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参加一个信息系统项目的投标,为降低投标价格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乙公司决定将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约占总金额的2.5%)作为可选项目,没有计算到投标总价中。而是另做一张可选价格表,由招标方选择是否需要。评标时,评委未计算可选价格部分,这样乙公司因报价低而中标。实施时,甲方提出乙方所说的可选项是必需的,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要求乙方免费完成。针对这些所谓可选项目,最可能的结果是__________。 A.甲方起诉到法院 B.乙公司免费完成 C.在甲方追加经费后乙公司完成 D.甲方不追加经费,相应部分取消

乙公司参加一个信息系统项目的投标,为降低投标价格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乙公司决定将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约占总金额的2.5%)作为可选项目,没有计算到投标总价中。而是另做一张可选价格表,由招标方选择是否需要。评标时,评委未计算可选价格部分,这样乙公司因报价低而中标。实施时,甲方提出乙方所说的可选项是必需的,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要求乙方免费完成。针对这些所谓可选项目,最可能的结果是__________。 A.甲方起诉到法院 B.乙公司免费完成 C.在甲方追加经费后乙公司完成 D.甲方不追加经费,相应部分取消


相关考题:

乙公司参加一个信息管理系统集成项目的投标,为降低投标价格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乙公司决定将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约占总金额的2.5%)作为可选项目,没有计算到投标总价中。而是另作一张可选价格表,由招标方选择是否需要。评标时,评委未计算可选价格部分,这样乙公司因报价低而中标。实施时,甲方提出乙方所说的可选项是必须的,在招标文件中己明确说明,要求乙方免费完成。针对这些所谓可选项目,最可能的结果是( )。 A.在甲方追加经费后乙公司完成 B.甲方起诉到法院 C.甲方不追加经费,相应部分取消 D.乙公司免费完成

乙公司参加一个网络项目的投标,为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乙公司决定将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约占总金额的3%)作为可选项目,没有计算到投标总价中,而是另作一张可选价格表,由招标方选择是否需要。评标时,评委未计算可选价格部分,这样乙公司因报价低而中标。洽谈合同时,甲方提出乙方所说的可选项是必须的,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要求乙方免费完成,乙方以投标文件中有说明为由不同意免费。该项目最可能的结果是( )。A.甲方追加经费B.重新招标C.甲方不追加经费,相应部分取消D.重新确定中标方

● 乙公司参加一个网络项目的投标,为降低投标价格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乙公司决定将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约占总金额的 3%)作为可选项目,没有计算到投标总价中,而是另作一张可选价格表,由招标方选择是否需要。评标时,评委未计算可选价格部分,这样乙公司因报价低而中标。实施时,甲方提出乙方所说的可选项是必须的,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要求乙方免费完成。针对这些所谓可选项目,最可能的结果是(69) 。(69)A. 在甲方追加经费后乙公司完成B. 乙公司免费完成C. 甲方不追加经费,相应部分取消D. 甲方起诉到法院

乙公司参加一个网络项目的投标,为降低投标价格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乙公司决定将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约占总金额的3%)作为可选项目,没有计算到投标总价中,而是另作一张可选价格表,由招标方选择是否需要。评标时,评委未计算可选价格部分,这样乙公司因报价低而中标。实施时,甲方提出乙方所说的可选项是必须的,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要求乙方免费完成。针对这些所谓可选项目,最可能的结果是______。A.在甲方追加经费后乙公司完成B.乙公司免费完成C.甲方不追加经费,相应部分取消D.甲方起诉到法院

乙公司参加一个网络项目的投标,为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乙公司决定将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约占总金额的3%)作为可选项目,没有计算到投标总价中,而是另作为一张可选价格表,由招标方选择是否需要,评标时,评委未计算可选价格部分,这样乙公司因报价低而中标。洽谈合同时,甲方提出乙方所说的可选项目是必需的,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要求乙方免费完成,乙方以投标文件中有说明为由不同意免费,该项目最可能的结果是 ( ) 。A.甲方追加经费B.重新招标C.甲方不追加经费,相应部分取消D.重新确定中标方

乙公司参加一个网络项目的投标,为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乙公司决定将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约占总金额的3%)作为可选项目,没有计算到投标总价中,而是另作为一张可选价格表,由招标方选择是否需要,评标时,评委未计算可选价格部分,这样乙公司因报价低而中标。洽谈合同时,甲方提出乙方所说的可选项目是必需的,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要求乙方免费完成,乙方以投标文件中有说明为由不同意免费,该项目最可能的结果是 ( ) A.甲方追加经费 B.重新招标C.甲方不追加经费,相应部分取消D.重新确定中标方

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下列投标人的行为中,违反我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的有( )。A.甲公司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B.乙公司投标时提交了虚假的业绩证明 C.丙公司和另一家施工企业组成了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D.丁公司为了谋取中标,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E.戊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某工程货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甲公司依照要求制作了投标文件,但因公司自身管理混乱等问题,于11月28日才将标书寄出,导致招标人2天后收到该文件,并因此超出了招标人规定的最终投标截止日期。此外,乙、丙公司也都想参加此次投标,但乙公司目前规模小,资金、技术贫乏,而丙公司则担心公司形象一般,在投标中处于劣势,因此,乙、丙两公司协商组成联合投标体进行投标。1.招标人是否应该受理甲公司的投标文件?为什么?2.甲公司的投标报价文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