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 修饰符所定义的方法不能被子类所覆写。A.finalB.abstractC.staticD.interface

下面 修饰符所定义的方法不能被子类所覆写。

A.final

B.abstract

C.static

D.interface


参考答案和解析
A

相关考题:

若类声明时加上修饰符______,则表示该类不能有子类。

最终方法是不能被当前子类重新定义的方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下面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m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若类声明加上( )修饰符,则表示该类不能有子类。 A.closeB.finalC.downSXB 若类声明加上( )修饰符,则表示该类不能有子类。A.closeB.finalC.downD.end

若类声明加上( )修饰符,则表示该类不能有子类。A.closeB.finalC.downD.end

Scala里,final修饰符的描述正确的是?()A、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确保成员不被子类重载B、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把整个类声明为final,这个类不能被继承C、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确保成员只能被子类重载一次D、以上说法都是错误的

()方法是一种仅有方法头,没有具体方法体和操作实现的方法,该方法必须在抽象类或接口之中定义。()方法是不能被当前类的子类重新定义的方法。

当子类中定义的方法与父类方法同名且参数类型及个数、返回值类型相同时,称子类方法覆写父类方法,子类默认使用本类已经覆写方法,使用父类的同名方法,必须使用()关键字说明。

下面关于重写的说法,错误的是()A、重写可以体现父类与子类之间的多态性。B、父类中定义的方法,必须在子类中重写。C、方法重写又称方法覆盖。D、如果在子类中定义某方法与其父类有相同的名称和参数,我们说该方法被重写。E、有时子类并不想原封不动地继承父类的方法,而是想作一定的修改,这就需要采用方法的重写。

下列关于抽象类的描述中,错误的是()。A、抽象类是用修饰符abstract说明的B、抽象类是不可以定义对象的C、抽象类中不能有具体方法D、抽象类通常要有它的子类

下面关于override修饰符的描述错误的是?()A、Scala里所有重载了父类具体成员的成员都需要这样的修饰符B、Scala里如果子类成员实现的是同名的抽象成员则这个修饰符是可选的C、Scala里如果子类中并未重载或实现什么基类里的成员则禁用这个修饰符D、Scala里如果子类是抽象类则子类的同名成员不可以使用这个修饰符

下面哪个修饰符修饰的方法只能被本类中的其他方法使用()。A、protectedB、staticC、privateD、public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面()修饰符所定义的方法必须被子类所覆写。A、finalB、abstractC、staticD、interface

下面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B、抽象类不光可以做父类,也可以做子类C、抽象方法不一定声明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D、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覆写

类中的成员方法也可以使用关键字()进行修饰,表示该方法不能被子类所重新定义。

在VFP系统中,用户不能自定义()。A、子类的新属性B、子类的新方法C、子类的新事件D、子类的名称

下面()修饰符所定义的方法不能被子类所覆写。A、finalB、abstractC、staticD、interface

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则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需要在其子类中覆写。

多选题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单选题不能再派生子类的类,修饰其,应该使用的修饰符是()。AprivateBabstractCfinalDpublic

单选题在VFP系统中,用户不能自定义()。A子类的新属性B子类的新方法C子类的新事件D子类的名称

单选题下面()修饰符所定义的方法不能被子类所覆写。AfinalBabstractCstaticDinterface

填空题若类声明时加上修饰符____,则表示该类不能有子类。

填空题类中的成员方法也可以使用关键字()进行修饰,表示该方法不能被子类所重新定义。

填空题当子类中定义的方法与父类方法同名且参数类型及个数、返回值类型相同时,称子类方法覆写父类方法,子类默认使用本类已经覆写方法,使用父类的同名方法,必须使用()关键字说明。

单选题下面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B抽象类不光可以做父类,也可以做子类C抽象方法不一定声明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D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覆写

单选题下面()修饰符所定义的方法必须被子类所覆写。AfinalBabstractCstaticDinterf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