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应责成有关部门在必要的地方设置地名标志。 A、民政部门B、地方人民政府C、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中国地名委员会
《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应责成有关部门在必要的地方设置地名标志。
A、民政部门
B、地方人民政府
C、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中国地名委员会
相关考题:
民政部是全国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A、指导和协调全国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全国地名工作规划B、审核地名的命名和更名;C、审定并组织编纂全国性标准地名资料和工具图书;D、指导、监督标准地名的推广使用E、管理地名标志和地名档案;对专业部门使用的地名实行监督和协调管理。
对损坏地名标志的,地名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赔偿;对()的,地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偷窃B、故意损毁C、破坏D、擅自移动地名标志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