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面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B抽象类不光可以做父类,也可以做子类C抽象方法不一定声明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D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覆写
单选题
下面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
B
抽象类不光可以做父类,也可以做子类
C
抽象方法不一定声明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
D
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覆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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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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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B.抽象类做抽象父类,也可以做抽象子类和抽象方法C.抽象方法不一定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D.声明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重新定义
下面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m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B.用final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C.抽象类中一定要包含abstract方法D.某个类中包含了abstract方法,该类可以不声明为abstract类
下面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______。A.abstract类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以下关于final关键字说法错误的是( )(两项)A)final是java中的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接口、抽象类、方法和属性B)final修饰的类肯定不能被继承C)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载D)final修饰的变量不允许被再次赋值
下列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B.抽象类可以做抽象父类,也可以做抽象子类和抽象方法C.抽象方法不一定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D.声明为final的力法不能在子类中重新定义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面关于abstract关键字描述错误的是()。A、abstract关键字可以修饰类或方法B、final类的方法都不能是abstract,因为final类不能有子类C、abstract类不能实例化D、abstract类的子类必须实现其超类的所有abstract方法
关于final下面哪些是错误的() A、final可以用来声明抽象类中的方法B、final可以用来声明接口中的方法C、finalmethod不能被覆盖D、final class不能被继承E、以上都不对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在Java中,下面关于抽象类的描述正确的是()。A、抽象类可以被实例化B、如果一个类中有一个方法被声明为抽象的,那么这个类必须是抽象类C、抽象类中的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D、声明抽象类必须带有关键字abstract
下面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B、抽象类不光可以做父类,也可以做子类C、抽象方法不一定声明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D、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覆写
关于抽象类与最终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抽象类能被继承,最终类只能被实例化B、抽象类和最终类都可以被声明使用C、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最终类中可以没有最终方法D、抽象类和最终类被继承时,方法可以被子类覆盖
下面有关java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A、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B、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普通方法,接口中的方法必须是抽象的,不能有非抽象的普通方法C、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D、接口中可以有普通成员变量,抽象类中没有普通成员变量
多选题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单选题关于抽象类与最终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抽象类能被继承,最终类只能被实例化B抽象类和最终类都可以被声明使用C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最终类中可以没有最终方法D抽象类和最终类被继承时,方法可以被子类覆盖
多选题在Java中,下面关于抽象类的描述正确的是()。A抽象类可以被实例化B如果一个类中有一个方法被声明为抽象的,那么这个类必须是抽象类C抽象类中的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D声明抽象类必须带有关键字abstract
( 难度:中等)关于java的关键字final说法错误的是()A.final 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B.final 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C.final 修饰的变量即成为常量D.一个类声明为final,该类包含的方法和变量也声明为 f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