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设立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族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珍贵文献及特殊医药技术保护。对在民族医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应当设立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族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珍贵文献及特殊医药技术保护。对在民族医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相关考题:

()应当设立民族医药研究机构,运用现代科学方法技术,发掘、整理、诠释民族医药理论、技术,提高民族医药的临床应用和科学水平。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民族医院建设,县级中医院设立民族医药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民族医药诊室,鼓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申报、土地使用、融资等方面支持民族医药企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民族医疗机构,投资民族医药事业,提供民族医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的民族医药资源保护,对民族医药资源以及从事民族医疗、医药的人员进行普查、登记。()

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护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民族医药管理体制,加大对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

民族医药的保护与发展,坚持()、()、()的原则,遵循民族医药自身规律和特点,发挥民族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民族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A.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B.保护与发展相结合C.传承与创新相结合

鼓励、支持自治州民族医学院校、民族医医疗机构和个人重点开展以下研究:A.民族医药独特的医药理论和操作技术;B.民族医药所用的药材标准、操作技术标准、治疗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配伍规律等;C.民族医药治疗的优势病种;D.民族医药与现代医学结合治疗的优势病种;E.民族医药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中的防治应用;F.民族医药在突发事件中的防治应用;G.其他经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中所称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包括:( )。A.民族医药知识B.民族医药的医疗技能、技法、器材以及用具C.民族医药所用药材的种植、养殖技术D.其他经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民族医药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分六章三十六条,主要对()、()、()、()等方面作了规定A、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B、服务和管理C、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D、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