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民族医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民族医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


相关考题: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所称民族医药是指自治州辖区内布依族、苗族、水族等世居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包括:A.民族医药知识;B.民族医药的医疗技能、技法、器材以及用具;C.民族医药的单方、验方、秘方等方剂;D.民族医药所用的原材料、原药及饮片、药材的炮制以及药物制剂制作技术;E.民族医药所用药材的种植、养殖技术;F.其他经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民族医药。

为了继承和发扬民族医药,保护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和资源优势,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A.《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C.《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D.《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

()应当设立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族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珍贵文献及特殊医药技术保护。对在民族医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的民族医药资源保护,对民族医药资源以及从事民族医疗、医药的人员进行普查、登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所称民族医医疗机构,是指()开办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室)。A.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C.应用民族医疗技术和药物

自治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事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农村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民族医师承人员或者确有专长的民族医药人员,进行以临床效果和工作实践为主的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允许其在村卫生医疗机构从事相应医疗活动。()

违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超出执业服务范围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民族医药服务活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中所称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包括:( )。A.民族医药知识B.民族医药的医疗技能、技法、器材以及用具C.民族医药所用药材的种植、养殖技术D.其他经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民族医药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分六章三十六条,主要对()、()、()、()等方面作了规定A、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B、服务和管理C、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D、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