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限通常从()之日起计算。

追诉期限通常从()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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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溯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溯期限也是10年。这是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追诉期限()计算;犯罪行为()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下列关于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B、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从违法行为产生危害结果之日起计算C、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D、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 )之日起计算。A、犯罪行为终了B、犯罪行为开始C、犯罪结果发生D、犯罪预备

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的有效期限。下列关于追诉时效的计算描述错误的是( )。A.追诉期限从被发现之日起计算B.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C.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述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D.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如何理解本条的规定?

(2006年真题)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