格品B、50分;不合格品C、0分;不合格品

当盒标焦油量小于等于4mg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A、≤1.0mgB、≤2.0mgC、≥1.0mgD、≥2.0mg

卷烟条、盒上应注明的内容是:商标及注册标记、卷烟数量(支)、商标条码、焦油量及生产日期。

当盒标焦油量大于等于()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5mg。

当盒标焦油量大于等于11mg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A、≤1.5mgB、≤2.0mgC、≤2.5mgD、≤3.0mg

当盒标焦油量小于等于()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1.0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分,并判该批卷烟()A、5mgB、4mgC、3mgD、2mgE、满分F、60分G、0分H、合格I、不合格

当盒标焦油量在()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0mg时,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分,并判该批卷烟()A、5mgB、6mgC、5~10mgD、10~15mgE、满分F、60分G、0分H、合格I、不合格

GB5606-2005主流烟气部分与GB5606-1996相比调整了()档次A、盒标焦油量B、焦油量C、焦油量允差D、盒标焦油量允差

卷烟条、盒包装上标注焦油量、烟气烟碱量是指()A、一条卷烟(200支)的总含量B、一盒卷烟(20支)的总含量C、单支卷烟的含量

我国规定的卷烟烟气焦油量档次为:低焦油量卷烟≤()mg/支;中焦油量卷烟()mg/支;高焦油量卷烟>()mg/支(高焦油卷烟属不合格品)。

抽样记录表还应记录抽样时间地点和抽样目的抽样基数、抽样数量及生产日期()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等信息A、卷烟牌号B、盒标焦油量C、包装D、价类E、盒标烟气烟碱量

当盒标焦油量在5-10mg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A、≤1.0mgB、≤2.0mgC、≥1.0mgD、≥2.0mg

当盒标焦油量在()时,则|实测焦油量—盒标焦油量|≤2.0mg。

根据卷烟燃吸时所产生的烟气焦油量,我国规定的卷烟低焦油量卷烟指标值为()。A、≤10mg/支B、≤8mg/支C、<10%D、<8%

单选题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A10B11C12D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