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五行中火的“所胜”是A.水B.木C.土D.金E.火

24、五行中火的“所胜”是

A.水

B.木

C.土

D.金

E.火


参考答案和解析
D 五行生克关系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火的“所胜”是金。

相关考题:

五行中火的“所胜”是A.水B.未C.土D.金E.火

五行之间"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即是相乘关系。()

五行中,土为木之所不胜,金为木之所胜。()

五行中,水是木的( )A、母B、子C、所胜D、所不胜E、所乘

五行中,水是火的( )A、母B、子C、所胜D、所不胜E、所生

下列关于五行生克规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木为土之所胜B、木为水之子C、火为土之子D、水为火之所胜E、金为木之所胜

五行相克的次序错误的是( )A、木为金之所胜B、金为火之所不胜C、土为木之所胜D、金为木之所不胜E、水为土之所胜

五行中,水是火的:A所胜B所不胜C母D子E以上均非

五行相克的关系中,怒“所胜”的情志是( )

五行中火的“所胜”是A:水B:木C:土D:金E:火

五行中,木是土的A、相生B、母C、子D、所胜E、之所胜

五行相克关系中,金的“所胜”是木。

简述五行学说中母子关系及所胜、所不胜关系。

根据《素问.五运行大论》观点,五行中某一行之气不及,则()A、制己所胜B、五行相克C、侮所个胜D、己所胜轻而侮之E、己所不胜悔而乘之

五行之间“所胜”与“所不胜”关系,即是相克。

多选题根据《素问.五运行大论》观点,五行中某一行之气不及,则()A制己所胜B五行相克C侮所个胜D己所胜轻而侮之E己所不胜悔而乘之

单选题五行相克的次序错误的是()A木为金之所胜B金为火之所不胜C土为木之所胜D金为木之所不胜E水为土之所胜

单选题五行中,水是土的()。A母B子C所胜D所不胜E所生

单选题五行中火的“所胜”是(  )。A水B木C土D金E火

单选题五行中,水是木的()A母B子C所胜D所不胜E所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