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患者或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某些证明文件,但可以出具A、健康证明书B、死产报告书C、死亡证明书D、医疗纠纷分析书面证言E、疾病诊断书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患者或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某些证明文件,但可以出具
A、健康证明书
B、死产报告书
C、死亡证明书
D、医疗纠纷分析书面证言
E、疾病诊断书
B、死产报告书
C、死亡证明书
D、医疗纠纷分析书面证言
E、疾病诊断书
参考解析
解析:参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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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患者或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某些证明文件,但可以出具()A疾病诊断书B健康证明书C死产报告书D死亡证明书E医疗纠纷分析书面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