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中国昌盛有限责任公司与日本山下父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一家生产家用电器的合资经营企业,由日方山下田任董事长。中方以土地厂房及原有设备作为投资,日方投资10万美元。共同经营5年后,由于经济效益不好,日方山下田董事长未经中方同意,通过订立合同将企业承包给日本人小野松经营,并声称每年给中方一定金额的承包费。以后3年,因承包费未能兑现,没有给中方任何分配利润,中方起诉。问:该案如何处理?
问答题
中国昌盛有限责任公司与日本山下父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一家生产家用电器的合资经营企业,由日方山下田任董事长。中方以土地厂房及原有设备作为投资,日方投资10万美元。共同经营5年后,由于经济效益不好,日方山下田董事长未经中方同意,通过订立合同将企业承包给日本人小野松经营,并声称每年给中方一定金额的承包费。以后3年,因承包费未能兑现,没有给中方任何分配利润,中方起诉。问:该案如何处理?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阳光绿色植物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它由来自美国、日本和中国的三家公司共同投资建立,主要经营各种优良农作物的开发、育种、销售和技术咨询。其中,美方公司以专利技术和现金出资,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作价出资,其出资额公司注册资本的25%;日方以设备出资,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5%。在该合营企业成立之初,日方公司作为投保人向MIGA申请投保,为其在合营企业的出资额投保外汇及战争动乱险,投保金额为500万美元。问:日方公司能否向MIGA投保(日本为MIGA公约的成员国)?为什么?
田某为珠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同时,珠江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田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务,田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珠江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款。对该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A.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B.只能由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C.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珠江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D.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田某负连带责任
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私营企业,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同类产品的厂家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两公司合并。对此决定,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上上下下均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谁有权提出此诉讼?( )A.某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B.某甲有限责任公司C.某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D.某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中方与外方合作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其协商约定的事项中,哪些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A.合作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方出资200万美元,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出资B.外方出资中的150万美元为设备,于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运抵公司所在地C.外方出资中的50万美元为现金,由外方向境外银行借贷,公司以设备提供担保D.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双方各派一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现有8家股东拟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以下条件:(1)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以商品批发为主,准备了人民币3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公司的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问: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中方与外方合作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其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是( )。A.合作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方出资200万美元,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出资B.外方出资中的价值150万美元的设备为目前我国尚不能生产的设备,于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前3个月内运抵公司所在地C.外方出资中的25万美元现金,由外方向境外银行借贷,公司以设备提供担保D.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双方各派一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中国A公司与韩国B公司成立一家生产医用电器的合资经营企业,由韩方X任董事长。中方以土地厂房及原有设备作为投资,韩方投资5万美元。共同经营5年后,由于经济效益不好,韩方董事长未经中方同意,通过订立合同将企业承包给一韩国人经营,并声称每年给中方一定金额的承包费。以后3年,没有给中方任何分配利润。因承包费未能兑现,中方起诉。问:该案如何处理?
A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准备对外投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的对外投资中,下列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独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与B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C.公司与C公司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D.公司与D企业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中方与外方合作没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其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下列哪些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 )。A.合作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方出资200万美元,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出资B.外方出资中的价值150万美元的设备为目前我国尚不能生产的设备,于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前3个月内运抵公司所在地C.外方出资中的25万美元现金,由外方向境外银行借贷,公司以设备提供担保D.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双方各派一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中国某企业与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同组建一家巾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我同法律规定的是( )。A.合营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B.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美元的设备,外方不转移对该设备的所有权C.合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南外方担任
中国某企业与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合营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B.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美元的设备,外方不转移对该设备的所有权C.合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外方担任
中方一国有企业甲与日本一家公司乙合资成立一家合资企业。在合资经营过程中,企业甲与公司乙就合资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条款的执行发生争议。合资企业董事会专门召开会议讨论此问题的解决办法,但最终未能解决则( )。A.可向中国仲裁机构申请仲裁B.可向日本仲裁机构申请仲裁C.可向人民法院起诉D.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时,可向中国相关人民法院起诉
中国海洋公司与A国大地公司拟共同出资100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后,海洋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大地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B.大地公司出资不得少于25万C.拟成立企业的正副董事长可以全由海洋公司派人担任D.大地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刘某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 的董事长;同时,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刘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 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 务,刘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蓝天有限责 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 款。对该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A.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B.只能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C.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蓝天有限责任公司 负连带责任D.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刘某负连带责任
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某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私营企业,董事长陈某,总经理吴某。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衬衫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与该衬衫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同类产品的一制衣厂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与制衣厂合并。对此决定,衬衫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谁可能有权提出此诉讼?()A、衬衫有限毒任公司的职工B、衬衫有限责任公司C、衬衫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某D、衬衫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某
公民甲发明一种家庭用防盗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以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与公民乙、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生产该家用防盗锁,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厂房出资。甲、乙、丙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法定人数的最低标准。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对此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股东协商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B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5~19人C公司的监事一律由职工代表出任D公司的监事不得兼任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问答题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单选题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对此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不定项题英国BBS公司与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200万美元,大地公司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关于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A董事的任期3年B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双方协商,并应当记载在合营合同和章程中C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D董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问答题中国A公司与韩国B公司成立一家生产医用电器的合资经营企业,由韩方X任董事长。中方以土地厂房及原有设备作为投资,韩方投资5万美元。共同经营5年后,由于经济效益不好,韩方董事长未经中方同意,通过订立合同将企业承包给一韩国人经营,并声称每年给中方一定金额的承包费。以后3年,没有给中方任何分配利润。因承包费未能兑现,中方起诉。 问:该案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