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法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法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职责是什么?


相关考题: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六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有八条。()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哪六项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条的职责。 A.5B.6C.7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条的职责。A.6B.5C.7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条的职责。A.5B.6C.7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规定为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 )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A.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B.班组长C.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D.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