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权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权或者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 A60日B 90日C 2年D 20年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权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权或者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

A60日

B 90日

C 2年

D 20年


相关考题: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及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应如何起算( )。A.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起算,但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B.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起算,但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C.起诉期限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起算,但应延长至2年D.起诉期限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起算,但应延长至5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则( )。A.申请期限可以延长B.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C.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D.申请不受影响,仍然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则( )。A.申请期限可以延长B.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C.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D.申请不受影响,仍然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B.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E.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2012年)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B.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E.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B.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E.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B.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E.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B.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E.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B、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E、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