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及其变动情况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能作为发行审核部门判断发行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依据。 (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及其变动情况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能作为发行审核部门判断发行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依据。 ( )
相关考题: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Ⅱ.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Ⅲ.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如果发行人最近 3年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发生变化,且变化前后的股东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视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Ⅳ.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属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国有股权或者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应当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提交相关批复文件Ⅴ.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及其变动情况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是发行审核部门判断发行人最近 3 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重要依据A、 Ⅰ、 ⅡB、 Ⅰ、 Ⅲ、 Ⅳ、 ⅤC、 Ⅰ、 Ⅱ、 Ⅳ、 ⅤD、 Ⅱ、 Ⅲ、 Ⅳ、 ⅤE、 Ⅰ、 Ⅱ、 Ⅲ、 Ⅳ、 Ⅴ
在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Ⅰ.律师事务所关于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10年Ⅱ.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2名以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并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Ⅲ.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事务所在更改前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补充律师工作报告Ⅳ.对某些难以下结论的问题仅说明客观情况,未发表明确意见Ⅴ.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A、Ⅰ、ⅡB、Ⅰ、ⅤC、ⅤD、Ⅰ、Ⅱ、Ⅲ、Ⅳ
在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9月真题]Ⅰ.律师事务所关于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10年Ⅱ.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2名以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并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Ⅲ.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事务所在更改前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补充律师工作报告Ⅳ.对某些难以下结论的问题仅说明客观情况,未发表明确意见Ⅴ.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A.Ⅱ、Ⅳ、ⅤB.Ⅰ、Ⅳ、ⅤC.Ⅲ、ⅣD.Ⅴ
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3名以上经办律师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