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3年)2013年5月,有限合伙人高崎将其一半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贾骏。同年6月,高崎的债权人李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另一半合伙财产份额。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高崎向贾骏转让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B.就高崎向贾骏转让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C.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D.就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3年)
2013年5月,有限合伙人高崎将其一半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贾骏。同年6月,高崎的债权人李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另一半合伙财产份额。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5月,有限合伙人高崎将其一半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贾骏。同年6月,高崎的债权人李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另一半合伙财产份额。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高崎向贾骏转让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
B.就高崎向贾骏转让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C.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
D.就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B.就高崎向贾骏转让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C.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
D.就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与强制执行。 A项:《合伙企业法》第7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据此,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无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通知即可,故A项正确。
B项:《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规定仅仅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合伙份额而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并无优先购买权,以保障有限合伙人的交易自由,故B项错误。
C项:《合伙企业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C项正确。
D项:《合伙企业法》第7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D项正确。
B项:《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规定仅仅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合伙份额而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并无优先购买权,以保障有限合伙人的交易自由,故B项错误。
C项:《合伙企业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C项正确。
D项:《合伙企业法》第7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D项正确。
相关考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甲、乙、丙、丁四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丁至少应出资( )。A.150万元B.650万元C.550万元D.200万元
甲、乙、丙、丁、戊五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5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丁各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戊至少应出资( )。A.50万元B.100万元C.200万元D.300万元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 人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他们在合伙协议中对出资方式做了如下约定,其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甲以现金20万元作为出资B、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0万元作为出资C、丙以商标专用权作价20万元作为出资D、丁以其将来提供的劳务作价10万元作为出资
共用题干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请回答第92~94题。2013年2月,高崎为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田、丁二人提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须经田、丁二人的一致同意B:未经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C:转变后,高崎可以出资最多为由,要求继续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D:转变后,对于2013年2月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经各合伙人决议,高崎可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共用题干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请回答第92~94题。2012年6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B:该合伙财产份额质权,须经合伙协议记载与工商登记才能生效C: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320万元,于2019年9月成立A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甲以货币出资80万元,乙以房地产出资10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出资12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20万元。合伙协议约定由乙、丙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分别执行合伙事务,乙、丙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5万元以下;此外,合伙协议还约定,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归甲乙所有,合伙企业的亏损全部由丙、丁承担。 2018年1月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B公司订购价值6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丁提出异议。2018年2月,丁因抄底买房,向王某借款80万元,约定借期3个月。3个月后,丁亏损不能还债。关于王某对丁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代位行使丁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就丁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C.可申请对丁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D.就丁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320万元,于2019年9月成立A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甲以货币出资80万元,乙以房地产出资10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出资12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20万元。合伙协议约定由乙、丙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分别执行合伙事务,乙、丙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5万元以下;此外,合伙协议还约定,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归甲乙所有,合伙企业的亏损全部由丙、丁承担。 2018年1月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B公司订购价值6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丁提出异议。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约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认为协议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甲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B.甲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C.乙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5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甲、丙、丁的同意D.对乙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320万元,于2019年9月成立A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甲以货币出资80万元,乙以房地产出资10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出资12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20万元。合伙协议约定由乙、丙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分别执行合伙事务,乙、丙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5万元以下;此外,合伙协议还约定,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归甲乙所有,合伙企业的亏损全部由丙、丁承担。 2018年1月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B公司订购价值6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丁提出异议。关于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乙在签约前应取得丁的同意B.丁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C.就乙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甲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丁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320万元,于2019年9月成立A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甲以货币出资80万元,乙以房地产出资10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出资12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20万元。合伙协议约定由乙、丙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分别执行合伙事务,乙、丙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5万元以下;此外,合伙协议还约定,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归甲乙所有,合伙企业的亏损全部由丙、丁承担。 2018年1月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B公司订购价值6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丁提出异议。关于利润分享和亏损承担的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归甲乙所有B.合伙企业的亏损全部由丙丁承担C.合伙人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D.合伙人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320万元,于2019年9月成立A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甲以货币出资80万元,乙以房地产出资10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出资12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20万元。合伙协议约定由乙、丙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分别执行合伙事务,乙、丙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5万元以下;此外,合伙协议还约定,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归甲乙所有,合伙企业的亏损全部由丙、丁承担。 2018年1月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B公司订购价值6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丁提出异议。各合伙人的下列出资方式,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以货币出资80万元B.乙以房地产出资100万元C.丙以知识产权出资120万元D.丁以劳务出资20万元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丙任执行事务舍伙人B、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不定项题2017年6月6日,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乙、丙、丁为普通合伙人,戊为有限合伙人,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为:①甲、乙、丙、丁、戊按4:3:2:1:1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②由甲执行A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但签订超过5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普通合伙人同意;③合伙期限20年。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甲未经乙、丙、丁的同意,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了1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乙得知后,联合丙、丁共同向B公司提出,因甲订立该合同超出了合伙协议对其权利的限制,该合同无效。(2)2018年3月3日,因A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吊销营业执照,甲自行决定担任清算人进行清算。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以货币20万元出资B乙以机器设备折价15万元出资C丙以计算机软件折价10万元出资D丁以土地使用权折价30万元出资E戊以劳务折价10万元出资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着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B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是( )。A合伙企业名称为“A商贸有限公司”B丙、丁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C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D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多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3个人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乙、丙均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丙任执行事务舍伙人B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B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C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D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多选题2013年2月,高崎为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田、丁二人提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A须经田、丁二人的一致同意B未经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C转变后,高崎可以出资最多为由,要求继续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D转变后,对于2013年2月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经各合伙人决议,高崎可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多选题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多选题2013年5月,有限合伙人高崎将其一半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贾骏。同年6月,高崎的债权人李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另一半合伙财产份额。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A高崎向贾骏转让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B就高崎向贾骏转让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C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D就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