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袁某,女,65岁,因股骨骨折入某省医院治疗。袁某长期生活在外省的农村,现跟随在省会工作的儿子一起生活,在家只会用当地话与人沟通。入院时,护士按护理程序进行评估、收集资料,但病人对护士提问的回答,只是点头或微笑,病人的这一行为表现,最可能是A、失语B、听力不好C、完全不懂护士的问题D、无法用语言回答问题E、暂时不愿意交谈为确保病人认识保持下肢牵引的方向和力度的重要性,最佳的护理措施是A、先向病人示范牵引的方法和注意事项B、将牵引的相关资料放在病人的床头柜上C、护士示范和解释,并请家属在一旁转达牵引的注意事项D、要求病人复述牵引的方法和注意事项E、请同病室病人示范并教会病人有关牵引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在牵引的过程中,病人可能出现一些并发症但除外A、足下垂B、坠积性肺炎C、压疮D、肩关节挛缩E、感染为了保证安全准确地给药,护士在为病人执行给药过程中,确认病人的最佳方法是A、要求病人口头证实自己B、查对病人床头牌上的姓名C、核对药疗单上的病人姓名D、要求家属证实病人E、护士应认识病人病人痊愈出院后,责任护士评价对该病人提供的护理时,认识到由于文化背景不同所造成的障碍,为病人提供的护理没有达到最佳效果,为提高今后的护理质量,护士应该采取A、寻求翻译或语言家的帮助,理解病人的语言B、学习有关不同文化背景病人对护理不同需求的知识C、总结对该位病人的护理经验,供今后护理借鉴D、根据病人不同的文化背景,制定相应的规范化护理计划E、病人非当地人或语言不通时,应允许家属陪伴

病人,袁某,女,65岁,因股骨骨折入某省医院治疗。袁某长期生活在外省的农村,现跟随在省会工作的儿子一起生活,在家只会用当地话与人沟通。入院时,护士按护理程序进行评估、收集资料,但病人对护士提问的回答,只是点头或微笑,病人的这一行为表现,最可能是A、失语

B、听力不好

C、完全不懂护士的问题

D、无法用语言回答问题

E、暂时不愿意交谈

为确保病人认识保持下肢牵引的方向和力度的重要性,最佳的护理措施是A、先向病人示范牵引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B、将牵引的相关资料放在病人的床头柜上

C、护士示范和解释,并请家属在一旁转达牵引的注意事项

D、要求病人复述牵引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E、请同病室病人示范并教会病人有关牵引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在牵引的过程中,病人可能出现一些并发症但除外A、足下垂

B、坠积性肺炎

C、压疮

D、肩关节挛缩

E、感染

为了保证安全准确地给药,护士在为病人执行给药过程中,确认病人的最佳方法是A、要求病人口头证实自己

B、查对病人床头牌上的姓名

C、核对药疗单上的病人姓名

D、要求家属证实病人

E、护士应认识病人

病人痊愈出院后,责任护士评价对该病人提供的护理时,认识到由于文化背景不同所造成的障碍,为病人提供的护理没有达到最佳效果,为提高今后的护理质量,护士应该采取A、寻求翻译或语言家的帮助,理解病人的语言

B、学习有关不同文化背景病人对护理不同需求的知识

C、总结对该位病人的护理经验,供今后护理借鉴

D、根据病人不同的文化背景,制定相应的规范化护理计划

E、病人非当地人或语言不通时,应允许家属陪伴


相关考题:

袁某因家中总是失窃,在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均告无效后,在自家防盗门上接通自制的导线防盗装置。他怕电流过大电死人,于是只接通火线,每日夜间开通电闸,以为这样不会电死人。铁丝电源接通后,为了保险,又用手触动铁丝做了几次试验,自信不会把人电死。某日晚上,同村的黄某上楼累了,靠在袁某家门上休息,赤裸的上身正好碰在通电的铁丝上,黄某立即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袁某听见惨叫,忙开门出来,欲送黄某到医院抢救,发现黄某已经身亡。袁某的行为:( )A.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袁某死亡属于意外B.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C.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论处D.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袁某,某市工商局工作人员,2017年当选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市工商局以袁某在该市人大会议批评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为由,给予警告处分,这不侵犯袁某作为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B.袁某以“知情人”为网名在网上发帖,声称该市工商局局长工作能力一般。袁某系公务员,故不享有言论自由,应予以处分。C.在市人大闭会期间,该市监察委员会对袁某进行留置无须获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D.袁某作为工商局工作人员,其对工商局的情况有更多了解,保障其一定言论自由,有助于促进人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行使。

袁某和方某是夫妻,双方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套住房,已出租给袁某的闺蜜熊某居住,现原某和方某离婚,袁某欲将自己的分额转让,方某和熊某都要求购头,袁某左右为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方某有优先购头权,熊某没有优先购买权B、熊某有优先购买权,方某没有优先购买权C、方某、熊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方某,熊某都有优先购头权,方某的优先购头权优先于熊某的优先购买权

袁某从财务公司借款100万元,请甲、乙二企业共同担保,在合同书中,甲、乙均称:“若经法院强制执行后,袁某仍不能还款,愿代为履行。”后袁某无力还款,鉴于袁某和乙一直经营不善,财务公司直接要求甲代袁某还本付息,甲提出,应先找袁某还债,即使袁某不能还也应列乙为被告。因为甲、乙曾单独协商,若袁某不能还款,双方各分担50%且写明“代为履行”限于本金,不含利息,不承担违约责任。下列陈述有误的是:( )A.财务公司可以将袁某、甲、乙共同列为被告B.财务公司可以选择将袁某、甲、乙中的任何一人作为被告,请求其偿还债务C.即使甲、乙代为履行,也不包括利息D.财务公司只有在诉请强制执行袁某财产仍不能清偿时,才可以要求甲乙代为清偿,而甲乙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责任包括本金和利息,但不直接承担违约责任

袁某的一头牛从牛圈中跑出,被刘某发现。刘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家的牛圈,打算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但是一直未找到,一年后老牛生了一只小牛,之后老牛却在一次台风中被吹倒的大树压死。刘某卖牛肉得款200元,花费人工费50元。此时袁某得知牛在刘某处过来要牛。以下正确的是:( )A.袁某有权要求刘某赔偿损失B.袁某有权要求刘某偿还牛肉款及小牛C.袁某有义务偿还刘某支出的人工费用50元及饲养费D.袁某有权拒绝给付刘某饲养费

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许某不认识袁某,林某要求13周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轻微伤。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B.林某作为教唆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即殴打他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C.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由于其是聋哑人,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D.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便唆使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一同前去殴打袁某。次日晚,林某与许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肖某负责办理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二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规定,肖某应当回避B.肖某的回避,由其所在派出所所长决定C.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林某,应当从重处罚D.许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对其应当说服教育,不予处罚

许某(15岁)与袁某(35岁)签订了一份买卖游戏机合同,由许某将其2台游戏机以300元的价格卖给袁某。对该合同的分析,正确的有( )。A.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B.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C.袁某无权要求撤销该合同D.即使袁某订合同时知悉许某尚未成年,袁某也可要求撤销该合同

袁某的原户籍所在地在甲村,2008年袁某从甲村开出迁住证,迁往乙村。但在乙村登记前,袁某生病,在县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袁某前往北京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1年,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袁某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 A.甲村 B.乙村 C.县医院 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袁某与妻子结婚的第12年,袁某父亲去世并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袁某,并声明该房屋只归袁某一人所有。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A.如袁某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B.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夫妻共同财产C.袁某夫妻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袁某,女,65岁,因肺源性心脏病收住院治疗。护士收集资料时了解到:病人口唇发绀,呼吸困难,纳差,口腔溃疡,焦虑。应首先执行的护理措施是( )。

某村宋某夫妇有一子一女,儿子因年幼时受过度惊吓患上精神病,夫妇二人以务农为生,如今年老体弱,生活更加困难。女儿远嫁到外省农村,因车祸造成下肢截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宋某的弟弟定居在县城,具有城镇户口,但因下岗没有了收入来源。以上不属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是( )。A.宋某的儿子B.宋某夫妇C.宋某的女儿D.宋某的弟弟

某村谭某夫妇有一子一女,儿子双耳先天性失聪,夫妇二人以务农为生,如今年老体弱,生活更加困难。女儿远嫁到外省,因车祸造成下肢截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谭某的哥哥定居在县城,具有城镇户口,但最近因下岗没有了收入来源。以上不属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是()。A:谭某的儿子B:谭某夫妇C:谭某的女儿D:谭某的哥哥

下列情况符合收养条件的是()。A:小莉有一个女儿,想收养个儿子B:袁某,女,35周岁,无子女C:小胡夫妻,因小胡喜欢男孩,单独一方想收养D:无配偶的杜某,男性,44岁,想收养5岁的女童

郑某与万某原为恋人,后万某提出分手,而与袁某交往。郑某心有不甘。某晚,郑某来到袁某的果园中,持斧头杀死袁某与万某,杀人后郑某又拿走万某的钱包(钱包里有30000余元),逃往外省亲戚家。郑某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绑架罪

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付的父亲

袁某等贪污案事实一:袁某系某国有A公司的总经理,齐某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201 3年初,A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在改制评估过程中,袁某指使齐某通过改动会计报表的方式隐匿应收利润、收入等国有资产共计200万元。为了顺利通过资产评估验收,袁某经与齐某商议,向具体负责资产评估的某资产评估师李某的银行卡汇款5万元。李某收到汇款后出具了隐瞒该笔资产的应付款评估报告。袁某伙同齐某计划:在公司改制成功后,按照职务高低将200万元以公司福利的方式分发给公司领导班子。未想改制尚未完成,因人举报案发。事实二:检察机关在调查本案时,从袁某家中搜出现金存款单、借款单等合计50万元,其中袁某能说出财产来源的计16万元,不能说明财产来源的计34万元。事实三:齐某因畏惧主动投案后交代了其与袁某的全部犯罪情况,并供述:2012年2月齐某指使公司会计取出公款20万元,为其自己购置商品房一套,后于2012年底全款归还公司。【问题】1.事实一中,袁某与齐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2.事实一中,袁某等向李某汇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单位犯罪?3.事实一中,袁某与齐某处于何种犯罪形态?4.事实一中,李某构成何罪?是否构成袁某、齐某的共犯?5.事实二中,袁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6.综合事实一和事实三,齐某在本案中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有何量刑情节?

袁某是某玩具厂普通工人,今年28岁,其妻子是餐厅服务员,两人结婚1年,虽收入微薄,但二人关系十分甜蜜,生活充实。一次下班途中,袁某遭遇严重车祸,导致双腿截肢。袁某公司只愿意赔付袁某部分医疗费用,其他大部分不愿承担。袁某妻子东拼西凑,到处借钱,才勉强凑够袁某的治疗费用。袁某身体恢复后,为了还债以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努力寻找工作,但大多都因双腿残疾被企业拒之门外,袁某感到十分愤恨和沮丧。袁某失业在家,小区由于没有残疾人设施,袁某日常出行只能依靠妻子的帮助,妻子不在时,袁某只能宅在家中,十分不便。?自从袁某双腿截肢后,妻子对袁某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经常对袁某抱怨生活痛苦,负债累累,还要照顾他。袁某感受到了妻子对他的嫌弃,忍受不了也开始与妻子争吵,二人感情十分僵化。为了调节自己的状态,袁某曾经尝试想要参与社区活动,但也都被拒绝了,认为其身体不便,难以跟上活动节奏。面对工作、生活的挫折以及夫妻间情感的疏离等,袁某情绪越来越焦躁、压抑,变得开始自我厌恶,甚至也开始对社会和他人产生不满和抵触的情绪。?问题:?1.请结合材料分析,袁某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其自身哪些权益没有得到满足??2.根据袁某的问题,从残疾人社会工作角度分析,社会工作者可以为袁某提供哪些服务?

袁某突发疾病,欲立口头遗嘱,对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袁某请医生和护士在场见证B:袁某口头遗嘱中撤销之前所立的公证遗嘱C:口头遗嘱中将夫妻共有房屋留给孙女D:口头遗嘱中没有涉及智障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儿子

袁某与妻子结婚的第12年,袁某父亲去世并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袁某,并声明该房屋只归袁某一人所有。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A、如袁某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B、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夫妻共同财产C、袁某夫妻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袁某生于1995年9月21日。2012年9月19日晚在现场观看大型文艺表演时,因讨厌某歌星,多次向场内投掷饮料瓶,不听制止,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经查袁某以前从未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对袁某的处理正确的是:()A、批评教育B、不予处罚C、可以决定拘留但不执行D、可以决定拘留并送拘留所执行

邓某发布虚假中奖短信,骗取6万元。袁某为邓某发布虚假短信提供“伪基站”设备,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袁某故意规避。经查,袁某1年前曾因电信网络诈骗被拘留10日。邓某被抓获后,邓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交待将骗取的6万元分给袁某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认定袁某明知邓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B、袁某与邓某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C、对袁某酌情从重处罚D、对邓某可以从轻处罚

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多选题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多选题邵某有房屋一套,以150万元的价格卖给贺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7日内贺某搬入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6个月内由邵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3个月后,邵某又与不知情的袁某签订台同,将该房卖给袁某,价格200万元,并为袁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现袁某要求贺某搬出该房屋。朝某遂与邵某、袁某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郡某与袁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2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C邵某将房屋卖给裒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D贺某可以拒绝搬出该房屋E贺某可以要求邵某承担违约责任

问答题袁虹在旅行社工作,其丈夫独立经营一家网络公司。生了儿子小磊后,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小磊,袁虹便辞职在家专职照顾儿子和丈夫的生活。丈夫因忙于公司的经营,对于家中的事情很少过问。 因家境优越,小磊从小就养成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袁虹也因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很娇惯他。读小学时小磊的学习成绩很好,可自从上了初中,小磊便开始迷上了网络游戏,经常逃课去网吧,放学回家后也是用最快的速度草草完成作业,然后继续玩游戏,学习成绩越来越差。袁虹意识到自己对于儿子疏于管教,开始对他严格管理起来,但小磊已经习惯了母亲的娇惯,对于她的管教不予理睬。 在学校的期中测试中,小磊的成绩已经下滑至全班倒数第三名。气愤的袁虹非常严厉地教训了儿子,并且限定他以后不能再玩游戏,还停止给他零用钱。任性的小磊竟然以离家出走来向母亲抗议,并表示不想再和母亲生活在一起,要自己独立。无助的袁虹找到社会工作者,希望能够帮助儿子。 【问题】 1.本案例中,袁虹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2.针对袁虹所面临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应如何介入工作?

多选题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2015年真题]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