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和小海是堂兄妹,两人结婚两年,育有一子小龙。后来由于感情不和,两人闹到法院想要离婚,法院将他们的婚姻判为无效婚姻。他们的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方面。A.他们的婚姻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B.他们的婚姻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该无效婚姻自始无效C.他们的婚姻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该无效婚姻自宣告之日起无效D.小红和小海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两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E.小红和小海所生的儿子小龙受法律保护,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小红和小海是堂兄妹,两人结婚两年,育有一子小龙。后来由于感情不和,两人闹到法院想要离婚,法院将他们的婚姻判为无效婚姻。他们的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方面。

A.他们的婚姻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B.他们的婚姻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该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C.他们的婚姻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该无效婚姻自宣告之日起无效
D.小红和小海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两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E.小红和小海所生的儿子小龙受法律保护,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大兵和芳芳2010年举行隆重婚礼(未办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大兵20周岁、芳芳18周岁。2011年芳芳生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后分居。2011年底芳芳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大兵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大兵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根据上述案例分析:(1)大兵与芳芳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2)大兵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法院能准许吗?(3)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之诉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应如何审理?(4)如果一审法院宣告大兵与芳芳的婚姻无效,芳芳可否上诉?

王X男和张X女,结婚5年,并生有一子。婚后二人由于感情不合,多次争吵,双方决定离婚,3岁儿子由王X抚养,2003年3月,他们把介绍人找来,当着介绍人的面撕掉了结婚证。半年后,张X再婚。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撕掉结婚证并不是婚姻关系的解除B.撕掉结婚证等于是婚姻关系的解除C.应根据婚姻登记办法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婚姻法规定,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D.张X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取得离婚证,再行结婚则构成重婚E.张X再婚,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重婚

不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使无效(可撤销)婚姻,法院均须颁布婚姻无效令,且法律后果是相同的。

刘萍想脱离婚姻,她是该向法院提出离婚还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小刚的母亲与小华的父亲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弟。表哥小刚与表妹小华年龄相近,是同班同学,总是形影不离。初中毕业后,两人一起到南方打工,为节省房租,合租一套房屋。在互相关心、照顾中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偷尝了禁果。2007年8月,两人回家向各自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请求,双方父母受舅表婚,亲上亲传统观念的影响,均表示同意。同年9月,两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部门经审查得知两人是表兄妹后,拒绝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5月,两人以婚姻登记部门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婚姻登记部门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登记部门能否为小刚与小华办理结婚登记?为什么?

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法国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两人结婚的条件适用瑞士法律B.两人结婚的手续只有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国法律才有效C.两人结婚的手续符合法国法、瑞士法、中国法的,均为有效D.离婚适用中国法律

离婚解除的是合法婚姻,婚姻无效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法律后果。()

王某和李某由于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二人又重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是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依照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二人目前的婚姻关系有效B:二人目前的婚姻关系无效C:法院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对待D:二人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共用题干2009年2月,甲(20岁)和乙(18岁)两人初次见面,彼此印象很好,于是隐瞒各自的年龄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后,一人之间经常吵架,感情不和。生育丙后因照顾孩子问题矛盾更加突出,2015年8月,二人协商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根据案例回答28~31题。如果甲以婚姻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应当()其主张。A:支持B:不支持,但应当撤销其婚姻C:不支持D:不予受理,将案件移送登记机关处理

王女18周岁时就与29周岁的张男开始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同居生活,虽然王女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但是通过关系还是从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4年后,双方发生矛盾。王女要求离婚,而张男则要求法院宣告其与王女的婚姻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应依法宣告婚姻无效B:如果王女同意,法院则应宣告婚姻无效,否则,不得宣告婚姻无效C:法院不应宣告婚姻无效D:如果他们有小孩,则不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没有小孩,则应宣告婚姻无效

因中国与新加坡不承认同性婚姻,经常居所同在新疆的新加坡男性公民毛毛与中国男性公民萌主到伦敦结婚。后因感情不和,毛毛与萌主欲解除婚姻关系引发争议,诉到某中国法院,并要求分割财产。关于该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两人在伦敦结婚的行为,属于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B.因伦敦是婚姻缔结地,两人的婚姻条件应适用英国法C.二人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规则D.因新疆是两人共同经常居所地,两人的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共同居住在上海的中国男子王某和新加坡男子杰克欲在中国登记结婚,遭到拒绝后到英国伦敦办理的婚姻登记。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到中国法院诉讼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关于该离婚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仿真模拟题,单选)A.关于双方能否结婚应适用婚姻登记地英国的法律B.判断婚姻的效力应适用双方共同居所地中国的法律C.双方财产的分割应适用法院地中国的法律D.王某和杰克的行为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行为

甲男与乙女是表兄妹,到了结婚年龄在民政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两人感情破裂,乙女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此案,法院应当:A、判决撤销该婚姻B、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取决于双方感情是否破裂D、劝和不劝离,法院应首先对双方进行劝导调解

张某和王某结婚5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此时()。A:张某和王某自行解除婚姻关系B:张某和王某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C:张某或者王某请求由人民法院判决D:张某和王某到双方单位批准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王平与卢颖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

中国公民甲与法国人乙在英国认识并结婚。婚后两人定居加拿大,但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当地法院已受理他们的案件,那么适用()的法律。A、中国B、法国C、英国D、加拿大

对于娃娃亲的正确表术是()A、婚姻有效,但应等待二人成年B、婚姻有效,但两人需法律登记C、婚姻经法院宣告后才告无效D、婚姻自始无效

刘萍与外乡小伙赵龙建立恋爱关系,但刘萍母亲一心希望女儿与侄儿亲上加亲,因此竭力反对两人恋爱,不仅恶语相向,还藏起户口本以防女儿和赵龙登记结婚,甚至威胁两人再不分手就和女儿断绝关系。在她的种种阻挠下,赵龙承受不住压力提出分手,刘萍无奈与表哥王浩结婚,两人隐瞒了表亲关系领取了结婚证。由于性格不合,半年后刘萍想要解除婚姻,王浩却不同意。刘萍想脱离婚姻,她是该向法院提出离婚还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之诉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应以何顺序予以审理?

王X男和张X女,结婚5年,并生有一子。婚后二人由于感情不合,多次争吵,双方决定离婚,3岁儿子由王X抚养,2003年3月,他们把介绍人找来,当着介绍人的面撕掉了结婚证。半年后,张X再婚。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撕掉结婚证并不是婚姻关系的解除B、撕掉结婚证等于是婚姻关系的解除C、应根据婚姻登记办法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婚姻法规定,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D、张X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取得离婚证,再行结婚则构成重婚E、张X再婚,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重婚

下列各种婚姻关系中,属于无效婚姻的是:()A、仅差20天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B、异父异母的兄妹之间的婚姻C、为取得巨额遗产而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D、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限内一方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吴某在甲国工作期间,以该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吴某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但因其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感情不和,吴某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则法院对于吴某的婚姻效力以及该离婚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A、依中国法律认定婚姻无效,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B、依甲国法律认定该婚姻为有效婚姻,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C、依甲国法律认定该婚姻为有效婚姻,并适用甲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D、不予受理

2005年,中国公民A(当时18岁)于某外国人B(当时20岁)在X国结婚,B国法律规定满19周岁即可结婚;X国的法律规定,满16周岁即可结婚。现双方以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我国法院要求离婚。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对他们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判断正确的是?A、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A结婚时尚未满法定婚龄,A和B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B、应适用X国有关结婚要件的规定,认定A和B的婚姻关系有效C、A和B之间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D、A和B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成立应适用B国法律进行判断

多选题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B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C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式结案D人民法院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单选题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法国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两人结婚的条件适用中国法律B两人结婚的手续只有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国法律才有效C两人结婚的手续符合法国法、瑞士法、中国法的,均为有效D离婚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法律

判断题不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使无效(可撤销)婚姻,法院均须颁布婚姻无效令,且法律后果是相同的。A对B错

多选题小红和小海是堂兄妹,两人结婚两年,育有一子小龙。后来由于感情不和,两人闹到法院想要离婚,法院将他们的婚姻判为无效婚姻。则他们的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 )方面。A他们的婚姻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B他们的婚姻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该无效婚姻自始无效C他们的婚姻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该无效婚姻自宣告之日起无效D小缸和小海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两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E小红和小海所生的儿子小龙受法律保护,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