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些州的法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选举通常需要得到利益集团的资金支持,这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司法公正。一项研究表明,在涉案一方是自己的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65%的判决支持了竞选资助人。这说明,给予法官的竞选资助与有利于资助人的判决之间存在相关性。以下哪项陈述最好地指出了上述论证中存在的问题()A该论证不恰当地预设,在涉案一方是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支持资助人的判决比例不应超出50%。B该论证未能说明竞选资助的额度对判决结果的影响。C该论证忽略了以下事实:在竞选资助和司法判决完全透明的情况下,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无处不在。D该论证没有给出竞选资助人在所有涉案当事人中所占的比例。

美国有些州的法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选举通常需要得到利益集团的资金支持,这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司法公正。一项研究表明,在涉案一方是自己的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65%的判决支持了竞选资助人。这说明,给予法官的竞选资助与有利于资助人的判决之间存在相关性。以下哪项陈述最好地指出了上述论证中存在的问题()

A该论证不恰当地预设,在涉案一方是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支持资助人的判决比例不应超出50%。

B该论证未能说明竞选资助的额度对判决结果的影响。

C该论证忽略了以下事实:在竞选资助和司法判决完全透明的情况下,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无处不在。

D该论证没有给出竞选资助人在所有涉案当事人中所占的比例。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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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 )。A.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B.与竞选有关的资金资助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B.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去年,美国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的女性与男性一样成功,但是这些官员的候选人中仅有约15%是妇女。因此,竞选这些职位获得成功的妇女人数如此少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妇女难于竞选成功,而是因为想竞选的妇女太少了。 下面哪一个如果正确,最能削弱以上结论?( ) A.去年正在任职的妇女再次竞选成功的比例比正在任职的男人再次竞选成功的比例要低 B.大多数没有很强欲望想成为政治家的妇女从来不去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 C.担任地方官员的妇女的比例比担任州和联邦政府官员中妇女的比例要低 D.与男士相比,有更多的想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职位的妇女因为不能得到竞选所需的足够资金而没有参与竞选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A.甲法官在审理一案件时,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就其中不明的法律概念打电话向其原研究生导师请教B.乙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接到市领导的电话,该领导暗示乙法官只能判原告胜诉,乙法官未做任何承诺,审理中也没采纳该领导的意见C.丙法官承办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某日遇到同事田法官,田法官就丙法官承办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丙法官在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电话征求田法官的意见D.丁法官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一些人对某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中的公正性提出怀疑。但有记录表明:60%的这类案件中,法官的决定对妇女有利,这表明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并没有歧视妇女。下列各项中,最能反对上述结论的一项是( )。A.该法官在非性别歧视案件中,对女性被告或原告有偏见。B.许多法官发现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难以保持客观性C.有证据表明,妇女应当在该法官处理的70%以上的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胜诉D.该法官审理的大多数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是由一个较低法庭上诉的

实业钢铁厂将竞选厂长。如果董米春参加竞选,则极具竞选实力的郝建生和曾思敏不参加竞选。所以,如果董来春参加竞选,他将肯定当选。为使上述论证成立,以下哪项是必须假设的?( )Ⅰ.当选者一定是竞选实力最强的竞选者Ⅱ.如果董来春参加竞选,那么,他将是唯一的候选人Ⅲ.在实业钢铁厂,除了郝建生和曾思敏,没有其他人的竞选实力比董来春强A.只有ⅠB.只有ⅡC.只有ⅢD.只有Ⅰ和Ⅲ

有人对某位法官在性别歧视类案件审理中的公正性提出了质疑。这一质疑不能成立,因为有记录表明,该法官审理的这类案件中60%的获胜方为女性,这说明该法官并未在性别歧视类案件的审理中有失公正。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对上述论证构成质疑?Ⅰ.在性别歧视案件中,女性原告如果没有确凿的理由和证据,一般不会起诉。Ⅱ.一个为人公正的法官在性别歧视案件的审理中保持公正也是件很困难的事情。Ⅲ.统计数据表明,如果不是因为遭到性别歧视,女性应该在60%以上的此类案件的诉讼中获胜。A.只有Ⅰ。B.只有Ⅱ。C.只有Ⅲ。D.只有Ⅰ和Ⅲ。

去年,美国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的女性和男性一样可能获得成功。但是这些官员的候选人中仅有约15%是女性。因此,竞选这些职位获得成功的妇女人数如此少的原因并不是妇女难以竞选成功,而是因为想竞选的妇女太少了。下面哪一个如果正确,最能削弱以上结论?( )A.去年正在任职的妇女再次竞选成功的比例与正在任职的男士再次竞选成功的比例相比要低。B.几乎没有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的妇女与其他妇女竞争。C.与男士相比,有更多的想竞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职位的妇女因为不能得到竞选所需的足够资金而没能参选。D.大多数没有很强欲望想成为政治家的妇女从来不会去竞选州和联邦政府官员。

下列有关法律原则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法官在裁判某民事案件时,发现所有法律规则均无法适用于所判案件,遂适用法律原则进行判决,王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B.张法官在对某案件进行判决时,虽有相关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案正义,张法官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张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C.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程序性原则D.《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为政策性原则

强调判决理由的合理性和充分性是英美法系的传统做法。在英国,一份好的判决书不但说理清楚,使判决结果建立在毋庸置疑的基础上,而且在有争议的判决书中,会把法官的不同意见一一加以罗列,最后写明是通过“几比几”做出判决结果的。在美国,许多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写得十分冗长.但美国人喜欢把法官阐述的判决理由看成法官知识水平的体现和防止法官独断专行的保障。以下对这段话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法官的能力与判决书的好坏有直接关系B.判决书需要交代清楚判决的理由C.好的判决书对于判决结果更可靠D.英美法系是非常合理和完善的法系

在古罗马时代,为了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法官往往并不主动搜集或调查证据,而只是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通过当事人双方所提交的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在案件审理之前,法官对案件事实往往一无所知,这有利于避免法官就案件事实形成不合理的前见,避免先入为主作出评判。关于这段文字,以下理解准确的是:A.公正性是法官审理案件的首要因素B.先入为主会对法官的裁判带来严重影响C.不讲程序正义,无法保证结果正义的实现D.法官对案件事实一无所知,有利于公正裁判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要讲究效率的原则?A.郑法官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进行了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而未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B.吴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C.曹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其案件已经做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D.邓法官为提高专业水平,报名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M国某州将竞选州长。如果杰克参加竞选,则极具竞选实力的罗伯特和玛丽不参加竞选。所以,如果杰克参加竞选,他将肯定当选。为使上述论证成立,以下哪项是必须假设的?()Ⅰ.当选者一定是竞选实力最强的竞选者。Ⅱ.如果杰克参加竞选,那么,他将是唯一的候选人。Ⅲ.在M国某州,除了罗伯特和玛丽,没有其他人的竞选实力比杰克强。a.只有Ⅰ B.只有ⅡC.只有Ⅲ D.Ⅰ和Ⅲ

在英国法中,一个有拘束力的判决中可以作为先例引用的部分是()A、法官意见B、律师陈述C、判决理由D、附带意见

"我认为,选择这一职位,我有三个明显的优势"一语()A、表明竞选者的狂妄B、表明竞选者的自信C、竞选者在展示自己的优点D、表明竞选者部谦虚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下列哪些情况下,法官应当主动回避?A、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出现错判B、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的公正裁判产生怀疑C、法官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D、法官认为如审理该案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

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开展竞选,这种竞选方式有可能出现的弊端是()。 ①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 ②导致虚假宣传,夸大候选人的能力 ③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 ④发生贿选现象A、①②B、②④C、①④D、①③

某村村民正在进行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活动,要求参加竞选村委会主任的三位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并当面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上述选举方式是()。A、直接等额选举B、间接差额选举C、直接差额选举D、间接等额选举

简述竞选机构的成员、竞选资金与竞选方式?

"如果这次竞选失败,无论什么原因,我都不会后悔我参与竞争的选择"一语表明()A、演讲者对于竞选信心不足B、表示谦虚C、希望得到支持和帮助D、对竞选职位无所谓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B、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A、甲法官在审理一案件时,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就其中不明的法律概念打电话向其原研究生导师请教B、乙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接到市领导的电话,该领导暗示乙法官只能判原告胜诉,乙法官未做任何承诺,审理中也没采纳该领导的意见C、丙法官承办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某日遇到同事田法官,田法官就丙法官承办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丙法官在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电话征求田法官的意见D、丁法官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通过“许霆案”我们获得的启示是()A、法官应该准确适用条文B、法官判决时应该听从民众和媒体的呼声C、法官应该仔细斟酌与法律要件有关的具体事实D、法官判决时应该考虑专家学者的意见

多选题根据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下列哪些情况下,法官应当主动回避?A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出现错判B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的公正裁判产生怀疑C法官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D法官认为如审理该案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

单选题“我认为,选择这一职位,我有三个明显的优势”一语()。A表明竞选者的狂妄B表明竞选者的自信C竞选者在展示自己的优点D表明竞选者部谦虚

单选题通过“许霆案”我们获得的启示是()A法官应该准确适用条文B法官判决时应该听从民众和媒体的呼声C法官应该仔细斟酌与法律要件有关的具体事实D法官判决时应该考虑专家学者的意见

问答题2004年美国总统之争将激烈到何种程度?看看两党候选人筹集的资金数量就可以略知一二。2004年3月份,布什轻松开出一张1000万美元的支票,在17个州播放120秒广告。这样的大手笔,令媒体感到吃惊。然而,就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克里做出了令媒体感到更加震惊的举动。本周内,克里阵营推出了120秒的两个竞选广告,在全美19个州播放3个星期,广告总额高达2500万美元,是布什3月电视广告费的2.5倍,同时创下了美国总统大选单笔广告费用的最高纪录。根据克里竞选班子的通告,克里在4月底已经提前实现了原定的战略目标,轻松筹集到8000万美元资金,再加上克里去年争取民主党提名时筹集的2500万美元余资,竞选资金已经达到了1.05亿美元。这个数字让布什阵营感到意外。两党竞选资金还要翻番将打破历史纪录。  在克里竞选资金一路飙升的同时,布什在竞选资金筹集方面也是捷报频传。布什2004年初曾经制定了一个1.75亿美元的筹资指标,然而到目前为止,布什已经拿到手的竞选资金就已经超过1.7亿美元,与目标十分接近。分析家认为,按照目前的情况分析,布什在11月2日大选前总共持有的资金可能达到3.5亿美元至7亿美元之间。而从克里的势头看,拿下2亿美元似乎已经不成问题,如果后期宣传效果好,资金总额可能达到3亿-5亿美元。这样计算,2004年大选中,两位候选人的竞选资金总额可能会达到10亿美元,创下总统大选竞选资金的最高纪录。2000年的大选,驴象两党的竞选资金只有不到3亿美元。  进入21世纪,美国总统大选与钞票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早在1860年,林肯的竞选经费总额仅为10万美元,而76年后的罗斯福时代,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竞选费用总和为1400万美元。  而且,总统筹集到的竞选经费,仅仅是竞选总开销的一小部分。在竞选期间,有很多利益团体,会通过其他方式,赞助驴象两党的竞选活动。2000年布什参选的时候,总开支破纪录地达到30亿美元。  至于2004年,美国大选会花多少钱还是个未知数,不过,几乎所有的分析家都认为,从今年的竞选势头看,超过30亿美元的纪录将十分轻松。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