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78岁,因心脏病突发病逝。其身后留有积蓄80万和一套住房,常某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继 承了这些遗产。那么常某的死亡,在法理上来讲属于( )。A.法律事实 B.法律事件C.法律行为 D.法律规范

常某,78岁,因心脏病突发病逝。其身后留有积蓄80万和一套住房,常某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继 承了这些遗产。那么常某的死亡,在法理上来讲属于( )。
A.法律事实 B.法律事件
C.法律行为 D.法律规范


参考解析

解析:AB [解析]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 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又可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 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常某的死亡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 移,又必然引起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事件。A、B项正确。法律行为是指法 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法律关系而实施的合法行为。显然常某的死亡不是法律 行为,也不是法律规范,排除C、D,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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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B.李丽没有继承权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某死后留下三套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两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A.二儿子和女儿B.小儿子C.小儿子之女D.大儿子之子女

董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元存款的遗产。董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逝,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失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董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A.二儿子和女儿B.小儿子C.小儿子之女D.大儿子之女

李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9年李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4间。遗产未经分割,李某的儿子也因病死亡。为继承这4间房屋,李某的女婿、外孙女与李某的儿媳和孙子发生争执,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的外孙女和孙子应各得2间B.先由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各自继承2间,再由女婿、外孙女各继承1间,儿媳和孙子各继承1问C.李某的外孙女分得2间,儿媳和孙子各得1间D.李某的外孙女得2间,儿媳先得1间,再和孙子分割另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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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并指定其妻子为受益人。周某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分别为5岁和7岁,周某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独自生活。某日,周某突发心脏病去世。该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当( )。A.作为遗产由周某的妻子和母亲继承B.作为遗产由周某的妻子、儿女和母亲共同继承C.全部支付给周某的妻子D.作为遗产由周某的妻子和儿女继承

王某为报恩,一直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剩余遗产由其女儿和妻子平分。对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因王某已经拟定了遗嘱,故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故王某的遗嘱无效C.应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意外死亡。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存款若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住房和全部存款属于遗产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元的存款。田某生有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意外不治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下列人员中,可以继承田某遗产的有( )。A.二儿子 B.女儿 C.小儿子 D.小儿子之女 E.大儿子之子女

张某为某单位退休干部,丈夫已去世多年,留有二子一女,均由张某扶养长大。长子李明于1990年与冯某结婚,生有一子李军,李明于1992年因病去世,冯某伤心之余,决定不再婚。之后,冯某专心照顾儿子和多病的婆婆,次子李树未婚,在某公司任职。女儿李红甚得母亲喜爱,现在某国留学。1999年7月,张某因心脏病突发被冯某送往医院,虽经数月的悉心照料及治疗,仍无法控制病情,于1999年11月3日病逝。在分割遗产时,远在某国的李红来电话称:张某死前曾打电话给她说,在她死后全部遗产由李红继承,并提供在场的一位护工的证言。张某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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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78岁,因心脏病突发病逝。其身后留有积蓄80万和一套住房,常某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继承了这些遗产。那么常某的死亡,在法理上来讲属于()A、法律事实B、法律事件C、法律行为D、法律规范

某工厂工人李某家里有妻子张某和一个女儿、一个儿子,还在赡养在世的双亲。1999年,李某为了防止意外,为自己投了一份死亡保险,并注明自己的妻子是合法的死亡保险金受益人,第二受益人则是自己的女儿。2003年李某同张某出外旅游时死于交通意外,那么保险金应当支付给李某的()。A、父亲B、母亲C、女儿D、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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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儿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活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试问: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B李丽没有继承权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多选题龚某于2002年3月死亡,其近亲属有妻子甲;大儿子乙;小儿子丙和女儿丁。乙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丙有一个刚满月的儿子。儿子乙于2001年车祸去世,继承开始后小儿子丙因病亦去世,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乙的女儿基于代位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B丙的儿子基于代位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C乙的女儿基于转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D丙的儿子基于转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单选题苏某死亡后,遗产进行分割。其巾苏某的女儿按苏菜的遗嘱继承了房犀一套(价值35万元),苏某女儿和儿子按法定继承各取得20万元遗产,苏某的好友张某按遗赠得钢琴一架(价值2万元),经查苏某生前尚欠冯某10万元债务,苏某欠冯某的债务应怎样清偿? ( )A由苏某女儿、儿子和张某按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B由苏某的女儿单独清偿C由苏某的儿子单独清偿D由苏某的女儿和儿子共同清偿

单选题某死后留下三套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两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A二儿子和女儿B小儿子C小儿子之女D大儿子之子女

单选题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下列何人代位继承?(  )A李某的儿媳B李某的兄弟C李某的孙子D李某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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