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80日,最长不得超过( )日。 A.60 B.90 C.180 D.360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80日,最长不得超过( )日。 A.60 B.90 C.180 D.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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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间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 )。A.180日B.120日C.90日D.60日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 )日。A.60B.90C.180D.360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持税务登记本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经申请,由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天。A:30B:60C:90D:180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A.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B.办理注销税务登记C.办理停业税务登记D.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