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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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

沿海国对本国专属经济区具有主权权利和专属管辖权,所以航空器在专属经济区上空的飞越与在领海上空的飞越一样受沿海国严格限制。

下列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任何沿海国都享有专属经济区权利B、专属经济区制度将会影响其上空或者底土的法律地位C、其他国家要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意D、其他国家要在专属经济区内从事任何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意

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沿海国对这一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仍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但专属经济区法律地位的问题存在争论:或主张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管辖区,沿海国可以进行专属管辖;或认为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能行使管辖权而不是专属管辖权,并且强调专属管辖;或认为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能行使管辖权而不是专属管辖权,并且强调专属经济区属于公海的一部分。目前较主导看法是,专属经济区既非领海也非公海,其地位是自成一类的。据此,对“专属经济区”理解错误的是:A.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拥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权利B.专属经济区的基本性质是沿海国的领海C.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以进行海洋科学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D.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以规定生物资源的可捕量

共用题干 沿海国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在权利和区域上有所重叠,但二者在规则形成、形态构成、法律依据、范围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不能相互完全取代。下列关于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区别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的依据不同。专属经济区不是本身自然存在权利,需要国家以某种形式宣布建立并说明其宽度;而沿海国对于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B、二者范围不同。从领海基线起算,200海里是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而却是大陆架的最小宽度C、沿海国在这两个区域内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对所有的资源包括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都有主权权利;而沿海国对大陆架的主权权利仅限于海床和底土的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D、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因而不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而大陆架属于沿海国领土范围的一部分

下列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说法正确的是?A.专属经济区是沿海国领土的一部分B.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都属于沿海国的自然权利C.其他国家要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意D.其他国家要在专属经济区内从事任何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意

5. 根据国际海洋法,下列有关专属经济区的表述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 B. 未经沿海国同意,其他国家不得擅自开发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 C. 其他国家的飞机飞越专属经济区上空需要征得沿海国同意 D. 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是固有的,无论其主张与否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管辖权和义务?