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自治州民族医学院校、民族医医疗机构和个人重点开展以下研究:A.民族医药独特的医药理论和操作技术;B.民族医药所用的药材标准、操作技术标准、治疗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配伍规律等;C.民族医药治疗的优势病种;D.民族医药与现代医学结合治疗的优势病种;E.民族医药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中的防治应用;F.民族医药在突发事件中的防治应用;G.其他经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
鼓励、支持自治州民族医学院校、民族医医疗机构和个人重点开展以下研究:
A.民族医药独特的医药理论和操作技术;
B.民族医药所用的药材标准、操作技术标准、治疗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配伍规律等;
C.民族医药治疗的优势病种;
D.民族医药与现代医学结合治疗的优势病种;
E.民族医药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中的防治应用;
F.民族医药在突发事件中的防治应用;
G.其他经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
相关考题: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所称民族医医疗机构,是指()开办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室)。A.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C.应用民族医疗技术和药物
医疗机构使用的民族医疗技术和民族药物应当制定相应的目录,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定后,按照规定报自治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报自治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不得使用目录范围外的民族医疗技术和民族药物。()
违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擅自开办民族医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没收其药品、器械及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