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对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D: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对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
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
D: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参考解析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25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考题: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此行为的处理办法是:() 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D、甲的质押行为给乙、丙、丁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顺风公司是一家合伙企业,有甲、乙和丙三个合伙人,因该企业经营不善,甲准备退出合伙企业,并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将其出资的一台机器设备卖给其朋友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乙和丙不同意,甲可以将该机器设备卖给丁B.如果乙不同意,甲不得将该机器设备卖给丁C.如果乙不同意,丙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甲可以将该机器设备卖给丁D.合伙企业对甲的行为无权干涉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A.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B.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C.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D.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并约定委托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在该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各项中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是( )。A.合伙人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出质B.合伙人丙向合伙人乙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丁聘任合伙人甲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D.合伙人甲以劳务形式出资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提议邀请某国有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B.乙要求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劳务作价出资C.丙建议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D.丁认为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A: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B: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C: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D: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E: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甲、乙、丙、丁、戊五人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按3:3:2:1:1,下列关于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A:戊以其劳务出资,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出评估定价B:乙以其“妈妈笑”商标使用权出资,则该商标权属于合伙企业C:合伙企业清算前丙私自将其出资的汽车卖给刘某,如果刘某不知道其是合伙企业财产,则刘某可以取得汽车所有权D:甲以现金出资,丙以汽车出资,丁以房屋使用权出资,则甲的现金、丙的汽车以及丁的房屋属于合伙共有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 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 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 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 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 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下列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要求的有()。A. 甲是国有企业 B. 乙以劳务作价出资C. 丙提出企业名称为XX有限合伙公司D. 丁认为人数不符合要求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甲、乙、丙、丁合伙成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私下将合伙份额质押给张某,丙私下将合伙份额质押给王某。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的出质并无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合伙份额质押的行为成立B.甲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质押成立C.丙将合伙份额质押的行为无效D.丙出质行为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同意

甲、乙、丙、丁、戊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丁、戊为普通合伙人,一年后,甲、丙退出合伙企业,乙转为普通合伙人,则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乙对转为普通合伙人之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该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经戊公司、乙公司和张某一致同意,戊公司转为普通合伙人,乙公司转为有限合伙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戊公司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发生的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B、戊公司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发生的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公司对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乙公司对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甲拟将在合伙企业的份额出质以获得戊的借款,乙、丙表示同意,丁表示反对,甲对戊谎称其他三人均同意,将份额出质给戊,甲借款到期无力对戊还本付息,戊要求行使自己的质权,乙、丙、丁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戊为善意第三人,质押行为有效B、乙、丙、丁三人中有两人同意,质押行为有效C、可以按照甲退伙处理D、质押行为无效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A、甲是国有企业B、乙以劳务作价出资C、丙提出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D、丁认为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E、丁认为人数不符合要求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A甲是国有企业B乙以劳务作价出资C丙提出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D丁认为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E丁认为人数不符合要求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是( )。A合伙企业名称为“A商贸有限公司”B丙、丁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C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D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A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B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C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D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问答题2014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4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4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4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4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4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4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4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4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4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庚能否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所欠A企业的债务?并说明理由。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提议邀请某国有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B乙要求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劳务作价出资C丙建议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D丁认为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

单选题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问答题201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1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1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示反对。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