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图2-28及表2-28为北方一城市某房地产商通过土地出让方式所获得的住宅商品房建设用地,该用地北邻城市快速路,东、南与西侧均为现状居住用地。其中《土地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如下:1.土地用途:居住,用地界线:如图2-28所示。2.总用地面积:4.5公顷。3.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0%。5.绿地率:不小于35%。6.规划套型建设面积90m以下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7.建筑间距:按1:1.61控制。8.沿城市次干路需设6m绿化带,并要求建筑退绿线大于Sm,沿快速路设30m绿化带,建筑退绿线大于10m,用地界线至绿线。9.住宅层高3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1.1m。底商层高3.6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0.9m。经审查,其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配套指标等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试问,按照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指出有哪些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即土地使用条件)或相关规定?

问答题
图2-28及表2-28为北方一城市某房地产商通过土地出让方式所获得的住宅商品房建设用地,该用地北邻城市快速路,东、南与西侧均为现状居住用地。其中《土地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如下:1.土地用途:居住,用地界线:如图2-28所示。2.总用地面积:4.5公顷。3.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0%。5.绿地率:不小于35%。6.规划套型建设面积90m以下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7.建筑间距:按1:1.61控制。8.沿城市次干路需设6m绿化带,并要求建筑退绿线大于Sm,沿快速路设30m绿化带,建筑退绿线大于10m,用地界线至绿线。9.住宅层高3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1.1m。底商层高3.6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0.9m。经审查,其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配套指标等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试问,按照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指出有哪些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即土地使用条件)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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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题:

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 6 hm2,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 0万m2,公建4 0万m2。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 hm2,其中已建成3个居住小区,分别位干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详见图3),己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问题】试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图1所示为某市城区一个地块,面积为24hm2,项目位于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公建在地块东侧布置。地块内现状无 保留建筑,建设总量控制为居住建筑面积22万m2,公建面积12万m2。地块北侧为已建成的配套齐全的居住区,东南侧建设有城市公园,北侧和西侧临城市 主、次干路。已给出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1)用地情况:用地面积和边界。(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数量等。(3)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下一步需进行规划方案编制。(4)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问题】请补充规划条件。

某北方城市拟在市中心地段新建一集公寓、办公、宾馆、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用地朝向为南偏东1 3°,用地情况为:东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退红线设10m宽绿带;南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m,退红线设15m宽绿带;北侧为现状居民住区,全部为6层砖混住宅;西侧为现状某办公楼。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1)低层、多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5 m 。(2)高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15m。(3)建筑限高100m。(4)绿地率不少于15%。(5)停车车位:按照规范要求。(6)日照要求:板式建筑间距系数为1.61,塔式建筑间距为遮挡面面宽的1.2倍。设计要求提供的图纸如图3所示。【问题】 请按照我国现行相关规定及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出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附图及附表为北方一城市某房地产商通过土地出让方式所获得的住宅商品房建设用地,该用地北邻城市快速路,东、南与西侧均为现状居住用地。其中《土地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如下:  1.土地用途:居住;用地界线:见附图。  2.总用地面积:4.5 公顷。  3.容积率:不大于2。  4.建筑密度:不大于20%。  5.绿地率:不小于35%。  6.规划套型建筑面积90m2 以下,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7.建筑间距:按1:1.61 控制。  8.沿城市次干路需设6m 绿化带,并要求建筑退绿线大于5m;沿快速路设30m 绿化带,建筑退绿线大于10m,用地界线至绿线。  9.住宅层高3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1.1m;底商层高3.6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0.9m。图6 规划方案设计示意图表1 经审查,其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配套指标等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  【问题】  试问,按照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指出有哪些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即土地使用条件)或相关规定?

下图为北方一城市某房地产商通过土地出让方式所获得的住宅商品房建设用地规划方案 设计示意图,该用地北邻城市快速路,东、南与西侧均为现状居住用地。其中土地出让合同所 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如下。1.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界线:见图6。2.总用地面积:4. 5 hm2。3.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0%。5.绿地率:不小于35%。6.规划套型建设面积在90m2以下,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7.建筑间距:按1 : 1.61控制。8.沿城市次干路需设6m绿化带,并要求建筑退绿线大于5m,沿快速路设30m绿化带,建筑退绿线大于10m,用地界线至绿线。9.住宅层高3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1.1m。底商层高3.6 m,室内外高差0. 6m,女儿墙高0.9m。经审查,其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配套指标等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试问,按照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如表1所示),指出有哪些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即土地使用条件)或相关规定。

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6公顷,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万平方米,公建40万平方米。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公顷,其中已建成三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如示意图2-30所示)。已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试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图2—18及表2—28为北方一城市某房地产商通过土地出让方式所获得的住宅商品房建设用地,该用地北邻城市快速路,东、南与西侧均为现状居住用地。其中《土地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如下:1.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界线:如图2—18所示。2.总用地面积:4. 5公顷。3.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0%。5.绿地率:不小于35%。6.规划套型建设面积90 m2以下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7.建筑间距:按1 :1.61控制。8.沿城市次干路需设6 m绿化带,并要求建筑退绿线大于5m,沿快速路设30m绿化带,建筑退绿线大于10m,用地界线至绿线。9.住宅层高3 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1.1m。底商层髙3.6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0.9m。经审查,其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配套指标等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试问,按照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指出有哪些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即土地使用条件)或相关规定?

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6公顷,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万m2,公建40万m2。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公顷,其中已建成三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如图2—14所示)。已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2. 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试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6 hm2,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万平方米,公建40万平方米。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 hm2,其中已建成3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示意图如图5所示。已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某北方城市拟在市中心地段新建一集公寓、办公、宾馆、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用地朝向为南偏东13°,用地情况为:东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退红线设10m宽绿带;南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30m,退红线设15m宽绿带;北侧为现状居民住区,全部为6层砖混住宅;西侧为现状某办公楼。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1.低层、多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5 m。2.高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15 m。3.建筑限高100m。4.绿地率不小于15%。5.停车车位:按照规范要求。6.日照要求:板式建筑间距系数为1.61,塔式建筑间距为遮挡面面宽的1.2倍。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如图2-3-1所示。请按照我国现行相关规定及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出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某城市拟在市中心地段新建一座集公寓、办公、宾馆、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用地朝向为南偏东13°,用地情况如下:  1.东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0m,退红线设10m 宽绿化带;  2.南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30m,退红线设15m 宽绿化带;  3.北侧为现状居民区,全部为6 层砖混住宅;  4.西侧为现状办公楼。  城乡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低层、多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5m;  2.高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15m;  3.建筑高度100m;  4.绿地率不少于15%;  5.停车车位:按照规范要求;  6.日照要求:板式建筑间距系数为1.51,塔式建筑间距为遮挡面面宽的1.2 倍。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详见图6。图6-1 总平面图图6-2 南立面示意图  【问题】 请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及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出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图1所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拍卖,购得一宗商住开发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为7.25hm2。其规 划设计条件除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外,还提出以下规划要求:沿城市主干路必须设置20m宽绿化带,且拟建建筑退绿化带应不小于10m;河道西侧规划设置 15m宽的绿化带,拟建建筑退绿化带应不小于5m;高层住宅建筑高度不应超过50m;沿公园30m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应超过3层;沿城市主干路应独立设置大 型公建设施。【问题】对图示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存在的问题。

图5 为某城市中心区一25 公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和公建。  建设总量控制为居住建筑28 万平方米,公建12 万平方米。现状有少量平房,无保留价值。地块东侧为现有铁路支线,北侧规划有城市次干路、南侧为城市支路、西侧临城市快速路,快速路与次干路及城市支路的交叉口均规划为立交。  已给出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是:  (一)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总用地面积及居住、公建用地面积;  (二)土地使用强度(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限高、绿地率的控制指标;  (三)建筑后退要求、间距规定;  (四)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配置要求;  (五)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地块位置示意图  【问题】  请补充其它必要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拟在某市城区边缘地段内建设商品住宅,其性质与总体规划相符。该项目占地约26.2公顷,其内有部分待改造的平房及工厂等;基地北侧临城市次干道;西侧为城市外围的快速路(过境交通);东、南侧为已改造完成的住宅(楼房);北侧为规划风景区和已建成的度假别墅区。图2—15所示河流与水面已纳入市区雨水排放系统。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现已给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部分规划条件(基地现状如图2—15所示):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要求。3.小区绿地配置要求。4.公建配套设施要求。5.市政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6.地块内应保留的现状设施。7.规划方案编制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请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6ha,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万m2,公建40万m2。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ha,其中已建成三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巳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示意图如图2-3-5所示。已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2. 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某市城区一个地块面积为24 ha,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公建在地块东侧带状布置。地块内现状无保留建筑,建设总量控制为居住建筑面积22万m2,公建面积12万m2。地块北侧为已建成的配套齐全的居住区;西侧、南侧为城市河流,沿河建设有城市绿带公园;东北侧和东南侧临城市主干路,主干路与主干路交叉口规划为立交。东北侧主干路下敷设有地铁交通线路,并在规划范闱内设车站(图2-9-6)。已给出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2.土地使用强度(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3.建筑后退要求及间距规定。4.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及竖向设计要求。5.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请补充其他必要的国有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某市城区一个地块面积为24公顷,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公建在地块东侧带状布置。地块内现状无保留建筑,建设总量控制为居住建筑面积22万m2,公建面积12万m2。地块北侧为已建成的配套齐全的居住区;西侧、南侧为城市河流,沿河建设有城市绿带公园;东北侧和东南侧临城市主干道,主干道与主干道交叉口规划为立交。东北侧主干路下敷设有地铁交通线路,并在规划范围内设车站。规划用地位置示意图如图2—29所示。已给出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2. 土地使用强度(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3.建筑后退要求及间距规定。4.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及竖向设计要求。5.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请补充其他必要的国有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某北方城市拟在市中心地段新建一集公寓、办公、宾馆、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用地朝向为南偏东13°,用地四至情况如下:东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0m,退红线设10m宽绿带;南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30m,退红线设15m宽绿带;北侧为现状居民住区,全部为6层砖混住宅;西侧为现状某办公楼。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1.低层、多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5 m。2.高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15 m。3.建筑限高100 m。4.绿地率不小于15%。5.停车车位:按照规范要求。6.日照要求:板式建筑间距系数为1. 61,塔式建筑间距为遮挡面面宽的1.2倍。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如图2—30所示。请按照我国现行相关规定及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出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拍卖。购得一宗商住开发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为7.25 ha。其规划设计条件除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外,还提出以下规划要求。沿城市主干路必须设置20 m宽绿化带,且拟建建筑后退绿化带应不小于10 m;河道西侧规划设置15 m宽的绿化带,拟建建筑退绿化带应不小于5 m;高层住宅建筑高度不应超过 50 m;沿公园30 m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应超过3层。沿城市主干路应独立设置大型公建设施。 请对图2-7-3所示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存在的问题。

图所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拍卖,购得一宗商住开发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为7.2 5 hm2。其规划设计条件除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外,还提出以下规划要求:沿城市主干路必须设置20m宽绿化带,且拟建建筑退绿化带应不小于10m;河道西侧规划设置15m宽的绿化带,拟建建筑退绿化带应不小于5m;高层住宅建筑高度不应超过50m;沿公园30m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应超过3层;沿城市主干路应独立设置大型公建设施。【问题】对图示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存在的问题。

图2-28及表2-28为北方一城市某房地产商通过土地出让方式所获得的住宅商品房建设用地,该用地北邻城市快速路,东、南与西侧均为现状居住用地。其中《土地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如下:1.土地用途:居住,用地界线:如图2-28所示。2.总用地面积:4.5公顷。3.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0%。5.绿地率:不小于35%。6.规划套型建设面积90m以下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7.建筑间距:按1:1.61控制。8.沿城市次干路需设6m绿化带,并要求建筑退绿线大于Sm,沿快速路设30m绿化带,建筑退绿线大于10m,用地界线至绿线。9.住宅层高3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1.1m。底商层高3.6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0.9m。经审查,其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配套指标等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试问,按照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指出有哪些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即土地使用条件)或相关规定?{图3}

某市城区一个地块面积为24 hm2,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公建在地块东侧带状布置。地块内现状无保留建筑,建设总量控制为居住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公建面积12万平方米。地块北侧为已建成的配套齐全的居住区;西侧、南侧为城市河流,沿河建设有城市绿带公园;东北侧和东南侧临城市主干路,主干路与主干路交叉口规划为立交。东北侧主干路下敷设有地铁交通线路,并在规划范围内设车站(如图6所示)。已给出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2.土地使用强度(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3.建筑后退要求及间距规定。4.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及竖向设计要求。5.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请补充其他必要的国有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某北方城市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招标出让取得一块开发建设用地(见图6)。该用地位于传统民居形式建筑风貌保护区内。用地四周情况如下:西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设5m 宽绿化带,用地界线至绿线;南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l5m,设5m 宽绿化带,用地界线至绿线;北侧为3 层砖混结构的中学教学楼,用地界线至围墙;东侧用地界线至围墙。  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利用要求如下。  1.用地性质:办公用地。  2.可用地面积:2090m2。  3.容积率:不大于l.2。  4.建筑密度:不大于50%。  5.绿地率:不小于20%。  6.建筑限高:檐口高度不大于12m。  7.建筑退线:低层、多层建筑退地界线不少于6m。  8.日照要求:日照间距系数为1.8。  9.建筑风格:与城市风貌保护区相协调。 【问题】  试评析该方案是否满足设计条件要求,并指出其不合理之处。

设计条件 1.某居住小区建设范围用地地势平坦,用地内拟建高层住宅,用地范围及现状如图所示,试卷比例1:500; 2.规划要求拟建建筑后退用地界线≥5m: 3.该地区住宅日照间距为1.2; 4.既有建筑和拟建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方案二与方案一最大可建范围的面积差约为( )m。 A.671 B.784 C.802 D.888

共用题干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获得一宗土地,总地价为6600万元,用来进行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居住用地面积14h㎡,住宅用地面积10h㎡,总建筑面积400000㎡,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30000h㎡。预计总投资12600万元。该用地土质较差,地下水位较高。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地块的规定性指标有( )。A:容积率B:用地面积C:人口容量D:建筑形式

共用题干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获得一宗土地,总地价为6600万元,用来进行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居住用地面积14h㎡,住宅用地面积10h㎡,总建筑面积400000㎡,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30000h㎡。预计总投资12600万元。该用地土质较差,地下水位较高。该居住小区的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为( )%。A:33B:50C:21400D:3.0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拍卖出让方式获得了一宗20公顷的土地,用来进行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居住用地面积14公顷,住宅用地面积10公顷,总建筑面积40万㎡,住宅建筑面积30万㎡,其中多层4幢,高层2幢,预计总投资6000万元。试分析下列问题:城市规划部门列出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属于控制性指标的是()。A、容积率B、人口容量C、停车位D、绿地率

问答题图2-28及表2-28为北方一城市某房地产商通过土地出让方式所获得的住宅商品房建设用地,该用地北邻城市快速路,东、南与西侧均为现状居住用地。其中《土地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如下:1.土地用途:居住,用地界线:如图2-28所示。2.总用地面积:4.5公顷。3.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0%。5.绿地率:不小于35%。6.规划套型建设面积90m以下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7.建筑间距:按1:1.61控制。8.沿城市次干路需设6m绿化带,并要求建筑退绿线大于Sm,沿快速路设30m绿化带,建筑退绿线大于10m,用地界线至绿线。9.住宅层高3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1.1m。底商层高3.6m,室内外高差0.6m,女儿墙高0.9m。经审查,其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配套指标等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试问,按照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指出有哪些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即土地使用条件)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