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礼、道“迭相为用”是唐代思想家()提出的主张。A.白居易B.韩愈

刑、礼、道“迭相为用”是唐代思想家()提出的主张。

A.白居易

B.韩愈


相关考题:

下列属于唐中后期庶族地主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补充的是()。 A.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是“势”所必然B.“天人交相胜”C.“刑礼迭相为用”D.“贫困思邪而多罪”

白居易的法律主张包括()。A.反对恢复肉刑B.慎选司法官吏C.刑、礼、道迭相为用D.理大罪,赦小过

认为只有刑、礼、道“循环表里,迭相为用”,才能使“王者之化”成功的是()A.柳宗元B.韩愈C.白居易D.朱熹

孔子强调先教后刑,重视道德教化,为此他提出()A.导之以德,齐之以礼B.德礼为本,政教为用C.礼教刑辟交相为用D.以德化民,以刑弼教

白居易的法律主张包括()。A反对恢复肉刑B慎选司法官吏C刑、礼、道"迭相为用"D理大罪,赦小过

韩非的变法观点是()。A祖宗不足法B变古愈尽,便民愈甚C法与时转则治D礼、刑、道迭相为用

"刑、礼、道迭自为用"的学说是唐朝时()提出的。

刑、礼、道迭相为用

我国古代社会,()提出了治理国家、教化民众的两种主张“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