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7年5月,被告与原告协商租用被告的1号仓库,并告知原告须在6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将通知送达,在6个月内,原告写了封回信表示同意,但投递过程中信件遗失了。被告遂将该1号仓库租与他人,原告以违约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请问法院将如何处理本案()。A原告的行为是承诺而且该承诺生效B双方的合同因原告的承诺而成立C被告要承担违约责任D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单选题
2017年5月,被告与原告协商租用被告的1号仓库,并告知原告须在6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将通知送达,在6个月内,原告写了封回信表示同意,但投递过程中信件遗失了。被告遂将该1号仓库租与他人,原告以违约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请问法院将如何处理本案()。
A

原告的行为是承诺而且该承诺生效

B

双方的合同因原告的承诺而成立

C

被告要承担违约责任

D

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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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诉讼过程中对其律师的授权范围作了变动,原告依法应()。A.及时书面通知律师事务所B.及时书面通知被告C.书面告知法院,由法院通知被告D.书面告知鉴定人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A.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B.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C.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D.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传统上认为,被告是否对原告承担过失侵权责任,要看()。A.被告对原告是否承担注意义务B.被告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C.被告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并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害D.被告过错的大小E.原告损害与被告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 ) 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 的贷款利息 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 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系

在疏忽之诉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有合同关系,但原告对被告的疏忽负有举证责任。()

李某起诉县工商局,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案情认为李某应当起诉质检局,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直接变更原告B.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强制变更被告为质检局C.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D.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将质检局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己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人民法院经审查立案的,()。A.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B.向原告送达举证通知书C.向原告送达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文书D.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E.向被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文书

2001,年2月25日,甲药品采购公司将其所属的一个店面房出租给被告何某,双方经协商订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何某应在每月5日之前向甲公司交纳租金2500元,租金每一年双方协商一次,租用期限为2001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在租赁期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转租,如果转租,甲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双方并且约定,在租赁期间,双方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何某承租店面后对店面进行了装修并投资商业宣传,经营家用电器,之后,被告按期交纳租金。2002年6月4日,甲公司书面告知被告,因进行体制转轨,该店面房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拍卖处理,请被告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办理搬迁工作。被告答复,因租赁期限为5年,前期投入甚多,搬迁损失巨大,不同意解除合同。同年8月24日,原告林某通过竞买购买了该房,并于同年9月14日取得该店面房的所有权证书。次日,原告书面通知被告,甲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原告作为出租人通知被告租赁合同于2002年9月29日提前终止,被告应于9月29日退出租赁店面,逾期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又书面通知被告,告知其店房已经拍卖,产权已经过户给原告,要求按期搬迁。被告未作答复。原告诉至法院。问: (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为什么? (2)原告林某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为什么?

共用题干原告与被告于8月5日在原告、被告住所地以外的甲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自行车400辆,单价350元,总计货款14万元;被告须在同年10月底以前将货款汇人原告账户,款到10日内由原告在其所在的乙地为被告代办托运将货运送到被告所在的丙地,到期不履行合同,承担货款4%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被告须于5日内向原告交付3万元定金。同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发去传真,要求被告付款。被告复电声称:因资金短缺,希望先发货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绝: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月21日复函正式表示;自愿放弃已交付的3万元定金,作为解除合同的代价。原告于同年11月底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其一切损失。被告则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如果法院判决本案被告对原告承担民事责任,则法院( )。A、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B、只能判决被告向原告承担定金责任或者违约金责任中的一项责任C、可以判决被告承担超过定金数额或者违约金数额部分的损失D、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E、应当判决被告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就被告”为主,“被告就原告”为辅B、一律“原告就被告”C、“被告就原告”为主,“原告就被告”为辅D、一律“被告就原告”

基本案情: 原告:某甲建筑公司 被告:某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99年9月22日被告就某住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原告与其他三家建筑公司共同参加了投标。结果由原告中标。1999年10月14日,被告就该项工程向原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告向原告提出要求:为抓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原告同意了这个意见。随后,原告进场,平整了施工场地,将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被告在10月28日打了两根桩,完成了项目的开工仪式。但是开工后不久,还没有等到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双方就因为对合同内容的意见不一而发生了争议。2000年3月1日,被告函告原告:“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 双方协商不成,原告只得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而被告辩称:双方还未签订合同,被告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某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该对某甲建筑公司进行赔偿?为什么?

传统上认为,被告是否对原告承担过失侵权责任,要看()。A、被告对原告是否承担注意义务B、被告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C、被告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并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害D、被告过错的大小E、原告损害与被告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方法被侵权后,在诉讼中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是().A、原告B、被告C、原告和被告D、由法院指定原告或被告

在以疏忽说为由提起诉讼时,()。A、原告可以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B、原告不能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C、原告与被告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A、原告B、被告C、原告和被告D、原告或者被告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普通地域管辖通常适用的原则是()。A、原告就被告B、被告就原告C、由原告和被告协商D、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应包括()。A、原告、被告B、原告、被告和第三人C、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D、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单选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  )。A“原告就被告”原则B“被告就原告”原则C“原告或被告”原则D“原告与被告”原则

单选题普通地域管辖通常适用的原则是()。A原告就被告B被告就原告C由原告和被告协商D由人民法院指定

单选题在以疏忽说为由提起诉讼时,()。A原告可以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B原告不能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C原告与被告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单选题原告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诉讼过程中对其律师的授权范围作了变动,原告依法应()。A及时书面通知律师事务所B及时书面通知被告C书面告知法院,由法院通知被告D书面告知鉴定人

单选题行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A原告是相对人,被告是国家行政人员B原告是相对人,被告是行政机关C原告是行政机关,被告是相对人D相对人不能当原告,行政机关不能当被告

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下列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的有()。A原告起诉状中列写的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法院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B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C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D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E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

单选题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就被告”为主,“被告就原告”为辅B一律“原告就被告”C“被告就原告”为主,“原告就被告”为辅D一律“被告就原告”

单选题关于简易程序中的送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B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C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D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