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N县人民法院1999提10月受理一起承包土地纠纷案,案情如下:原告:金秀云,女,35岁,农民。金田田,女,7岁,系金秀云之女,由金秀云作其法定代理人。被告:N县T镇李家坪村6组。原告金秀云离婚后,于1993年11月经人介绍,带其女金田田与T镇李家坪村6组村民王善民结婚。此后在1994年9月实行土地延长承包期限时,原告金秀云、金田田和王善民父子俩共四人,承包了被告李家坪村6组一块约0.8亩的水面、1.63亩水田及0.21亩旱地。根据发包方李家坪村第6组与在包方王善民等签定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T镇人民政府向该户填发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证》,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1998年2月,原告金秀云与王善民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将1.63亩水田由金秀云母女负责耕种并承担农业税;0.8亩水面和0.21旱地由王善民父子负责承包经营。此后,金秀云因外出做生意,将其承包经营的1.63亩水田,转由其妹夫胡月明代耕。1999年5月8日,被告的代表人以收回外出人员的责任田为由召集本组人员,将原告已插好秧的1.63亩水田中的秧苗,赶牛用耙耙掉。原告据此向N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被告李家坪村6组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耙掉其耕种的1.63亩水田上的秧苗,造成1200斤的稻谷损失,要求被告赔偿。被告李家坪村6组答辩称:原告金秀云已与我组村民王善民离婚,现又不在我组居住。王善民将我组的地送给原告,我们坚决不同意,一定要收回。我们是将自己地里的秧苗耙掉,不构成侵权,不负有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86.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 )方式解决。A.协商B.调解C.仲载D.武力

(二)N县人民法院1999提10月受理一起承包土地纠纷案,案情如下:

原告:金秀云,女,35岁,农民。

金田田,女,7岁,系金秀云之女,由金秀云作其法定代理人。

被告:N县T镇李家坪村6组。

原告金秀云离婚后,于1993年11月经人介绍,带其女金田田与T镇李家坪村6组村民王善民结婚。此后在1994年9月实行土地延长承包期限时,原告金秀云、金田田和王善民父子俩共四人,承包了被告李家坪村6组一块约0.8亩的水面、1.63亩水田及0.21亩旱地。根据发包方李家坪村第6组与在包方王善民等签定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T镇人民政府向该户填发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证》,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1998年2月,原告金秀云与王善民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将1.63亩水田由金秀云母女负责耕种并承担农业税;0.8亩水面和0.21旱地由王善民父子负责承包经营。此后,金秀云因外出做生意,将其承包经营的1.63亩水田,转由其妹夫胡月明代耕。

1999年5月8日,被告的代表人以收回外出人员的责任田为由召集本组人员,将原告已插好秧的1.63亩水田中的秧苗,赶牛用耙耙掉。原告据此向N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被告李家坪村6组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耙掉其耕种的1.63亩水田上的秧苗,造成1200斤的稻谷损失,要求被告赔偿。

被告李家坪村6组答辩称:原告金秀云已与我组村民王善民离婚,现又不在我组居住。王善民将我组的地送给原告,我们坚决不同意,一定要收回。我们是将自己地里的秧苗耙掉,不构成侵权,不负有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86.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 )方式解决。

A.协商

B.调解

C.仲载

D.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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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住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家在B县。因此,A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不属于自己管辖,遂将案件移送至B县人民法院处理。B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告、被告结婚后家虽安在B县,但被告的工作单位和户口都在C县,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C县人民法院审理。C县法院接到此案后不久,给B县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后,经两次传金某谈话,认为此案主要事实难以查清,同时,被告单位现已迁至D县,因此,特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你院查办。"B县人民法院以"被告单位迁至D县"为由,又将案卷移送至D县人民法院。不久,D县法院又以金某已回B县治病为由,将案件退回B县法院。B县人民法院又以金某一直在A县父母处为由,将案件转至A县人民法院审理。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面问题。请指出本案中依法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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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A、甲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诉李某借款纠纷案,王某起诉时李某下落不明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A公司诉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C、丙县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张某诉李某名誉权侵权纠纷案D、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C公司诉D公司房屋产权纠纷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单选题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货款纠纷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县人民法院。乙县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认为该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应当(  )。[2000年真题]A再行移送给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丙县人民法院B报请自己与甲县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管辖C将案件返回甲县人民法院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判断题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A对B错

多选题下列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A甲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诉李某借款纠纷案,王某起诉时李某下落不明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A公司诉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C丙县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张某诉李某名誉权侵权纠纷案D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C公司诉D公司房屋产权纠纷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问答题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住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家在B县。因此,A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不属于自己管辖,遂将案件移送至B县人民法院处理。B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告、被告结婚后家虽安在B县,但被告的工作单位和户口都在C县,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C县人民法院审理。C县法院接到此案后不久,给B县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后,经两次传金某谈话,认为此案主要事实难以查清,同时,被告单位现已迁至D县,因此,特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你院查办。"B县人民法院以"被告单位迁至D县"为由,又将案卷移送至D县人民法院。不久,D县法院又以金某已回B县治病为由,将案件退回B县法院。B县人民法院又以金某一直在A县父母处为由,将案件转至A县人民法院审理。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面问题。本案中A、B、C、D四县人民法院均对案件进行了移送,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是哪些法院?并说明理由。

多选题下列关于起诉人撤诉后再行起诉的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原告以不同事实或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C原告有正当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D原告因不遵守案件受理费缴纳规定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