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相关考题: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可以根据本级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来确定。()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提出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书面联名、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前,应当与“一府两院”以及有关部门沟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可以通过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途径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

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主体有哪些?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