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final 可修饰类、属性、方法B.定义抽象方法需有方法的返回类型、名称、参数列表和方法体C.abstract可修饰类、属性、方法D.用final修饰的变量,在程序中可对这个变量的值进行更改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final 可修饰类、属性、方法
B.定义抽象方法需有方法的返回类型、名称、参数列表和方法体
C.abstract可修饰类、属性、方法
D.用final修饰的变量,在程序中可对这个变量的值进行更改
参考答案和解析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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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质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