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有哪些?
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有哪些?
相关考题:
司法考试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不须预交案件受理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不须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案件破产还债案件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
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对于仲裁费用应做()处理。A.仲裁委员会退回预收的全部案件受理费B.仲裁委员会不退回预收的全部案件受理费C.根据实际情况退回部分的案件处理费D.退回全部的案件处理费
关于财产案件受理费的收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请求数额,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人民法院核定B.财产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根据争议财产的价额或金额的大小,按照不同的比例征收C.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合并审理的,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D.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法院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案件受理费()元。A:5B:10C:20D: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