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的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有()。A、实行计件工作的人员B、出租汽车司机C、企业高级管理人员D、外勤人员E、推销人员

根据劳动部《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的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有()。

  • A、实行计件工作的人员
  • B、出租汽车司机
  • C、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 D、外勤人员
  • E、推销人员

相关考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每月要求劳动者加班时间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A、24B、36C、48D、72

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是特定的,被保险人特定为()。A、用人单位B、职工C、用人单位和职工D、专门的保险机构

下列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有()。A、高温津贴B、加班工资C、奖金D、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我国法律规定的工资形式具体包括()。A、计件工资B、计时工资C、奖金D、津贴E、抚恤金

魏某某诉某宾馆劳动争议纠纷案 被告辩称:原告成为其合同制职工后,一直在餐饮部工作。后被告与他方组建某娱乐公司,根据需要撤销了原餐饮部,原餐饮部的16名职工成建制转入某娱乐公司。这样,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变更原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原告对被告提出的变更合同的意见置之不理,被告依法定程序解除与原告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原告要求被安排在宾馆客房部工作,被告不能接受,请求法院维持其决定。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原告成为被告的合同制职工后,一直在被告餐饮部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与他方组建合资企业,经合法程序将原餐饮部的职工成建制转入合资企业,原告亦实际到该企业工作并领取酬金。原、被告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被告为理顺劳动关系,要求与原告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拒绝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多次与原告协商末果,经合法程序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并无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第3项之规定,该院判决驳回原告魏某某的诉讼请求。某宾馆在与魏某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应如何处理?

王某在工作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致残九级。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由本人自已承担责任。企业考虑到王某是为了工作而负伤,报销了王某全部医药费。王某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得到了治疗和疗养,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合同。企业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某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作为本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邮电部门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以下有关劳动法的说法错误的有()。A、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法律本身规定终止生效或某些特定条件出现时自然失效B、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颁布新的法规后而原有法规失效C、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旧法规长期闲置而无效D、劳动法可以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试述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关系。

甲某于2001年6月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其责任是负责饭店大堂的接待等全部工作,试用期8个月,月工资3000元。8个月试用期后万隆饭店表示满意,合同正式履行。2002年4月,因饭店餐饮部门负责人调离,饭店主管又认为大堂经理最好以女性为宜,于是在未与甲某协商的情况下,便安排甲某将大堂工作移交,接手餐饮部的工作。对此,甲某表示不同意,认为原合同规定是来做大堂部经理工作。饭店认为甲某与饭店已签了劳动合同,甲某已成为本饭店的职员,就应当服从饭店的安排,仍坚持由甲某去做餐饮部工作。甲某坚决不同意,并仍到大堂部上班。甲某与饭店签订的合同有什么错误?请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